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可以执行死刑吗?

发问人:台南蔡弟兄

哈利路亚:

我当前调至高分检,担任法警的工作。工作项目中,有一项是要执行死刑。请问长老:

1.基督徒可以执行死刑吗?有无违背圣经的道理?

2.若可以,我该用什么态度去面对?

回复人:谢顺道长老

哈利路亚:

由来函可知,你是一位敬畏神的基督徒,凡事必以「是否违背圣经」为优先考虑。感谢主的恩典,使你的生活态度如此谨慎。关于你所提出的问题,我的答覆如下:

1.圣经说,法律是为「防止并惩治不法的行为」而设立的(提前一9~10)。而法官的任务便是「替天行道」,他之所以要惩罚恶人,乃为要维持社会秩序,使人人得以安居乐业(罗十三1~4)。

2.在旧约时代也有判决死刑的案例,审判官是摩西或约书亚,执行死刑的则是以色列会众(民十五32~36;书七25~26)。他们所以要完成这项任务(判罪和行刑),都是为了「替天行道」;因此,谁都没有道德责任。

3.依据上述的理由,当你正在奉命执行任务的时候,你便无须为此自责了。当然,你应有的心态是「悲天悯人」,而不是「幸灾乐祸」。究竟一个人被判决死刑,不仅是死囚个人的不幸,而且也是社会的不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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