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哥林多前书第七章
本章保罗根据当时的背景,将他对基督徒婚姻的原则阐述出来。例如:夫妻之间该如何相处,尤其是双方该以什么态度面对性生活。对于当时有许多双方原本是异教徒,后有一方信主,不可把不同信仰的配偶当作不圣洁,而拒绝与配偶同房;更不能以信仰不同为借口,要求与对方离婚。但这与现今教会所面临的信仰危机—与未信主的通婚不能相提并论,千万不能误解保罗所说“…你做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16),这段有关信主与不信主的夫妻所提及的观念。
一、对已婚的夫妻而言
A.当时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因为受希腊灵肉二元论的思想影响,以致于对夫妻同房之事有所误解,因此保罗先对此澄清其观念。
B.彼此拥有对方(1—3):
1.虽然保罗认为人最好不要有性生活,但因为人不可能没有性的欲望,因此婚姻成为避免淫乱很好的机制,藉由男女正常、合法的同居,避免情欲高涨而被罪牵引。
2.保罗对性的关系有独到的见解,因为保罗认为「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品」,而是各自拥有对方,不再是单独的个体。
3.「合宜之分」是指在婚姻生活上应尽的义务,所以保罗把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当作义务而不是不圣洁的事(3)
C.彼此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4)
1.婚姻乃是共甘苦的伙伴,不可以把对方当作宣泄性欲的工具,而是要透过婚姻的关系,双方在身、心二方面都得到满足。
2.非不得已,不能分房(5)。「亏负」字根=从+抢夺,也就是吃亏、亏欠之意,也就是拒绝对方的权利或需求。
3.分房的原则「为要专心祷告」。思考现代社会夫妻被动分居的问题!
D.但保罗提醒他们,婚姻是「准你们」不是「命你们」,是建议人要结婚,而不是命令人要结婚,但是独身是要神特别的恩赐(7)。
二、对夫妻不同信仰的夫妻而言
A.信徒不可以离婚是主的教训(太五32;十九3—9;可十2—12;路十六18)。为什么保罗在这里特别的指出「妻子不可离开丈夫」?可能是哥林多教会有一些姊妹想与丈夫分开,似乎认为信主以后该有更多的自由、或以为会成为不洁。
B.若不信主的那方情愿同住,信主的这方就不能离弃对方(11—13)「若是离开了……」是说在听到保罗的话之前已经离开了,只有两个解决的办法,就是「不可再嫁」或「仍同丈夫和好」。
C.别因为配偶不信主,就把他(她)当作不圣洁。(14)按旧约洁净的条例来解释;任何东西碰到祭坛都要成为圣洁。同样,不信的人因受信主的家属之影响,与神有特别的关系
D.若不信主的那方要离婚,就随他(她)去吧(15):主动权在不信主的配偶上,信徒不能主动以信仰不同为由离婚。因为怎知不信主的配偶不会信主呢?(16)
E.个人要按照主所分给各人的本分去行(17),例如:
1.蒙恩之后无论是否受割礼,都无所谓,重要的是要守诫命。(18—19)
2.蒙恩之后无论是什么身分,就守住自己的本分,即使是作人的奴隶。(20—24)
保罗在本章也谈到所谓独身的问题,由于当时的大环境,对信仰愈来愈不利。保罗为了鼓励当时未婚者或丧偶者,专心信奉主,故鼓励他(她)们独身。现今时代教会虽然积极鼓励主内联婚,但对有心志为主独身或守寡的信徒,可藉由保罗这章对独身所阐述的看法,能够得到受传统“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观念之同灵的尊重与接纳。
三、对未婚和寡妇而言
A.独身是恩赐(7—9):
1.既然是恩赐,就不适合于每个人,神按各人个别的需要赐下恩赐,为要叫各人能按照神的托付完成神的工作。耶稣也曾提到独身的问题(太十九10—12),与保罗的意见是一致的。
2.是否独身不可强求,若克制不住,应该要嫁娶。(9)虽然保罗希望独身者能像他一样,但保罗提供一个检测的方向:会不会因为没有嫁娶而「禁止不住」到「欲火攻心」的地步。保罗反对勉强违反本能(提前四1—3),这样反而给魔鬼留地步,反被诱惑而陷在罪恶里。
3.保罗一再强调这是他自己的意见(25,40),成熟的人不会一直将自己的经验强迫加诸在别人身上,叫人而将他的经验当作命令来遵守。但保罗说这些也是在圣灵的感动下说的。
B.为何保罗建议人独身(26—35)
1.现今的世界艰难(26—31),在变幻无定的世代中,一切都是暂时的,没有保障的。活在当代的人,不如「守素安常」的好,可以免去妻离子散的痛苦。因此保罗建议独身者,结婚不是犯罪,但是有苦难。
2.守童身的可以专心事奉主(32—35):专心求主喜悦是每一个基督徒生活的目标。然而保罗也不讳言地说,结婚的人难免为要治理家务,必须面对许多繁杂的琐事,自然而然比独身者更难专心服事主。
3.看了这段不要以为保罗反对婚姻,事实上保罗对婚姻有超越的看法(弗五22—33)
C.关于儿女的婚姻(36—38)
1.保罗接纳当时的社会习惯,让父母为儿女作主。可是并不赞同父母强逼不愿意出嫁的女儿出嫁。
2.如果父亲要女儿不出嫁也有几个条件(37):就是对神的旨意清楚没有疑惑、并且要女儿肯让他作主、也就是得女儿同意、不能因为其他不得已的事、而父亲的内心有这样的感动。
3.为何34—38节保罗在这里只提到「女儿」而没有提「儿子」呢?可能是因为在守独身的恩赐方面,神赐给姊妹的远多过弟兄,而且在教会中姊妹的数量也多过弟兄。
D.丧偶者(39—40)
1.可以再嫁娶,但要嫁娶主内。
2.但「为主守节」的更为有福,一个人愿意更专心事奉主的缘故来守寡或鳏,此等人福气更大。
结语
我们除了以祝福欢喜的心态对待一对新人外,我们也要学习以尊重、祝福的心态对待独身者,甚至帮助她们作个快乐的独身者。包括:财务规划的协助、健康保健的协助、与建置一个有爱与归属的「亚拿」团契,使其能发挥神所赐予的独身恩赐造就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