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五大教义洗礼

第一节 洗礼的由来

一、主所示范(太三13-17)

1.约翰不敢为主施洗

①主耶稣要受约翰的洗(13)

②约翰自知不配为主施洗(14、1l)

2.主受约翰的洗,乃为要尽诸般的义。

①主说:“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15)。

②约翰是先知,他的洗礼乃来自神(太二十一25-26)。因此,主接受约翰的洗礼,便是遵行神的旨意,也算是尽了诸般的义。

③“我们理当……”:包括主和约翰。这就是说,我的位分比你更大,尚且要如此尽诸般的义,你不必吗?

3.主所以要受洗,也是为要给我们留下榜样。

①主亲自下水受洗,为我们留下了榜样(16)。

②主如此下水受洗,是天父所喜悦的(17)。

二、主吩咐门徒去施洗(太二十八19)

1.主差遣门徒出去,引导万民做她的门徒。

2.对于信从福音的人,要给他们施洗。

3.受洗归入基督,才是主的门徒。

三、门徒遵行(徒二41)

1.五旬节那一天,约有三千人信从福音。

2.使徒们遵行主的吩咐,给他们施洗。

3.一日之间,成立了教会。

第二节 洗礼的功效

一、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罗六3-5;西二12)

1.一般教会主张,“罗六1-5”所强调的是受洗的意义,并不是洗礼的功效。

2.“罗六1-5”的教训,固然在强调受洗的意义;但洗礼的功效,却不能因此而被否定。

3.洗礼因为有与主同死的功效,罪身才会灭绝,叫我们不再做罪的奴仆(罗六6、14)。

4.所谓“脱离了罪”(罗六7),就是罪案注销,并且不再被罪律辖制。洗礼若只有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意义,而无其功效,我们的罪案何能注销?我们何能不再做罪的奴仆?

二、使罪得赦(徒二38,二十二16)

1.一般教会说,只要悔改归正,罪便得以涂抹(徒三19),洗礼没有赦罪的功效。

2.圣经说,受洗能洗去罪(徒二十二16)。

3.要使罪得赦,既须悔改,也须受洗。值得留意的是,赦罪的恩典乃发生于悔改受洗之时,并不是发生于悔改之时,受洗之前。其次序是,悔改十受洗十赦罪(徒二38)。

三、重生(多三5)

1.一般教会说,悔改就是重生,洗礼没有重生的功效。

2.圣经上几处提到重生(约三3、4、7;多三5;彼前一3、23),但没有一处说悔改就是重生。

3.圣经清楚的说,“重生的洗”(多三5);又说,从水(洗礼)和圣灵生”(约三5)。由此可知,洗礼确实有重生的功效。

四、成圣、称义(林前六11)

1.功效的凭藉(11上)

①“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施洗时,要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

②“藉着我们神的灵”:圣灵将赦罪权柄赐给施洗者(约二十21-23);并且在施洗时,见证水中有主耶稣的血(约壹五6-7)

2.已经洗净(11下):受洗前的一切罪污,都洗净了。

3.已经成圣(11下)

①成圣有生活上的成圣(帖前四3;帖后二13),也有身分上的成圣(林前一2)。

②生活上的成圣,是基督徒终身的灵修课题。受洗有成圣的功效,是身分上的成圣;受了洗,即时获得。

4.已经称义(11下)

①称义就是算为义,有行为以外的称义(罗四3-8),也有行为上的称义(雅二21-24,约壹三7)。

②受洗有称义的功效,是行为以外的称义,也是神的义(罗一17,三21-25,十3)。

③所谓“心信口认”就可以称义,并不能否定洗礼的称义功效。“罗十9-10”所强调的是,信仰的对象,“耶稣为主”;信仰的内容,“他从死里复活”。受洗是信仰的方法,有称义的功效,在此被省略了。

五、归入基督(加三27)

1.归入基督名下,成为基督里的人。

2.基督里的人,已经有成圣的身分(林前一2)

3.基督里的人,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将来都要复活(林前十五22)

六、披戴基督(加三27)

1.基督像一件衣服,穿在我们身上。

2.基督是义人(徒七52,约壹二1,穿上基督便是义人。就消极的意义而言,就是我们的罪归给基督,使我们成为无罪的人;就积极的意义来说,则基督的义归给我们,使我们成为义人(赛五十三6;林后五21)

3.基督是神的儿子(罗一3-4),穿上基督便是神的儿子(加3:26)。既为儿子,便得以领受儿子的灵,并且靠着神为后嗣了(加四5-7)。

4.“罗13:14”是披戴基督的生活,“加3:27”是披戴基督身分;两处经文的披戴基督,含意不同。

七、得救(彼前三20-21)

1.依据史实,挪亚一家八口是藉着方舟得救;但彼得却故意说,他们是“藉着水得救”的(20下)。

2.这水所表明的洗礼(21上),说明挪亚一家人经过洪水,预表新约时代的洗礼。新译本译为,这水预表的洗礼。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这水就是预表洗礼”。

3.“也拯救你们”21中,说明洗礼是神拯救我们的方法。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这洗礼现在拯救了你们”,新译本译为“这……洗礼,现在也拯救你们”。

4.“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21下),表示藉着洗礼,洗去了罪(徒二十二16),良心没有亏欠(来九12-14),可以坦然无惧的见神了(来十19-22)。

第三节 施洗者的资格

施洗者除了受过本会的洗礼之外,还要受圣灵。理由如下:

一、奉差遣的证据

1.奉差遣才可以传道(罗十五15),并执行圣礼。

2.受圣灵是奉差遣的证据(约20:21-22;路四18)

二、赦罪权来自圣灵

1.赦罪权由圣灵而来(约二十22-23)

2.故此,必须由受圣灵的人施洗。

三、见证水中有主宝血

1.洗礼所以能洗净人的罪污,乃因主为我们流血(弗一7);而主的宝血在我们受洗之时,是存在于水中的。

2.我们所以相信水中有主的宝血,乃因主在十字架上流出血和水,并且有圣灵的见证(约十九34;约壹五6-7)。

3.本会在施洗时,常常有人看见水中有主的血,是异象的见证,可以印证这项真理。

第四节 受洗者的资格

一、必须相信(可十六16)

受洗者所要相信的,主要是下列三项:

1.耶稣是独一救主;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徒四12)

2.主的血有赦罪的效能(弗一7);经圣灵的见证,水中即有主的血(约十九34;约壹5:6-7),所以洗礼能洗去罪(徒二十二16)。

3.本会是基督的身体(西一24),是真教会。

①有基督的灵(弗一23;林前三16;罗八9)——有圣灵(徒十44-47)

②说基督的话(太二十八20)——有真理(弗二19-21;林前3:11)

③显基督的能力(可5:27-30;路6:19)——有神迹(可16:20;来2:4)

二、必须悔改(徒二38)

1.悔改的定义

①“悔改,(Metdnoia):原文的意思是,心意的改变。

②依据经训,就是将既往服从罪的倾向,转变为服从神的倾向(罗六13)。

2.悔改的表现

①在消极方面,痛悔前非,远离恶事(太三6;徒三26)。

②在积极方面,则归向真神,热心为善(徒二十六20;多二14)。

3.悔改的步骤

①承认自己的罪(可一5,徒十九18)

②决心改变(罗六13、17)

③生活的更新(路三7-14;罗六4)

第五节 洗礼的方法

一、全身入水受浸

1.“洗礼”(baptisma):原文的意思是,浸入水中,或沉在水中。

2.希腊正统教会(Greek Orthodox Church)的洗礼,一向依据原文的字义,采取浸礼的方式。

3.有一个滴礼派的信徒,问希腊正统教会的信徒说:“你们为什么要采取浸礼的方式,而不施行滴礼呢?”他答道:“我们希腊人看的是原文圣经,而在原文上,这个字就是浸。我倒要问你,你们为什么要施行滴礼呢?”

4.主耶稣下水受浸,给我们留下了榜样(太三16)

①主所受约翰的洗礼是浸礼。

②因此,约翰必须特地找“水多”的地方(约三23)。

5.腓利给太监施洗时,便是效法主耶稣的榜样。

①施洗者腓利和受洗者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洗好了,二人就“从水里上来”(徒八36-39)。

②一九二三年,埃提阿伯的太子去美国说,他们到现今仍然没有改变腓利所传的道。他们受的是浸礼,在星期六守安息日,他们国里有三千六百万人都守安息日(根据北京神召会报)。

6.受洗时全身浸入水里,才能表明与主同埋葬的样式(罗六3-4)。

7.预表

①挪亚的方舟被大水包围(创七11-12、17-20),预表浸入水中的洗礼(彼前三20-21)

②以色列人过红海时也被大水包围(出十四21-22),也预表全身入水的浸礼(林前十1-2)。

8.预言(弥七18-19)

①神要赦免他产业之余民(世界未日前的以色列之余民)的罪过,不永远怀怒(18)。

②赦免的方法是,将他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19)。其隐意是,在海里受浸礼,洗去一切的罪。

③神要洗除以色列人的罪污之处,是活水的“泉源”(亚十三1)。“哀嫩”(约三23)一词,原文的意思是泉。所以要在海里或河里等泉源,全身入水受浸。

二、低下头(面向下)

1.为要在主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六5)。主死的形状是,“低下头”(约十九30)。

2.低下头,表示与主同死;全身入水,表示与主同埋葬;从水里上来,表示与主同复活(罗六3-5;西二12)。

3.低下头,也是罪人求赦应有的态度(拉九6;诗四十12;路十八13-14)

4.1917年5月28日(农历四月八日),本会的初期工人魏保罗蒙主启示,在永定门外大红门河,面向下受浸。浸毕抬头,看见主向他显现。进入树林,又看见主向他显现。

①自1917年以来,本会因为遵从主的启示,采取这种方式施洗,而经历了好多神迹。

②施洗中,时常有人看见水里有主血的异象;甚至受了洗,许多人的疾病即时痊愈。

③这些主血的异象和神奇妙的医治,印证本会的洗礼方式是主所悦纳的。

三、奉主耶稣圣名

1.原始教会施洗时,都奉主耶稣的名(徒2:38,8:16,10:48,19:5,22:16)。

2.耶稣是独一救主(徒4:12),无论做什么,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西3:17)。

3.奉什么名施洗之争议关键

凡是主张“三位一体神观”的教派,都依据“太二十八19”的经文,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

凡是主张“独一神观”的教派,都依据“使徒行传”的记录,奉主耶稣的名施洗。

4.所谓“奉父子圣灵的名”(太二十八19),其正意是“奉主耶稣的名”。理由如下:

①“名”一字,原文用单数,英译本也是。

②“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约十七11-12)一句,可由下列几种译本的译文看出,“父的名”是耶稣:“藉着你的名,就是你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现代中文译本)

“在你所赐给我的你的名里保守他们。”(日本文语体译本、日本新改译)

“藉着你所赐给我的你的名,保守他们。”(1978年版日本共同译)

“我在你的名里保守了他们,那名是你所赐给我的。”

“I kept them in thy name,which thou hast given me(标准本)

③父与子,原为一(约十30,十四9)。

④圣灵是父的灵(太十20),也是神儿子的灵(加四6)、基督的灵(罗八9;彼前一11)、耶稣的灵(徒十六6-7)。

第六节 婴孩可以受洗吗?

一、婴孩可否受洗之争议关键

1.凡是主张“洗礼与得救无关”的教派,都反对婴孩受洗。

2.凡是相信“洗礼与得救有关”的教派,都坚持应该给婴孩受洗。

3.反对婴孩受洗的理由是,任何人一经受洗,便加入教会,成为会员。婴孩不明白道理,没有信心,不懂悔改,没有资格成为会员,所以不可以受洗。

二、婴孩可以受洗的理由

1.有原罪

①婴孩有原罪,就是从亚当遗传下来的罪(诗五十一5;罗五12);若不给他受洗,罪不能得赦。

②无人有权力掌管他的死期(传八8),所以应该趁早为他施洗。

2.凭着神的应许

①受洗赦罪的应许,连儿女也有分(徒二38-39)

②儿女虽然未必是婴孩,却也不得排除婴孩。

3.割礼的预表

①割礼是旧约选民入门的礼(创十七9-14),洗礼是新约选民入门的礼(加三27-29)。

②旧约选民所受的割礼,预表新约选民所受的洗礼(西二11-12)

③旧约选民的男婴出生第八天,什么都不懂,就要受割礼(利十二2-3)。此事预表婴孩可以受洗。

4.过红海的预表

①旧约选民过红海时这件事迹,预表新约时代的洗礼(林前十1-2)。

②旧约选民出埃及,过红海,连婴孩也包括在内(出十9-10、24,十二31)。此事说明应该给婴孩受洗,不可弃绝他们。

5.原始教会的史实

①原始教会施行洗礼时,都以“家”为单位(徒十六15、32一34,十八8;林前一16)。

②婴孩也是“家”的组成分子,所以在全家受洗时,不得将他们除外。

第七节 受洗后的注意事项

一、不可再犯罪

1.受洗归人基督(加3:27),一生只有一次机会(弗四5)。所以受洗后要谨守圣经的教训,不可再犯罪(罗6:1-3;约8:11,五14)。

2.罪有不至于死的罪,也有至于死的罪(约壹五17)。

①若犯了不至于死的罪,他要切实悔改,主的血必洗净他一切的不义(约壹一7-10);教会的同灵也应该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约壹五16上)。

②如果故意犯了至于死的罪,就不再有赎罪祭(来六4-8,十26-31),教会的同灵也不得为他祈求了(约壹五16下)。

3.什么罪是至于死的罪,圣经并没有明示。本会在传统上认为凡是严重的过犯,都属于至于死的罪。如十诫中所禁戒(出二十1-17),下列几项:

①除了真神之外,又有别的神(第一诫)

②跪拜偶像(第二诫)

③过分不孝父母(第五诫),污辱主名,而且不听从教会的劝戒。

④杀人(第六诫)

⑤奸淫(第七诫)

⑥偷盗(第八诫),而且情节严重者。

⑦作假见证陷害人(第九诫),造成严重伤害者。

⑧此外,归入基督教其他教派,背叛本会信仰者。

4.圣灵、使徒和长老所制定的几项条规(徒十五28-29),每逢有人受洗时,都要吩咐他们遵守(徒十六4-5)。

①不可吃祭过偶像的物,免得与鬼相交,惹主的愤恨(林前十20-22)。

②不可吃血,因为血里有生命(利十七10-12)。

③不可吃勒死的牲畜,因为血未放出(利十七13)。

④不可奸淫,因为行淫是得罪自己的身体--圣灵的殿(林前六15-19)。

二、当有新生的样式

1.受洗是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所以受洗后的一举一动,当有新生的样式(罗六4)。

2.所谓“新生的样式”,就消极方面而言是,不将肢体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罗六13上);也就是不可做罪的奴仆,活在罪中(罗六6、2)。

3.在积极方面来说,则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肢体做义的器具献给神(罗六13下);这是活祭,是圣洁、神所喜悦的(罗十二1)。

三、父母的责任

1.父母对受洗后的儿女,必须尽责任教导他走当行的道,使他终身不偏离(箴二十二6)。

2.教导儿女的标准是,主的教训和警戒(弗六4)。教导的方法是,无论坐在家里,或行在路上,或躺下,或起来,随时随地都要谈论(申6:6-7)。

3.提摩太从小就明白圣经,有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是母亲悉心教导的成果。他心里无伪之信,则来自外祖母和母亲两代持续的培植(提后一5)。

附记

在此要附带探讨的是,约翰的洗礼究竟有没有赦罪功效的问题。引起疑问的经文是:“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可一4)。说明如下:

一、依据钦定版的译文

1.“使罪得赦”一句,依据英国钦定版的译文是:“for the remission of sins.”

2.前置词“for”的含意和用法

①作“为求”某种目的讲之时,约翰的洗礼便有“赦罪的功效”。

②若作“向”某某目标讲,即指向未来的“赦罪之前提”。

二、依据希腊原文

1.“使”字,希腊原文用“eis”

2.依据“新约希腊语辞典”(岩隈直著,东京山本书店发行)的注释,“eis”有下列几种用法:

①“为了”某种目的或企图

例如:“作见证”(太十18)的“作”字;“使罪得赦”(可一4)的“使”字;“为此劳苦”(西一29)的“为”字等。

②“向”某某目标、目的地、结果……

例如:“以致灵魂得救”(来十39)的“以致”一词。

③“为了”未来的目的

例如:“好(做)夸(口)我没有空跑”(腓二16)的“好做”一词;“预(以)备将来”(提前六19)的“以备”一词等。

三、涵盖现在与未来的目的

1.综括上述“for”与“eis”之含意和用法可知,这个字可以作现在的目的讲,也可以作未来的目的讲。当然,它另有其他多种含意和用法,在此不赘述。

2.兹依据圣经,分别叙述这两种目的,以探讨约翰的洗礼是否有赦罪功效的问题。

①就现在的目的而言,“使罪得赦”一句,表示约翰的洗礼有赦罪的功效。理由是:

a约翰是律法时代最后的一个先知(太十一13)。律法时代的选民以奉献祭牲给神,表示悔改,使罪得赦(利一3一4;来十3);接受约翰的洗礼之人,则以受洗表示悔改(太三5-8),使罪得赦。

b所谓“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十4)。

乃否定处在新约时代仍然要持守律法之人的观念,并非以新约时代的信仰来否定旧约时代的献祭赎罪法。

c当然,基督若没有降生,成全十字架的救恩,便没有人能得救,是不言而喻的(约十四6;徒四12)。但基督要来成全救恩,是神早就计划好的(弗一4-5;提后一9)。所以圣经说,亚伯拉罕在仰望基督的日子(约八56);又说,旧约选民要与我们同得,才能完全(来11:39-40)。

②就将来的目的而论,“使罪得赦”一句,表示约翰的洗礼不能洗净人的罪。怎么说呢?

a约翰曾作见证说,主耶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又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三28-30)。

b保罗说,约翰的洗是“悔改的洗”,不是赦罪的洗。因此,接受约翰的洗之人,必须再受耶稣的洗(徒十九1-5)。

c与此同理,既往遵照律法献祭的人,现在不要执迷不悟,再拘泥律法上的条例;而必须悔改信从福音,求告主耶稣的名受洗,才能洗去一切的罪(可1:15;徒2:38,22:16)。因为律法被成全,形体取代了影像,献祭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了(西二14-17;来九9-10,十1-18)。

d约翰所行“悔改的洗”虽然没有赦罪功效,却是赦罪的前提,即指向“赦罪目标”的。所以说,约翰的任务是:“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太三3)。

3.上述“现在的目的,有赦罪功效”,“将来的目的”则没有赦罪功效;这并不互相抵触,乃因跨在新旧约两个时代,而有两种不同的解释。虽然如此,却有一个共同点,即耶稣是独一救主,除他以外,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叫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献祭也好,约翰的洗礼也好,其赦罪功效,全赖乎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全的救恩;若不是主耶稣来完成救赎大功,则献祭只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来十3),约翰的洗礼也不过是叫人悔改而已(徒十九4)。这是我们应有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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