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罗马书14:14说:“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为什么圣经中又严禁信徒吃带血之物呢?

答:

(1)旧约律法在利未记十一章中专门对洁净与不洁净生物作了规定,最后总结说“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

(利11:47)。新约的信仰来源于主耶稣洒宝血一次献上自己的身体,担当世人的罪,成就赎罪的祭和永远的拯救(来9:28)。所以,由主耶稣的宝血对全人类所成就的救赎恩功可推知,律法成了主耶稣救恩的预表,成了将来美好拯救的实体的前影。罗马书14:14上半节说:“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在提摩太前书4:4-5保罗又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因此,我们今日领受神所赐的万物,已经不受旧约时代洁净、不洁净活物之限制。同时,我们也当存感恩、尊重生命的心,依神意来“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不可以用虐待、不法的方式来残杀动物,更不能因贪婪肆意破坏神所创造的无与伦比的生物链。

(2)罗马书14:14的下半节说:“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这是因为信心软弱的人,无法抹掉旧约律法的观念,他们因良知上落伍,造成良心上的不安。这既需要我们多交通、引导、代祷和帮助,有时也需要宽容、忍耐和等候。所以他们若认为某些食物不洁净,吃了会带来良心的不安,则对他来说,那就是“不洁净”的了。而信心强的人相信百物都可以吃,当然吃了不算罪。但是,如果我们不顾虑和谅解信心软弱的弟兄,有时可能因我们的食物让他们心里难过不安,便是缺乏爱心了。所以,保罗在下文的第15节写道:“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正是基于这种爱弟兄的精神,保罗还说:“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林前8:13)。因此,在教会中,对于各人的民族、区域、个性、生活和饮食习惯,要秉持爱心接纳与理解尊重的原则,谁也不能炫耀自己的“高明“和“自由”,不可固执己见、彼此论断,给软弱弟兄姐妹“放下绊脚跌人之物”(罗14:13),成为他们的陷阱。如经上记载的一些犹太基督徒,固守律法的偏见,妄加批评指责外邦人信主之事,并坚持“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徒11:1-2,15:1)造成真理上的困扰。

(3)圣经中多处记载了“不可吃血”的原因:一是在挪亚时代,神把动物的肉赐给人吃,就明确禁止吃动物的血,因为“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凡流人血的,他的血必被人所流(创9:3-6)。可见,不可吃血,含有要人尊重神所创造的生命之意义;二是在旧约律法时代,摩西五经的利未记17章亦重申这一命令:“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17:10-14)。扫罗也曾制止百姓吃带血的肉,以免得罪神(撤上14:33-35);三是在使徒时代,耶路撒冷使徒会议的决议中,又再次教导信徒不可吃血:“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

(徒15:29)。因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流血牺牲,“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0,22)。“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10:19),信徒不需再献祭以血赎罪,同时也当遵守神的命令,不可吃血和用血所作成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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