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和平的君王耶稣

引言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祂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必成就这事(赛九6-7)。

这段经文提到三件事:其一是,耶稣原来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却要降生为大卫的子孙。其二是,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祂的国,从今直到永远;其实在历史上,大卫的子孙中并没有一个永远做王的。显然,大卫的国象征教会,而教会就是神的国(路十七21;林前十五24;启十一15)。其三是,为了将和平带到世界来,祂以「和平的君王」之身分治理大卫的国。

一、与人无争

「与人无争」,是和平的君王之处世态度。

例一:当犹大带了许多人带着刀棒要来捉拿主耶稣的时候,主竟然对他说:「朋友,你来要做的事,就做吧!」(太二六47-50)。

例二:当跟随主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的时候,主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二六51-52)。

例三: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煎熬的时候,对天父所说的是:「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二三34)。

二、神与人和平

神吩咐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

「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16节):表示神给与人自由意志。「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17节上句):表示神给与人的自由是有所限制的自由;因为毫无限制的自由是放纵(加五13),并不是真实的自由。「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17节下句):这是放纵的必然后果。

结果,亚当因为悖逆神而被赶出了伊甸园(创三24)。连带的不幸是:不但自己必死,而且使死临到众人(罗五12);离开神,丧失倚靠和平安;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到吃的;地必给他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他必汗流满面才得餬口,直到他归土(创三17-19);连神儿子的名分也失去了(路三38)。

「因为我们做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罗五10)。

「我们做仇敌的时候」(10节首句):在我们因为尚未信主耶稣,致使活在罪中,而与神为仇的时候(罗八7)。「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10节次句):耶稣是代罪的羔羊(约一29),藉着祂的舍命,在我们受洗与祂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时候(罗六3-4),我们就已经被称义了(罗八33-34;林前六11)。「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10节们末句):「生」这个字,原文的意思是生命。在新约圣经上,或译为「生命」(约十10;罗五18),即永远的生命,或译为死而复「生」(罗十一15),即复活的生命。基督已经升入高天做尊荣的大祭司,是永远常存的大祭司,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从死里复活的生命是永远的生命,祂长远活着,替我们祈求(来四14,七24-25)。

幸而我们因为蒙主拣选,受洗归入基督,所以亚当因为悖逆神而丧失的一切福分,我们便都可以重新得到了。

其一是,亚当因为犯罪而被赶出伊甸园(创三22-24),以致失去了倚靠和平安;我们却因为信主受洗归属于神,所以有倚靠和平安(腓四7)。

其二是,亚当犯罪的后果是必定要死(创二17);我们却因为信主而得以出死入生(约五24),即不至于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其三是,地因为亚当犯罪的缘故而受咒诅,必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一一在谋生的过程中,必遇到许多阻碍(创三17-19)。我们信主的人,却只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则我们在生活上所需用的一切东西,我们的天父都要加给我们了(太六31-33)。所谓「求祂的国」,就是求天父在我们里头治理我们。「求祂的义」,就是做祂认定为义的事。换句话说,求祂的国就是尊重天父的心态,求祂的义就是这种心态的具体表现。「我们在生活上所需用的一切东西,我们的天父都要加给我们」:这并不是说可以不劳而获;乃是说蒙神赐福,工作顺利。

其四是,亚当原来是神的儿子(路三38),只因犯罪而丧失。但我们却因为信主、受洗,而披戴基督,便得以重获神儿子的名分了(加三26-29)。

三、人人和平

「你们做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祂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做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弗五22-28)。

顺服自己的丈夫,是妻子当尽的本分。「如同顺服主」(22节):绝对顺服。「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23节):头是发号施令的器官,全身的肢体都必须完全顺服。「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24节):教会该凡事顺服基督,义不容辞:与此同理,妻子也当凡事顺服丈夫。

「你们做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25节):基督为了救赎我们而遵行天父的旨意(路二二42-44),被钉在十字架上,忍受了痛苦的极限(约十九17-18;诗二二14-17)。凡做丈夫的,都要效法基督的榜样,为了表明你实实在在地爱妻子,连生命都可以牺牲。「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夫妻是一体(创二24),所以爱妻子便是爱自己。

夫妻当各尽自己的本分:丈夫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妻子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这是正常的婚姻关系,建立全家满心喜乐之幸福家庭的途径。反之,如果有人觉得他(她)的家只有痛苦和悲哀,没有喜乐和恩爱;那就表示他(她)没有尽自己的本分,演好自己的角色啦。想想看:连结合成为一体关系的配偶都不能彼此相爱,互相尊重,怎么能爱别人,尊重别人呢?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路十25-37)。

这段经文的重点,共有四项:

其一是,如果盼望承受永生,就必须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其二是,所谓「邻舍」,就是遇到苦难,需要得着关怀、怜悯、帮助的人;纵然他是异族,甚至是仇敌,也要这样照应他。

其三是,主耶稣所说,那个被强盗打个半死的人是犹太人,而照应他的人是撒玛利亚人。而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原来是没有来往的(约四9)。因为于公元前722年,以色列人的主要部分被移入巴比伦。结果,撒玛利亚人的血统和信仰都不纯(王下十七24-33),致使被犹太人视同外邦人,而不与他们来往。

其四是,祭司和利未人都是圣职人员,照理说应该比一般人更会怜悯受难的人才对;但出乎意料之外,他们竟然无动于衷!反之,即刻照应他的人是与犹太人没有来往的撒玛利亚人!够讽刺吗?

结语

想想看:如果连夫妻都不能彼此相爱,互相尊重,怎么可能照应邻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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