第8章 外卖的盐酥鸡,卤味可以吃吗?

发问人:台湾林姐妹

哈利路亚:

请问在外面买「盐酥鸡」或「卤味」时,老板往往把整锅油或汤一起烹煮。那一大锅油或汤里,之前已经炸过猪血糕或烫过猪血卖给别的客人,我们往往也买同一锅的盐酥鸡或卤味(我们是基督徒当然不会买猪血糕),这样可以吗?是否会犯了不可吃血的诫命呢?

回复人:谢顺道长老

哈利路亚:

由来函可知,你非常敬畏我们所事奉的神,在生活上凡事都以不可得罪神为原则;正如圣经所教训的,「恐惧战兢,作成得救的工夫」(腓二12)。这种谨守真道的精神,是令人敬佩的。感谢主!

对你的质问,我的答覆如下:

律法上所以禁戒以色列人吃血,乃因「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能「为他们的生命赎罪」(利十七11)。

在「耶路撒冷会议」的席上,使徒和长老在圣灵的感动之下,决定要吩咐归主的外邦人该遵守的条规之中,也提到不可吃血之戒律(徒十五2、6、28~29)。

由此可知,新约时代的选民仍然要禁戒吃血。

炸「盐酥鸡」的一大锅油,已经炸过猪血糕;煮「卤味」的汤,已经烫过猪血。这种盐酥鸡和卤味,基督徒可以吃吗?我认为可以。因为那一大锅油和汤,即使有血也是微乎其微的(那些猪血都是凝固、煮熟后才放进去的),况且那些盐酥鸡和卤味并没有沾附着血呀!然而,餐馆煮的酸辣汤因为通常都会放猪血或鸡血在汤里,所以连汤都不可以喝。这是基督徒必须留意的。

圣经说:「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罗十四23)。这就是说,本来可以吃的食物,也不可存着疑心而吃。因此,外卖的盐酥鸡和卤味,你若不敢吃就不要吃;免得吃了之后,生成一种罪恶感。总而言之,凡事都不要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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