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在这一章,保罗特别责备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两件事:
1.在哥林多教会中,同灵有彼此亏欠的时候,他们为何告到外邦人面前,难道教会中没有一位让大家认同的智慧人来调解纠纷的事吗?就算没有,为何不能彼此退让,宁愿为主吃亏呢?(林前六1—8)
2.既然他们都被主的宝血洗净成为神重价买来的,这个肉体(身子)也是圣灵的殿,怎么可以把「性」与食物混为一谈,将淫乱只当作是满足生理需要,好像「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那样随便呢?(林前六9—20)
一、保罗责备哥林多信徒为何在不信主的人面前兴讼?(1—8)
不以为然之因:
1.圣徒是要审判世界(2),难道不配审判此事?
2.圣徒连天使都审判,难道不能审判今生事?
3.教会会派大家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4.教会没有一个智慧人可行此事吗?
5.为何不愿彼此退让,反而彼此欺压呢?
二、保罗责备他们为何随意行淫?
1.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9—11),但既然受洗,就成圣称义(11)。
2.行事不可受辖制。
3.食与色不能相提并论。
A.属肉来说:食物为身子,身子为食物(13),两者均会毁坏。
B.属灵来说:主为身子,身子为主(未来会复活,因主已复活),不是为淫乱(13)。
a.我们是基督的肢体,不是娼妓的(15)
b.只能与主成一体(就是成为一灵),而不能与娼妓成一体。
4.结论:
A.不可行淫,否则就是得罪身子(18),因为,身子是圣灵的殿,身子不是自己的(19)。
B.要在身子上荣耀神(20),因为是神重价买的。
三、名词解释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是哥林多人流行的口头禅,意思是吃饭是肉体的事,与灵性无关。
四、经句分享
1.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19)
2.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