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
1.神的方式
从神的应许中体验神的信实
从神的应许中体验神无限的能力
从神的应许中看到神深不可测的智慧
2.律法与恩典
3.我们跟以撒一样都是应许之子
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比较
真教会与其他基督教派之比较
观察:
圣经中记载着许多与犹太民族息息相关的故事,其中很多贯穿整本圣经。乍看之下,这些经文似乎与我们并无直接关系。一些人也许只把它们当作是日常生活中有用的参考而已。但是,先知、使徒以及耶稣不断提及这些事迹,以见证神应许的应验。其中一个故事就是以撒的故事,生子与继承应许之地的不间断争吵。从圣经的角度来看,该事迹在给予教会神圣应许之事上扮演者中心的角色。
宗旨:
本文将尝试阐明亚伯拉罕及以撒的故事,以及神给祂教会完整旨意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从这章我们能看到神与其中主角的互动都是有潜在的原因。当我们考虑到各个层面,我们就能以一个全面的视角来看神的教会的全备旨意。该故事的中心清楚记载了基督的降临,以及应许教会的设立,即一个蒙拣选完成最后阶段之救赎工作的教会。
神向祂的选民立下了许多应许。其中一个应许就与进入祂的安息有关(来四1;诗九五7-11)。安息的应许是建立在进入迦南地得安息的应许。在很多例子中,一个人必须先属于神所拣选的族群才能得到该应许。从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神的道路不是容易走的,路上会有很多的未知之事,有时甚至有生命的危险。因此,无论路程有多艰辛,信靠神继续走在这条路上就变得极其必要。
同样地,希伯来书的作者也提及神应许选民的安息与进入迦南地的关系(参:民十四23、28-30)。作者警戒信徒若偏离正道将使自己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可能无法进入永远的安息。该警戒并不是无根据的。“出埃及的那一代人在旷野中灭亡”。这就是给予我们的一个严厉提醒,若我们不按照神的吩咐而行,获得进入天国应许的权利将可能被剥夺。
一、神的方式
在患难中要持守在神的教会里,宗教容忍及道德败坏都能对我们的信仰及基督教遗产造成极大的挑战,在很多方面,世界己逐渐演变成具有存在性的两极化世界了。换句话说,就是有两种非常不同的存在模式。一种就是世人的不信,世人对于宗教信仰置身事外。他们会提出无数的问题尝试消除任何对于人类自由的限制,甚至是与人类基本尊严恰恰相反的问题。
另外一种模式则是所有宗教的统一百零基于人类平等的原则,每个宗教都必须备受尊重。人们认为要避免持续世世代代的宗教冲突,这是最好的策略,也觉得要平息任何宗教争议,最佳的解决办法就是把所有宗教视为平等。这是基督教界持续已久的趋势。当有任何宗教坚持持守自己教派的身份,它们常被称为邪教。这种全球的两极化,使得真信徒在各方面都承受极大的压力。
一次又一次,我们必须努力争辩以避免基督的纯正受到败坏。当不再看见神的道路,我们的信心可能会在不断加增的压力下动摇。只有当我们领受来自神的神圣智慧才能够有效地对抗外来的影响。确实,对于各种威胁,圣经中都有详细的答案。主一直都希望教会回归基本“古道”。要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中站立得稳,其中一个办法就是要明白神的应许。
1.从神的应许中体验神的信实
虽然我们在世的时间有限,无法完全明白神的应许将如何应验,但圣灵时常与我们同在,引领着我们。这就能让我们信心坚定,毫不动摇。圣经教导我们,神的应许绝不落空。神不像人,神所说的必定成全,这就是神的信实。应许并非只是字句,其中乃蕴含着神的心思意念及神给予祂选民世世代代的美好旨意。
圣灵的降临就是著名的例子。这应许是在很久以前提及的,且藉着许多先知的口重复提及无数次,但这应许直到神所命定的数百年后才成全(赛二三15;结三六26-27;珥二28)。这些无数次的重矩井非毫无意义,而是覆盖了圣灵在选民未来生活中各层面的工作’这就是神对人类的信实。这不断地重复就是要让我们能够完全明白神是如何在我们里面动工的。
时候到了,耶稣就吩咐门徒要留在耶路撒冷等候圣灵降临。经过40天的教导,门徒己经完全明白基督对教会的要求。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完全改变,预备自己来领受应许。但是,就算他们不按基督的吩咐聚集在所指示的地方,应许仍然会成全,只是毫无疑问地,领受圣灵的人将不会是他们。
2.从神的应许中体验神无限的能力
当神首次吩咐亚伯拉罕离开家乡,神应许他将会得到无数的后裔(创十二2-3)。亚伯拉罕在迦南地度过了多年的寄居生活后,仍无子女(创十五2)。但他仍坚信神的应许(创十五6)。因着他的信,每次神向他说话,该应许就更清楚地显明,与此同时他所要面对的试验却变得越来越艰难。最后神就向他显明该应许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应验(创十八10)。
问题是:神为何要拖延给予亚伯拉罕应许的应验呢?神刻意的拖延让我们清楚看到两个重点。第一,对于神的应许要如何应验,要什么时候应验,人绝对没有任何发言权。这纯粹是神的作为与能力,因此最终的决定在神的手中。从肉体上来看,亚伯拉罕怎么可能生子?罗马书中记载,在九十九岁,亚伯拉罕的身体如同己死(罗四19)。事实上,他的身体状况非常恶劣如同己死(来十一12)。至于撒拉,她己九十岁,远超过了生育的年龄,己经不可能生子了(罗四19)换句话,他们夫妻俩构成双重不育的事实。
第二,该应许渐进的应验,也同时彰显出神的伟大。在亚伯拉罕还不知道神的应许如何应验之前,神向他显现,告诉他神是全能的神(创十七)。神是在所有问题之上的,“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幺?”(创十八14;耶三二17:路十八27)。当神告诉撒拉她怀有以撒时,撒拉非常震惊。因为她深知按照他们当时的身体状况,是不可能生育的。
在这段时间里,神确保他们毫不动揺地知道祂是全能的,祂把亚伯兰的名字改为亚伯拉罕,字面的意思是从“尊贵的父”改为“众人的父”(创十七5)。神也同样为他的妻子改名,从撒莱改成撒拉“公主”(创十七15)并应许她将成为“多国之母”(创十七16)。保罗解释说亚伯拉罕信的神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罗四17)。
因此,亚伯拉罕及撒拉对神的信靠成为必要。虽然在我们来看,他们己经不再同床(参:创十八12),但他们也许需要再次完成夫妻间的责任。这看似不简单也不可思议,但是他们却凭着信心如此行。在完全绝望的状况下,神的应许奇妙地应验了。该事迹的重点并非当时状况的不可能,而是神的至高旨意如何应验,让所有选择甘心顺服祂的子民胜过所有艰难。
3.从神的应许中看到神深不可测的智慧
神的智慧总是祂应许之基础的重要部分。保罗陈述说是圣经以预言的方式向亚伯拉罕传福音,万国都必因他得福(加三8)。根据创世纪的记载,是神向他说话,并藉亚伯拉罕阐明祂的应许,即从起初到祂再临的应许(创十二3,十八18)。保罗则赞叹神的救赎框架,即该计划如何包括外邦人在内(加三8)。这如何显明呢?
在亚伯拉罕的一生中,藉撒拉生子被视为非常奇妙的一个事迹(创二一6),是一个令人难解的超然事迹。事实上,自神宣告此应许,这整个生子的过程都是非常奇妙的:从大马色人以利以谢(创十五2)至以实玛利及最后的以撒(创十八10),都代表着亚伯拉罕与神的关系关键性的时刻(参:创十八17),这表现了他对神完全的信靠。根据圣经记载,他们成为不可分离的朋友。但整个计划都公诸于世后,后来的世代也同样会与神有这种模式的关系。
但是在神给予亚伯拉罕生子的应许中,其实还隐藏了另一个应许,即基督第一次降临的预言。一方面,该应许强调了神的智慧,而这个智慧是不受限于在人所不可控制的事的。从以色列人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该预言有无法应验的可能性。因为在历史中,有无数次亚伯拉罕属肉的后裔面临被完全灭绝的危险。当希律下令杀婴,该应许也可能无法藉耶稣的诞生应验。但是,该应许的应验却丝毫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以及阻碍,并且以人最意想不到的方式应验了。
另一方面,它揭露了应许的奥秘,以撒的出世,是非常之奇迹且神圣的预定,他成了亚伯拉罕的种子,但是这个“种子”有更深一层的意义,根据保罗的解释,神并非提及很多个种子,乃是一个(加三16)。这个种子指的就是基督(创二二18,二六4,二八14),是神在好几千年后道成肉身。这代表着应许的高峰,基督成为他的后裔。
但是基督并非藉着男人与女人的结合,乃是藉圣灵怀孕而生。祂的诞生并不包括肉身的父亲,这是违反人类逻辑及理解的概念。这样,祂就有资格背负世界的罪恶,作为脱离罪恶的转折点。虽然祂死了,藉着圣灵的能力,祂三天后从死里复活(罗八11)。这基督就是神的智慧(林前一24)。
二、律法与恩典
在我们讨论神的应许与祂教会(应许的儿女)之间的关系前,我们必须先看看律法与恩典的背景。这将作为圣经平台让我们更能明白教会是如何蒙选召的。这不单强调律法(血气)的行为与信心(恩典)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通过这个比较,信徒也能够看到在这两个时段,在圣灵降临期间是如何与教会同工的。
律法及恩典的比较:
律法与恩典之概念首次于加拉太教会书信中提及,为要解决深深影响该教会的问题。据说,加拉太的信徒有回转到信主前过去不法行为的迹象。他们如此迅速的背弃信仰,让人感到震惊,以致保罗需要用心良苦地向他们解释对基督持有的信心,遵守律法,以及撇弃基督的后果。
颁布律法的用意,绝不是要违背神的应许(加三21)。律法所不能做到的一件事是赏赐生命,固守律法的人也不能因此称义。颁布律法是因为人类的过犯,是要人类看清自己的处境(加三19)。我们必须清楚知道,我们并不能靠自己成为无可指摘。因为这个简单且重要勺原因’基督必须按照神的旨意降临,使我们能靠祂得以称义。
回归律法并不能让人得到任何益处。相反地,律法的捆绑会更牢束缚着我们,这恰好与神的应许是相违背的。保罗会把那些转向F人比喻为来自夏甲的(加四25),他们没有资格享受亚伯拉罕更重要的,他们不被视为神的百姓,与唯有基督能赏赐的救恩无份。
三、我们跟以撒一样都是应许之子
这就是关键:在神的救赎计划里,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中,耶稣扮演着中心角色(加三16)。神早己让过去的先知知道,他们都急切想知道基督的恩典将如何彰显、实行(彼前一9)。基督成为人与神和好的途径,拯救的应许完全由耶稣来应验(创三17),必赏赐给历代对祂有信心的人(加三22)。
因此,那些有信心的人就与亚伯拉罕一起蒙福(加三9)。这里所描述的信心并非消极的,它乃是超越嘴唇上承认基督并接受基督为个人救主的信心。这个信心让人积极归正于基督。此时,信心与洗礼之间的关系,就如保罗所解释的,变得非常清楚了(加三26)。首先,我们因对耶稣的信心称为神的儿子。第二,这个信心让我们藉着洗礼与耶稣联合。
神的应许(加四28)
于是,我们需要回答一个有趣但关键性的问题:“人如何与基督联合?”对一些人来说,水洗只是一个表征,彰显出内在的改变。对他们而言,这并无任何属灵的意义。在使徒时代,那非常清楚的事实就是,圣灵的能力也更加显明。该能力不只彰显在无数的人归入教会,更是要显明人藉由洗礼,在圣灵的运行下归入基督。
因此与基督联合就是圣灵的工作。毫无疑问的,当施洗者为信的人施洗时,圣灵也同时在为这些信的人施洗归入基督(林前十二12)。“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三29)。”换句话说,我们与以撒处于同样的地位(加四28)。以撒作为亚伯拉罕应许之子,他的出生就是神的作为。同样地我们藉着基督成为亚伯拉罕的儿女。这并不是靠着人的行为,乃是圣灵的能力。
在基督耶稣里,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极大的差距如今己消除。也们都被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加三27-29)。藉着这个应许’神让,有信祂的人合一,让他们成为一体(弗二16)。不单是要让亚伯拉罕岂应许能够在基督耶稣里降临在我们身上(加三14a),我们也要因着信’领受圣灵的应许(加三14下)。通过圣灵不断地与别的信徒及教会整体同在,使之能达到完全的地步。
1.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比较
首次提及这两个约(加四22)是为要讲明律法及恩典的差别。既然这两个约的特征是应许之儿女(教会),如以撒是应许之子(加四28)。无疑地,我们可以以这两个约为根基,以更广的角度,来探讨所有宗教是否与神的应许有分。要让这个比较更有效的让人信服,我们必须重新探讨神对亚伯拉罕之应许中的四个女人。这是为要让我们坚固一个原则,即抵制认为所有宗教都是一样,并在神眼里都有同等地位的想法。
2.基督教与其他宗教
亚伯拉罕
第一个女人,以利以谢的母亲(创十五2)在神的应许中并无扮演任何角色。简单地说,她的孩子除了是家里的一个成员外,与亚伯立罕无任何关系。当亚伯拉罕向神询问以利以谢是否有可能成为他的亏裔,所得到的答案是“不可能”(创十五4)。从这个角度来看,他的母亲好比一个与神的应许无任何关系的宗教。对于大部分宗教的粗略探讨会让我们看到他们的存在与神的伟大计划似乎一点关系都没有。更重要的是,神并没有拣选他们来完成神圣的旨意。
第二个女人夏甲是埃及人。她与亚伯拉罕是主仆的关系。虽然夏甲为亚伯拉罕生了以实玛利,但神并非要藉着她完成其应许(创二一10、12;加四30)。与基督教最相近的其中一个宗教就是犹太教。虽然犹太教徒宣称该教的创始人是摩西,但其根源其实是希伯来族长亚伯拉罕。犹太教虽然与基督教有亲密关系,但他们跟回教一样,都不太承认救主耶稣。
这种边缘化的态度,类似犹太人在使徒时代对基督的児”;地,这种举动有着深远的含义,否认基督教为神所指定的示鸾[反对神救赎的计划。当人类如此拒绝救主,他们就面临失去救心的危险。现实状况早己在以撒与以实玛利相遇中预言,以实玛利嘲笑以撒(创二一9)。保罗解释为一种逼迫(加四29),结果就是使女与她的
儿子必须被赶出家门(创二一10;加四30)。
神拣选撒拉来开始执行祂的应许(创十七19,十八10;加四30)。此处的拣选让我们看到神行事严肃的一面,只有神能够决定结果是如何。祂不会受限于时间与空间的改变,也不受各事之改变的影响。神的选择不会因为我们所行的而受影响。相反的是在我们无能为力的时候,神的应许才会奏效。
这揭晓了神的主权,祂愿意拣选谁就拣选谁,而这是神一直以来的做法。在为神放弃犹太人的选择辩解时,保罗勉励说无人可挑战神拣选的目的(罗十一14)。在寻求了解神主权的过程中,保罗明白了一点,即神的旨意是绝对不能改变。在以扫与雅各出生前,神就拣选了雅各,这进一步让我们确知其拣选是神圣的主权(太九11)。同样地,既然祂己藉圣灵的赏赐拣选真教会(真基督教的核心),我们岂不更应该巩固我们所领受的属灵产业吗?
当撒拉逝世后,亚伯拉罕娶了另一个妻子基土拉及其他妻妾(创二五1、5)。虽然他们与亚伯拉罕生下其他儿女,他们却不蒙神拣选。没有什么能够改变神所定下的,连死亡也无法改变。祂所说的必定成全(赛五五10)。神的应许不可能废去,既然真教会己设立,世上的混乱或世界对各宗教的观点并不足以成为宣称所有宗教都是一样的理由。
2.真教会与其他基督教派之比较
接下来的比较,我们将范围缩小至三个女人,原因是她们都与亚伯拉罕生子。在基督教界里,大部分教派相信耶稣是神或是神格里的一位。今天,世界面对着一个赤裸裸的事实,即有无数间教会的设立,而且还有更多教会以惊人的速度岀现。看到不计其数的教会难免使人很难相信神只建立了一间教会(太十六18)。在这个倾向于“神爱所有教会”的世代中,真教会更当加强对其独特信仰的信奉。
神爱所有的教会(基督徒),以致全世界,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却不能排除一个事实,即神只拣选了一间教会。亚伯拉罕与三个女人的关系就证实了这点。亚伯拉罕爱他们每一位,但是神只拣选了一位借以完成祂的应许。此处的拣选纯粹是神的选择,是人所不可改变的。这并非是歧视,而是神所定下的原则,就是祂要严格按照祂所赏赐教会的真理拯救人。
三个女人中保罗所提到的其中两个是夏甲与撒拉。夏甲是使女,她按血气与亚伯拉罕生了孩子(加四23),以实玛利的出生是处于撒拉的指示“人意”(创十六2)。他是在主的应许应验前出生,即撒拉还未怀以撒前。她也被称为西乃山(加四24),代表律法的人物。她所生下的孩子与她都是为奴的(加四25),他们将失去自由,与亚伯拉罕的产业无份。
撒拉是亚伯拉罕合法的妻子,是自主的,是夏甲的主人,是她吩咐夏甲应当如何行。更重要的是,神确认说撒拉将藉亚伯拉罕成为母亲,她的儿子将成为后嗣(创十七19,十八10)。她按照应许生下以撒(加四23),成为众人之母,她也被称为在上的耶路撒冷,即是属神的(加四26)。
从启示录来看,在上的耶路撒冷是指完全的教会(启二2、10),这认知设置了一个能够作比较的平台,传扬悔改、罪被赦免的真理(路二四46)。对此,使徒们及圣灵都成了见证人(徒五3,三18,二31、38)。圣灵所强调的是真正之赦罪(约二十21),而这将因着使徒们的见证而应验。
今天,真教会便是藉着应许生下儿女的自主人,因她己领受圣灵,让我们受洗归入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保罗说若我们属乎基督,我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后嗣,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加三9)。更重要是我们的罪在洗礼的时候藉着神的能力得蒙赦免,我们是自由的,也藉着教会得以重生;我们有权利与特权去承继神所应许亚伯拉罕的福气(创十二3;加三9、14),让我们最终能进入天国。
相互比较下,虽然其他教会也同样信神,但他们却未获得权利释放自己脱离罪恶。理由非常简单,因他们并没有圣灵的同在。若他们顺从圣灵,他们就会认识到全备真理的救恩。同样地,他们所生的儿女仍是奴仆,因为没有圣灵,所以他们的罪无法被消除。从这个角度看来,他们是在律法以下的,而按照律法他们是需要拯救的罪人。
这里需要澄清一点,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所传的福音并非是给众人的福音?是否局限了神给众人的爱?神怎样对亚伯拉罕说?神吩咐亚伯拉罕把使女与她的孩子赶出去(创二一10,加四30),这是神的拣选。若以实玛利没有嘲笑以撒,他们仍会留在家里。同样地,基督有全权选择祂的教会。愿意顺服神的基督徒就能藉她的教会得救,并保守在神的家中。
另外一位与亚伯拉罕有关系的女人是基土拉。事实上,亚伯拉罕也与其他女人生子(创二五1、5),他们是在以撒之后出世的。奇怪的是,虽然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儿女,因着某些隐藏的原因,他们并没有得到产业。一般上来说,他们应该可以留在家里,与他们的父亲同住。但按神拣选的原则,这些孩子虽然领受了一些礼物但仍必须被送走,远离以撒“应许之子”(创二五6)。
我们就如以撒,都是应许的儿女。就像亚伯拉罕把所有的一切给了以撒(创二四35,二五5),我们已从神领受各样来自天上的福气(弗一3),这些福气与我们在基督里的存在与救恩是紧密联系的。虽然在真教会设立之后仍有无数的教会出现,我们却己得到了最宝贵的礼物,圣灵。虽然神也会赏赐给那些不在信仰之圈的人,但我们从祂所领受的确是超乎万有,并能让神充充满满地与我们同在。
结论
当我们无法按照神所要我们理解的方式去明白神的旨号时:我*常会感到无奈。最后的痛苦可能会是极大的折磨。这种无能为力’无可奈何可能会让我们信仰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问题。比如说,因为对神的话无法获得明确的理解,我们常会误解。最糟的情况是撇弃我们起初所信的道,以减少因为无法为自己信仰辩解并答复令人混淆的问题时所面对的压力。
其中的道德教训是,教会不应轻易撇弃起初所领受的教训。在大部分的例子中,这些教训都是纯正话语的规模,是当今基督教界中不再接受的。在末世,在教会不受众人接纳的世代中,以撤的故事更巩固了“独一真教会”的概念。“我们跟以撒一样同是神应许的儿女”,这对我们的信仰有极大的意义,也为教会带来极大的巩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