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存在的哲人耶稣

引言

1968年,我从书局买回来十本有关《存在主义》的论著。躺在床上走马看花似地看过一遍,就搁置下来;根本算不得有什么心得,只是有一点儿模糊的印象罢了。1974年,忙里偷闲,仔细再看一遍,才恍然大悟,原来存在主义就是这么一回事啊。于是将我的研究心得写成一本书,叫《我对存在主义之批判》,1976年7月,由台湾总会出版。

存在主义的「存在」,乃是指着「人」的「存在」而说的。再者,存在主义者的共同特征是,将价值之源归于「自我」;「如何使人重新成为他自己」,是他们所提出的第一个课题。总而言之,他们认为「人就是人」,绝对不是其他的任何一件东西;「我就是我」,并不是其他任何一个人。什么东西都不能取代「人」,谁都不能代替「我」。这就是「存在」。

「存在主义」一词,虽然是法国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沙特(Sartre,Jeanpaul)所创,却来自存在主义的鼻祖,丹麦的齐克果(Kierkegaard,Soren Aabye)所论述的〈存在之思索〉。依据他的论著可以肯定,他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无奈《存在主义》的作者陈鼓应却说:「在齐克果看来,在神面前,人的存在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我们如果从这一个层面上来看齐克果,显然他只是个神学家,而不复为存在主义者。存在主义的『存在』,乃是『人』的存在。惟有以『人』为本位的存在主义,才是名副其实的存在主义。」。

笔者的看法

从存在主义的鼻祖齐克果,以及其他许多敬畏神的存在主义者的主张看来,我们却可以说,他们也是存在主义者;甚至可以肯定,他们所走的才是正确的路线。我们知道,存在主义的「存在」,是「人」的存在,它的特征是重视「人的主观」;但这与神的存在并不发生冲突,所以为了提倡存在主义,无需否定神的存在。

存在主义是具体的「行动」的哲学,是「塑造自我」、「活出自我」的哲学;而不是抽象的「理论」的哲学。否定神也好,敬畏神也好,一切存在主义者都有这种积极性。这是虔诚的基督徒,依据圣经的教训所主张的存在主义。

就存在主义是具体的「行动」哲学,而不是抽象的「理论」哲学而言,基督徒不但要披戴基督的身分(加三26-27),而且更该披戴基督的形像(罗十三14),照基督所行的去行(约壹二6),才算得上「存在着」的基督徒。

一、存在的定义

对于人的存在,齐克果设一个比喻说,有一个沉醉的农夫,睡在马车上,让马拉着他,向熟悉的路上前行;他虽然手拿缰绳,好像是一个御者,我们却可以说他不是御者。因此,许多人似乎活着,其实却「不存在着」;他们只知遵循社会的风俗习尚,而不想革新。在此,「存在着」即选择真正的自我,就是自觉的个人。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是美国的著名小说家,1954年,其名著《老人与海》让他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有一天,海明威去参加作者会议的时候,有一个青年拿一本着作来请海明威指教。海明威看了几段之后,就对他说:「你的写作技巧很像海明威,而你自己到哪里去了?」海明威的用意无非要劝导他说,你若想成为著名的作家,就要独创属于你自己的风格的作品,而不要模仿别人的风格。显然,那个青年已经迷失了。

存在主义者所努力的是,唤醒现代人找回「迷失的自我」,使人人重新「成为他自己」。所谓「迷失」,就是离开人生正确的方向,失落自我,终身做名利、情欲或错误思潮的奴隶。这种虽死犹生的人,就是迷失的人;而迷失的人,便是「不存在着」的人。反之,保罗就是找回了「迷失的自我」,致力于克制自己(林前九27),不做名利和情欲之奴隶的人。因为他不但看世界万事如同粪土(腓三8),甚至已经将世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六14)。所谓「世界万事」,就是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壹二15-17)。保罗的生命之所以能臻于这个境界,乃因受洗归入基督,成为新造的人使然(林后五17)。

处身当今这个颠倒是非,人人迷失「自我」的世代,藉着传福音的方法来唤醒他们,让他们活出「人性」,并且活出「自我」,是多么地重要!

至于本文之所以要取名为〈存在的哲人耶稣〉,乃因它包括了三个含义。第一、《马太福音》记载:「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十一19)。所谓「智慧之子」,就是有智慧的人,「总以智慧为是」的「智慧」,即耶稣;耶稣既然就是智慧,当然可以认定祂是「哲人」啊。第二、祂活出了「人性」。第三、祂活出了「自我」。

二、耶稣能自主

一般世人多数失落了自我,离开人生正确的方向,终身做名利的奴隶;由此可知,他们都无法自主,因而没有自由,也没有喜乐。惟独主耶稣与一般人迥然不同,因为祂能掌握人生正确的方向,凡事遵行天父的旨意,一辈子未曾贪爱过名利。请看下列的事实:

魔鬼又领祂上了高山,霎时间把天下的万国都指给祂看,对祂说:「这一切权柄、荣华,我都要给祢,因为这原是交付我的,我愿意给谁就给谁。祢若在我面前下拜,这都要归祢。」耶稣说:「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祂』」(路四5-8)。

诠释

为了试探耶稣,魔鬼领祂上了高山,霎时间把天下的万国都指给祂看(5节)。成为肉身的耶稣与一般世人一样,视野都非常有限,怎么能看清楚天下的万国呢?原来魔鬼让耶稣所看见的是天下万国的缩影之异象啊!当然以具有神性的耶稣而言,要看清楚天下万国,乃是轻而易举的事;但耶稣也具有人性,免不了要受肉身的限制。问题是,若要在此强调耶稣具有神性,这个试探就毫无意义了。因为圣经说:「神不能被恶试探」(雅一13)。所以魔鬼在此所试探的对象是成为肉身的耶稣,并不是具有神性的耶稣。

「天下万国的权柄和荣华」,是一般世人所贪爱的;为了争权夺利而引起的斗争,在社会上岂不是屡见不鲜吗?何况耶稣是神的儿子,岂不是掌握了天下万国的权柄和荣华,才与神的儿子之身分相称吗?

「这一切权柄荣华,我都要给祢,因为这原是交付我的,我愿意给谁就给谁」(6节):这是谎言,因为主权在神,魔鬼所掌握的是被交付的权;主权不受限制,被交付的权却要受限制。神之所以能掌握天下万国的主权,乃因祂是「天地的主」,世界万物都属于祂(徒十七24;诗二四1)。至于神之所以要将天下万国的权柄和荣华都交付魔鬼,乃因魔鬼是「世界的王」(约十四30),全世界都卧在牠手下(约壹五19)。

「祢若在我面前下拜,这都要归祢」(7节):想要得着掌握天下万国的权柄和荣华的交易条件,是在魔鬼的面前下拜。

耶稣说:「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祂』(8节;申六13)。祂也曾在山上教训人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玛门即财利)」(太六24)。为了一心一意事奉神,事奉玛门尚且不可,何况事奉魔鬼呢?耶稣因为坚持这种忠贞不二的节操,所以能战胜魔鬼的试探,叫牠的诡计无法得逞。

有一次,耶稣问犹太人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八46)。这就是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在我的言行之中,哪些是违反犹太人之律法的呢?请问:耶稣如果有犯罪的记录,祂敢公然这么问吗?

当犹太人把耶稣解到衙门,交给彼拉多之后,彼拉多一连审问祂三次;结果,三次都对犹太人证明「我查不出祂有什么罪来」(约十八38,十九4、6)。这就是说,依据罗马人的法律来对照耶稣的言论和行为,可以肯定祂是无辜的。

由上列几段经文的内容可以知道,耶稣凡事都能克制自己,确实堪称为「存在着」的人。

三、耶稣能把握人生正确的方向

耶稣即将被钉十字架的前夕,与门徒到了客西马尼的时候,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然后,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二六36-39)。

诠释

「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38节):被钉在十字架上所要忍受的煎熬,固然会让耶稣觉得极其痛苦(诗二二1、14-17),但更大的痛苦却是背负普世罪人的罪孽(林后五21),成为被咒诅的人(加三13)。

「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39节)。「倘若可行」:表示耶稣不敢强求。「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表示耶稣凡事顺从天父的旨意。敬畏神、顺从祂的旨意,是神的子民当尽的本分(传十二13),也是神的儿子耶稣对天父当尽的本分。惟因耶稣能克制自己的软弱,敬畏天父,绝对顺从祂的旨意,把握了人生正确的方向,所以说祂是「存在着」的人。

在分离的祷告中,耶稣对天父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祢」(约十七4)。由此可见,耶稣无论做任何事,都是为了荣耀天父。之前,祂曾对门徒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十五13)。接着又说:「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我乃称你们为朋友」(15节)。为朋友舍命是爱人的极致,也是益人的具体表现。

这两件事告诉我们,「荣神益人」是耶稣终身不变的生活方向;由此可以肯定,耶稣确实能把握人生正确的方向,所以堪称为「存在着」的人。

结语

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祢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二三46)。《路加福音》记载:「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三23)。据此推测,耶稣断气的时候,大约是三十三岁吧?祂一生的年月虽然这么短暂,但人生在世或长或短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祂终身敬畏神,凡事顺从神的旨意;而且即将断气的时候,可以将灵魂交在天父手里,被接到那好得无比的地方去(路二三43;林后十二4;腓一23),借以实现了人生最宝贵的盼望,这样岂不是可以心满意足了吗?而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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