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教会组织原理

古时摩西领导以色列人,从开始就觉得非他独自一人所能胜任。故才那他岳父的建议,设立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的分层负责之制度(出18:13-17)。以后又蒙神指示,另设立其实个人作他的幕僚,辅佐他(民11:14-17)。

今日的教会,由于教会急速发展,在管理上愈复杂繁重,故教会组织非强化,使之健全不可。此时全体同工和同灵所应互勉之事如下:

(1)尊主为首(弗4:15);

(2)合作无间(弗4:16);

(3)不要分裂(林前1:10);

(4)以大事小(太20:25-28;路22:25-27)。

教会组织原理之本文,原稿是日文,中文是请谢忠光长老翻译的,在此表示谢意。另外附录两篇才是笔者亲自写的。请多指教。(1977年7月)。

这次再版再增加附录第三篇。本原理是早在1961年于总会传道者及负责人进修会发表的。如本会的教义是独特的,本原理也是。因完全根据圣经,故不是人的理论。至于具体的组织形态是依据圣经来设计的。而本书是把圣经的教训整理成为一册的,所以可供设计者参考。具体的形态是常变的。因时、地、人之需要而必须常变。但原理是不便的。因而若想设计永久不变的形态,是不可能的。请按个时代、各地区的需要而设计合适的形态,以利教会发展。

真教会是属灵的团体,乃超然于世界的。它是以基督为元首的基督的身体,有基督的灵居住其中。经云:“基督为儿子,治理神的家。”(来3:6)。基督以慈爱保守教会(弗5:25-27),又以威严保守教会(启1:12-16)。使徒约翰因看见他的威严而仆倒在他脚前(启1:17)。他在七灯台(教会)中间行走(启2:1),他的右手拿着七星(教会的工人),这是何等庄严的景象,但愿所有的工人都兢兢业业的作主忠心的仆人。(1980年11月)。

教会组织是与教义同样重要的问题。好比一个工厂只有业务,而没有好的管理,其工厂的业务必定衰退以致于倒闭。教会为要推行圣工——传扬真正福音,必要有纯正的教义(信仰)与健全的组织(制度);这好像是车的两轮,鸟的双翼,不能缺其一。然而教会的组织究竟要如何才算合乎圣经呢?现在有两种主张:一则在外形上要与使徒时代相同,二则不拘外面的形态如何,只要合乎圣经的精神即可。我们所赞成的组织法是第二原则。因为形式是精神的具体表现,如不合乎圣经的精神,仅在外表上相同,反而不能实现合乎圣经的教会组织。我们不可本末倒置,因为形式可以酌量当时情形而采取最合乎圣经精神的组织。而且组织是随教会的发展,而将形成更复杂的形态。好像使徒教会初期,由十二使徒掌管一切职务,但后来因发生困难,才把传扬福音与管理饭食的工作分开。换言之,教会组织的原理是永恒的真理;但形态是有伸缩性的,可按照时代与地域的要求而改变。现在的会众制是单调外表与圣经一致而忽略实现圣经精神的一种组织法。其缺点是不能促进众教会的合一与发挥各种恩赐的配合。他们最怕的是教会组织庞大会造成中央集权而变成少数人的专制。但这忧虑是多余的,如果常常注视圣经的精神,教会是绝对不会走错路的。尤其是“神的教会”,有神统治着,有谁施行暴政而不受神的刑罚呢?又有谁借教牟利而不受报应呢?我们真教会的特点是因这是神的教会,有神的灵在统治着,所以永远不会走错路。我们的组织与“教皇制”(Papal Government)、“主教制”(Episcopal Government)、“长老制”(Presbyterian Government)、“会众制”(Congregational Government)都不同。我们的主张是只要精神合乎圣经,形态可适宜改变。可按当时的社会情形及教会需要而决定组织形态。各机构的称呼,都可使用合乎社会人所能懂的,且最近乎圣经的称呼。所以本文只述说基本原理,而不述说具体的形态。

注:主教制日人译为监督制。会众制日人译为组合制。

一、教会的定义

教会的原文ekklesia是“集会”的意思(徒7:38“公会”;19:32“会集”;19:41“会集”;19:39“集会”等的原文是ekklesia)。新约圣经上所说的教会又下列两种意义:

1. 普世教会(universal church)

在这儿所说的“普世”(或译作普及)是超越时间、空间,包含各时代、各地方的信徒的意思。这因没有组织也可叫做“不可视的教会”或“无形的教会”(invisible church)(弗:18~22;来12:22~24)。其性质如下:

a. 这种教会只有一个(林前12:12~13;弗4:4~6,2:16,3:6;西3:11)。

b.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弗1:23;西1:24;林前12:27,6:15)。

c. 基督是教会的头(西1:18;弗4:11~16,5:23)。

d. 会众因受浸而成为教会的一份子(加3:27~28;林前12:13)。

2. 地方教会(localchurches)

系指散在各地的教会。这因有组织,故亦叫做“可视的教会”或“有形的教会”(visible church)。其性质如下:

a. 这种教会不止一个(林前4:17,11:16,16:19;启1:4均以复数表示)。称为在坚革哩的教会(罗16:1),在哥林多神的教会(林前1:2),在以弗所的教会(启2:1)等。

b. 这是为宣教、交通、礼拜等而聚集的团体(徒2:42)。信徒的聚会在圣经也叫做教会(林前11:18,14:19~23,14:34~35)。

c. 各教会为健全的自治体。启二、三章的亚细亚的七个教会是互相独立,直接对基督负责任。一个教会不负其它教会关于信仰的责任,基督直接向各教会追究其信仰上的责任。徒20:17~35的以弗所的教会是自立自治的教会。这是各教会健全发展的要素,也是未来全教会遭遇大规模的逼迫时,各教会能独立生存的秘诀。如是全教会方能维持其命脉而继续成长。这是战斗的教会应准备的态度。

二、各地教会的组织

1. 各教会要选立长老

“徒14:23;多1:5”的长老之原文均为复数,故无一个教会只能立一个长老之理由,二人以上较为理想。长老是老人的意思。

a. 长老又称监督(徒20:17~28;多1:5、7;腓1:1)。有人说监督为长老之首,但这是错误的;因为长老是指其灵性上的资格,而监督是之其职务,就是表示管理教会的职务。从提前3:5的“管理自己的家”与“照管神的教会”等语,可知其职务的性质。

b. 长老也要担当牧羊的责任。提前5:17记载:“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前者表示管理的职务,后者表示牧羊的职务(徒20:28;彼前5:1~4;多1:9)。弗4:11记有“牧师”之字眼,就是指这种牧羊教会的职务(牧师原文是牧者)。

2. 各教会要选立执事辅助长老

腓1:1记载诸位监督、诸位执事,可知教会曾有二种职分。执事的原文diakonos,有事奉者、差役、服事者的意思。Diak-onos一词,在新约圣经译为用人(可9:35;约2:5)、执事(提前3:8)等。如国家的行政官是“神的用人diakonos”(罗13:4),保罗与亚波罗是“引导你们相信的执事diakonos”(林前3:5),基督是“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diakonos”(罗15:8)。

a. 在耶路撒冷教会选出的七个人,虽无执事之职称,但他们的职务是执事的职务(徒6:1~6)。他们中间,也有人担当传道的任务。如:司提反(徒6:10)与后来做了传道者的腓利(徒8:5~13、26~40,21:8)。

b. 在妇女中也选立了执事(罗16:1),这是因为在教会中也需要妇女的事奉。

3. 如何选立长老与执事?

据徒6:2~6记载,大体依如下的方法:

a. 由使徒召集全体信徒(2)。

b. 使徒说明立职之重要,并指导其资格与人数,要微求会众的意见(2~4)。

c. 会众一致赞成这个提案而举行选举(5)。

d. 使徒按手在被选的人头上,而设立他们(6)。

依徒14:23,保罗与巴拿巴在各教会选立了长老,却无记述如何拣选。在提前3:13与多1:5-9记载保罗吩咐提摩太与提多设立监督与执事,但只是提示其资格,并无述及其拣选的方法。这显示被选人的资格比拣选的方法更重要,就是拣选谁,比由谁如何拣选更重要。由传道者选拔亦无妨(出18:25)。据徒20:28记载,长老是由圣灵选立的,故当在圣灵领导之下拣选,不许用人意来拣选。

4. 长老与执事当具备什么资格?

(1) 有好名声

(2) 被圣灵充满(徒6:3)

(3) 智慧充足

更详细的资格记载在提前3:2-12与多1:6-9(参考:出18:21),据此记载,规定长老的资格比执事更严,这是因为长老的责任较重。尤其规定初入教的不可被立为长老(提前3:6),执事也要先受试验,若没有责之处,然后便可立作执事(提前3:10)。故不可急促立职(提前5:22)。

5. 长老与会众有什么关系?

a. 长老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羊神的教会(徒20:28)。

b. 长老不是要辖制所托付他们的,乃是要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1-4)。

c. 会众当顺服长老(彼前5:5;来13:17)。

d. 会众当尊敬长老(提前5:17-19;帖前5:12-13)。

三、全教会(众教会)的工人

弗4:11~13,将教会的工人分为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有教师等。林前12:27~28分为:使徒、先知、教师、行异能的、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罗12:4~8分为:说预言的、作执事的、作教导的。作勤化的、放舍的、治理的、怜悯人的。其中有的专属于地方教会,有的服务于全教会。但这些分类普非当时有如此行政上的职务;又有如保罗一人兼三职的,他说:“我为这福音奉派作传道的、作使徒、作师傅。”(提后1:11)。兹分述比较重要的四种如下:

1. 使徒:当时被称为使徒的,除十二使徒外,尚有保罗与巴等人(徒十四14)。他们与先知(新约的先知)建立了教会的根基(弗二20;林前三10;太十六18)。他们对全教会有特别的权威(太十六19;徒十五22~33,十六4~5;林前五 4`~5;林后十6、8,十三10;约参9~10).他们专到远方从事开拓传道(林前九5;西_23~25;罗十五22~23)。

2. 先知:其任务有预言将来事的(徒十一 27~28,二十一 10~11),也有劝勉人的(徒十五32)。又其工作范围有巡回各地服务会教会的,也有专属于地方教会的(林前十四3、29~31)。

3. 传福音的:传福音的 evangelist 一词,新约圣经只用三次(弗四 11;徒二十一8——腓利;提后四5——提摩太)。A  herald 为宜,即传令官、传令者、先驱者之意。吕振中访作[报信者]。新经全译作[传道者]。传福音的原文是[传佳音的人]的意思。腓利在该撒利亚有家,以此地为根据地传道(徒二十一8,八5)。提摩太是巡回传福音的,但有时亦长期滞留一地(提前四12~13)。传福音的亦负地方教会的指导与监督之不责任(提前1:3~4,五19~20)。

4. 教师(教员):提后1:11 记载保罗自称:作传道的、作使徒、作师傅,可见教师不一定是专属于地方教会的职务。林前12:28把教师放在使徒与先知之后,这似乎也是服务于全教会的人。亚波罗是得有教会恩赐的人(徒18:24~28)。弗4:11将教会放在牧会者之后,这或许是属于地方教会的,有多种多样的教师。好似今日有神学院的教员和宗教教育的教员一样。主所说的文士(太13:52,23:34),就是指这种人。

四、教会间的交通

以新约圣经的时代为例,加以说明如下:

1. 各地教会间都曾有交通(西4:15~16;罗16:1~2、16、21~24)。

2. 各教区间都曾有交通。照传道者的工作,分为几个教区(林后10:13~16;加3:8),各教区又互行经济援助(徒11:27~30;罗15:25~27:林前16:1~3)。

3. 各教区有连络中心。

犹太人教区的连络中心在耶路撒冷(徒8:14~15),外邦教区的连络中心在安提阿(徒13:1~3,14:26~28,15:36~41)。

4. 各教区间有总连络中心。

总连络中心在耶路撒冷(徒15:1~4,18:22,21:17~20)。

如是,全教会连于无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连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猫画虎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于工作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5~16)。在此所要强调的是当时自治、平等与友爱的精神弥漫于全体,并各人的恩赐被尊重,而有效的彼此服事。今日所谓会众制不但各地都会间的交通薄弱,也难得充分发挥服事全教会的各人之恩赐。

在真教会,自信徒的交通(徒2:42),以至各地教会间与教区间的交通,强调不可。这不但是相爱的表现,也表明在主里成为一体。留意交通(腓2:1)或译相交(koinonia)之含义。这是在主里的灵交(约一1:3)本原理的特征是:各教会的健全性和全教会的合一性。

五、教会政治的原则

“或保罗、或亚波罗、或矶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现今的事、或将来的事、全是你们的;并且你们是属基督的,基督又是属神的。”(林前3:22-23)。教会政治的大原则,在上记的经文中已说尽,这话并非过分之言。兹将它图解如下:

神——基督——信徒——教职者

这种政治形态,以现代的话来说,可以说是神政民主制度。盖教会一词,原来就是有神政主义和民主主义的两种思想的背景。旧约时代摩西所率领的会众被称为ekklesia(徒19:39)。前者是神政主义,后者是民主主义。神和基督在信徒上面表示神政,教职者在信徒下面表示民主。可见新约教会的制度是这两种主义的合一。今日的教会,往往把其顺序颠倒为:

教职者——信徒(林前1:12-13,3:4-9)。是信徒属于教职者呢?或是教职者属于信徒呢?这就是专制政治与民主政治的分歧点。

太20:25-28及;u2:25-27的主的教训是给教会政治予以正确的指南。在太23:8-12,主曾宣告说,在天父与基督之下信徒均为平等。今日所谓教皇、主教制、长老制,各以教皇、主教、长老为中心的制度,是阶级概念很浓厚的制度。

1. 谁也不可代替基督而站在元首的地位(西2:18-19;约三9-10)。

基督才是教会唯一的元首(弗4:15;西1:18)。故此,教会称为神的教会(徒20:28;提前3:5),基督的教会(罗16:16;太16:18)。又信徒是“神的羔羊”(彼前5:2),或说主的羊(约21:15-17),不是教职者的羊。

2. 不可由少数人辖制信徒(可10:42-45)。

长老(彼前5:1-3)、传道者(林后1:24)、所有的牧会者(结34:4),均不许辖制信徒,倒要作信徒的仆人(林后4:5)。

3. 信徒都是弟兄,不应有阶级的观念(太23:8-11)

保罗(彼后3:15),亚波罗(林前16:12)、西拉(彼前5:12)、提摩太(来13:23),均被称为弟兄;非比(罗16:1)被称为姐妹。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与长老也自称为弟兄们(徒15:23;启示录:9)。约翰一书中,约翰称呼信徒说:“我小子们哪!”这是老使徒对信徒之爱的显露;他有时叫“弟兄”(约13:13),有时称为“亲家的啊!”(约14:1、7、11)。保罗叫提摩太为“我真儿子”(提前1:2),又称“我亲爱的儿子”(提后1:2);但身教会介绍时,称为“兄弟提摩太”(林后1:1;西1:1;贴前3:2)。提摩太对待保罗也象儿子款待父亲一样(腓2:22)。保罗叫提多为“我真儿子”(多1:4),向教会介绍时就为称为“我的同伴”(林后期:23);这是多么优美的爱情!是与今日罗马天主教的神父的称呼大不相同。

腓1:1记载:“在基督耶稣里的众圣徒,和诸位监督,诸位执事”——把众圣徒写在前面。这证明在他们中间没有阶级的差别。在教会内反而更看顾小孩子和贫穷的信徒(太10:42;加2:10)。

最后强调:教会的政治虽说是民主的政治,但这是以神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并不是象亚伦在人民违背神时,也允许他们任意妄为的民主(出32:1~6)。没有神的选召,任意参与与教会的政治也是不好的(民16:1~50)。各地教会虽是自主独立的,但也要保持全教会的合一。如是全教会在圣灵、爱及真道上的保持合一,而达到完全的境地,以便迎接主的再临(弗4:1~16)。

六、对教会组织应有的认识

1.组织的必要性

先就摩西所领导的二百万(或估计三百万)民众而言,起初的确是没有组织。但如果长此以往,必将遭遇困难,乃可逆料之事。当时单要审判百姓的案件,就使摩西与百姓两方都疲惫不堪。由于摩西的岳父看见这情形,才建议他将百姓以军队的方式组织起来,使能井然有序,并容易管理,而设立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之制度(出18:13~26)。这是最严密的组织,因大家知道军队的组织是比任何政治或团体的组织都严密。虽然如此,在最上峰的摩西仍觉得责任之负荷过重,并非他独自一个胜任,而向神哀求,于是,神才指示他从百姓的长老中迁七十个人出来辅助他(民11:10~17)。由此可见,组织是不可或缺的。

以使徒教会而言,起初是由十二使徒来掌管一切职务,但到也后来仍然发生困难才另选立七个执事来办理传教以外的职务,于是教会开始兴旺起来(徒劳:1~7)。然而,由于教会继续地发展,由耶路撒冷一处而拓展到好多处,才在各地设立长老,执事来管理当地的教会(徒4:23;提前3:1~3;多1:5~9)。这是组织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由此可知,组织是应需要自然产生出来的,而且是由小至大、由单纯超于复杂的。在组织庞大时,分工合作与分层负责之制度应被采用。并且为达到群策群力之目的,也有开会商议之必要(徒15:6;箴15:22,24:3~7)。

没有两个国家的行政组织完全相同一样,教会的组织也应因地、因人、因时而异。因此,实施于某地区的组织,不见得能适合于其它地区的教会。而且,组织应随教会之发展经常变更,方能运用自中、发挥功能。

再者,设立章程之目的,乃为将组织法以明文规定之外,又有防范小人猖獗之意义;因为经云:“我们知道律法原是了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杀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前1:8~10)。

2.组织不能漠视人的因素

是先有信徒,然后有组织;并非先有组织,而后才有信徒。所以组织原本就是要建立在人的因素上。因此,漠视人的因素,是不合条理的。组织的需要变更,也是受到人的因素的影响;譬如说,信徒数增多,或教会数增加,都是组织变更的原因。再者,领导者及工人的有否、多寡、素质的高低,都将直接影响组织之健全与否。由此可见,组织将受到人的因素的牵制。是故,如果没有了的领导者与工人,健全的组织是难以期待的。

神为要拯救以色列民,就暗中花费了八十年的光阴培植摩西为全民的领袖;摩西在领导百姓之余,又栽培约书亚为他的继承人。在新约时代,主耶稣拣选十二使徒,并在身边训练他们满二年,使他们日后成为教会初期的领导者,并暗中栽培保罗,使他成为未来外邦人的使徒(徒9:15),都是重视人材的明证。保罗还在母腹里就分别出来(加1:15),而出生于外邦的基利家的大数,并长大于耶路撒冷受当代著名的教法师迦玛列的教导(徒22:3),无一不是神的安排,乃为外邦传道后继者。由此可见,人材是比组织更重要所以图谋教会之发展,不能单在组织上钻研,也要注重人材的罗致。但教会所需要的人才是才德兼备之士,有才而无德并不适宜,无才无德更不合适。大卫之能做王,而使国家强盛,第一是因神的同在(代上11:9),第二是有杰出的勇士们帮助他的缘故(代上11:10-47)。其中有三勇士(11-14;撒下23:8-12)、匿名三勇士(15-19)、亚比师与比拿雅(20-25),及四十六名勇士(26-47;撒下23——24-39);在此以前又有更多勇士云集而来帮助他(代上12)可谓人才济济。关于世上国家之盛衰,而不与帝王之贤愚及有无良相、良将有关。是故,选拔负责人及传道者时,不可草草了事,因这关系教会之盛衰至大。至于工人之缺乏,应求主多拣选工人而差派他们去作工为要(约15:16;太9:38);所以延揽人才,栽培人才,及向主祈求人才,是甚为重要的事。

3.圣灵的能力比人才与组织更重要

教会是属灵的神的殿,有神的灵居住其中(弗2:18-22)。有基督为首(西1:18),治理它(来3:6),而且它是基督的身体(西1:24),其地位随着基督而远超过万有之上(弗1:19-23),并充满基督的能力与美德(弗3:14-31)。这是教会的本质,乃世上任何政体或团体所不能相比较的。所以我们要谋求教会之发展,如主所云:“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4:6)。我们不可低估圣灵在教会中所运行的大能,因教会有神一切所充满,充满其中(弗1:23,3:19;约1:14、16)。所谓神一切所充满的,乃指神的能力、智慧、恩典、荣耀等、

教会成长之奥秘,阐示于圣经(弗4:2-16),这证明教会不是人的团体。现在有人以表面上的人数增加,会堂堂皇当作教会的成长,其实不然,乃要有属灵的成长才是。因属世的教会,在这方面是胜过属灵的真教会的。所以我们应当以谋求教会之长大成人,满有基督成长的身量为目标,纵然,我们所属的当地教会是小群也不足惧怕(路12:32;启2:8-11,3:7-13)。今后,教会应该向充实灵力、灵德、灵智之方向努力为宜。同时,一切以圣灵的领导为原则。

诸如按立长老、执事、诸般工人,应按圣灵的意思(徒20:28;林前12:28;弗4:7-12),开会商议圣工,应求圣灵参与(徒15:28),推行圣工,应求圣灵领导(徒13:2,16:6-10)。如果人意比神意旺盛,或俗事参杂于教会中,事教会俗化的危险信号,应竭力排斥它,俾使教会能走上属灵的康庄大道为要。

七、加强教会之行政

为谋求全体教会之发展兴旺起见,其行政上之制度与风气,必须加强如下:

1.选贤与能

人事之革新,为教会兴旺之首要关键。从前摩西选立官长时,都以才德兼备为资格(出18:21),使徒时代选举工人亦然(徒6:3)。故今后各国总会负责人、传道者、长执、各地教会负责人之遴选,都应慎重其事,勿因缺乏人才而滥竽充数。

2.集思广益

摩西是学问、才能绝伦之杰出领袖(徒7:22),他起初将领导百姓之全责,承担与自己的双肩,但旋即发现这并非他一人能胜任,而向神诉苦,遂蒙神指示,另选七十人辅助他(民11:14-17)。故今日教会之行政,不论总会,或者各地教会,都不可独揽于一人手中;而应才去集思广益的方法,共同协商、共同负责、共同领导为上策(箴11:14,15:22,24:3-7;徒15:1-41)。使徒时代,于各地选立长老时,以复数为标准,乃为避免独裁,而重视协商之缘故(徒14:33:长老一词,原文是复数)。

3.分工合作

教会之行政,应采取分工合作的科学方法。即职责分明而彼此尊重,并互相联络而合作无间(弗4:7-16;罗12:3-8)。决不可有分门别类,互不相顾之情事(林前12:12-17)。

4.分层负责

教会组织庞大时,除需分工合作外,尚需采取分层负责的制度,以利组织井然,运用自如(出18:13-16)。故今后教区之机构应强化,各地教会的独立自主性应加强。总会能授权之事,应尽量授权予区负责人、区会议及各地教会,自行处理。尤其无关紧要之事,无需一一呈报总会核准或审议,而可由各地教会径行处理,报备总会存查。如此,非但能简化事务,又能提高效率。

5.开诚布公

教会应树立开诚布公之风气。尤其于处理人事问题时,应严守公正,而不存偏见,不偏心(提前5:19-21),凭借开会付诸公论为宜。又要一心一意,不分党,不贪名,不自私,以诚相待,教会之兴旺方可期。(腓2:2-5,林前3:1-9,加5:15)

七、教会的本质和形态

1.教会的本质

教会是蒙神呼召的人的集会  教会的原文ekklesia是集会(徒7:38,19:32、41),或议会(徒19:39)的意思。本词是从ekkaleoo(I call out——我召出来)而来。他们是彼此相交,并与神和基督相交的。(徒2:42,约一1:3)

教会是基督的妻子(弗5:22-32)和身子  因而它的地位随着基督的地位而成为至高(弗1:20-23)。基督是教会的头和救主(弗5:23)。信徒是基督的身子的各肢体,合成一体的(林前12:13;加3:27-28)。

教会属于基督  因此称为神的教会(林前1:2)、基督的众教会(罗16:16)、在父神和主耶稣基督里的教会(帖前1:1)、在基督耶稣里神的各教会(帖前3:14)。可见,教会不是属于某人的私有团体。经云:“在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他的仆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见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启22:3-4)。这城就是教会;有神和羔羊的宝座(宝座原文单数),即神和基督在教会中作王。他的仆人,即众信徒。他是指神和基督,用单数来表示,显示神只有一位。他的名字必写在仆人的头上,显示信徒是属神的所有。是故,信徒都被称为基督的羊或神的羊,不是人的羊(约21:15;彼前5:2)。所以凡以人为教会的元首,或视信徒为某人的私有,都是错误。

教会的根基是基督(林前3:11)、使徒和先知(弗2:20;太16:15-19;启21:14)所谓先知是新约的先知,不是旧约的先知。即基督的救恩和教训,及使徒、先知的工作和教训,成为教会的根基。主的教训及使徒、先知的教训,都记载于新约圣经。是故,新约圣经是建设教会的和重要基础。因此教会当排除人的遗传,而完全以圣经为规范来建设教会。凡不合乎圣经的启示,都不是出于神,不可相信采用。别的教派,有的以宗教改革时代的名人的学说为规范,有的以自己教派的创始人的学说为规范,有的以现代的教会的领导人的学说为规范,都是错误。这是要特别小心的事。若大家都以新约圣经为规范,相信各教派要合一是不难的。本教会要更正万国的各教派,也是用圣经的规范去更正,绝不是用自己的信条去更正的。这样才有力量,而且能使人心服。

教会是神的殿,有神的灵居住其中(弗2:21-22;林前3:16)因此没有圣灵的教会,不是神的教会。经云:“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个人如此,教会也如此。

圣职人员都是服事教会的  传道者(西1:24-25)、长老(徒20:28;提前3:5),及其它各种工人都是(林前12:28)。因此圣职人员当认识自己从神所领受的恩赐(林前4:7),而谦卑彼此服事(罗12:3-8,16;彼前4:10-11)。若有人误解,教会是由自己来支配的,便是大错特错。这种人将害自己和教会。经云:“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提前3:6)。凡在教会中自高自大的人,将受魔鬼所受的刑罚。

教会有赦罪和定罪的权(太16:13-19;18:15-18;约20:21-23;林前5:3-5,12-13;林后13:1-3,10)因此教会能定信徒的罪,并赦免信徒的罪。

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意谓,教会是维护真理的场所。经云:“我们凡事不能敌挡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后13:8);神的经纶也是要借着教会来给人知道的。连天使也要借着教会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3:10)

教会是金灯台  有基督在金灯台和金灯台中间行走看守(启1:12-16;20,2:1)。

教会将在基督再临以前完成(弗4:11-16;启19:7-8,21:2)  即福音将传遍天下(太24:14),教会将臻于完善。经云:“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启21:27)。因此教会的前途是可以乐观的,谁也无法阻挡教会向完全的目标迈进。经云:“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诗1:5)。可见在教会中的恶人,神将审判他。好像亚拿尼亚夫妻被神审判一般(徒5:1-11)。

2.教会的形态

真教会是复兴使徒教会的教会。是故,真教会应与使徒教会完全一致。而使徒教会的形态,是记述于新约圣经。因而要建设真教会,应以新约圣经为规范。兹特别指出三点应具备的形态。

(1)合乎圣经的教义

各教派都有它自己的信条。是该教派的创始人所遗留下来的,或现在的领导人所指教的。若那些信条是出于人,而不是出于神,便是人的遗传。我们要辨别那是出于人或出于神,需要对照圣经。经云:“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17:11)。所谓遗传(tradition)有两种,一是人的遗传(太15:1-9;西2:8),一是使徒的遗传(林前11:2——原文“我所传给你们的遗传”;帖后2:15,3:16——“教训”原文均“遗传”)。人的遗传应当排除,但使徒的遗传应坚守。遗传又可以译为传说、传统。我们应继承使徒教会的传说、传统。那些都记载于新约圣经。

保罗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9)。使徒们所传的,以及使徒教会所领受的,才是真道。若有人私设教条教人遵守,那人将被咒诅。这是何等可怕的事!所以教会中的领导人应小心。保罗又说:“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着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林后11:4)。犹大也说:“亲爱的弟兄阿,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3)。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才是真道,当为此竭力的争辩。争辩又译为争战。因而教会当建立合乎圣经的教义。

(2)合乎圣经的信心

经云:“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此句或译:“义人将借着信心而活。”神的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罗1:17)。即从信开始,贯通于信,达到于信。换言之,从头到尾,都要保持信心。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极为单纯的(罗4:17-24);使徒教会的信心也会死单纯的,因而有许多的神迹奇事显明出来(可16:17-18,20;徒14:3;罗15:18-19;林后12:12;来2:3-4)。今日真教会也应当有神迹奇事随着才对。因“耶稣基督 ,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8)。而且主所作的事,信他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约14:12)。古时凡有信心的,都蒙了神的大恩(太8:5-13,9:20-22,27-30,15:21-28;徒5:12,15-16,19:11-12)。主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我们应该有使徒时代的信心才对,因而当建立合乎圣经的信心。

(3)合乎圣经的组织

或称教会组织,或谓教会政治,或谓教会管理,意义是大同小异。教会的组织应取范于使徒教会方可。换言之,当合乎圣经方可。

主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5-28)。又说:“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太23:8-12)。这是教会组织的基本精神,也是洗脚礼的基本教训,本会不称呼传道者为牧师或传道师的原因也在此。

为大的要服事小的,这就是所谓民主制度。民主思想,在我国早就有了。孟子所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字啊欧美,这种思想好似从古代希腊来的。使徒教会正在希腊的民主思想盛行的时期,在罗马帝国的版图内传开。教会一词的希腊话ekkalesia,有议会的意思,议会是民主制度的政治形态。Democracy(民主政体、民主主义)一词,也是从希腊话来的。

使徒时代,在哥林多教会曾发生了这样的事:“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因而保罗说:“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林前1:12-13)。又说:“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我是用奶喂你们,没有用饭喂你们。那时你们不能吃,就是如今还是不能。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分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吗。有说,我是属保罗的。有说,我是属亚波罗的。这岂不是你们和世人一样吗?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注:执事,吕振中译为仆役),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我栽种了(注:保罗先去哥林多撒福音种子,建设教会——徒18:1,11),亚波罗浇灌了(注:随后亚波罗去牧养教会——徒19:1);惟有神叫他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栽种的和浇灌的都是一样。但将来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林前3:1-8)。以人为首,说是属于某人,是暴露教会的幼稚和不属灵。

保罗又说:“所以无论谁,都不可拿人夸口。因为万有全是你们的。或保罗,或亚波罗,或矶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现今的事,或将来的事,全是你们的。并且你们是属基督的。基督又是属神的。”(林前3:21-23)

图解如下:

神——基督——信徒——工人

从前他们的错误观念是:

工人——信徒

即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信徒在工人的上面的政治形态,就是民主制度。保罗说:“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林后4:5)可见工人是信徒的仆人,不是主人。但这并非纯粹的民主制度,乃是以神和基督为首的民主制度。所以在信徒的上面,有神和基督在。这就是所谓的神政民主制度。

旧约时代,百姓因摩西上西乃山迟延不下山,以为摩西遭了什么事,便要求亚伦铸造一只金牛犊来拜(出32:1-6)。亚伦依从民众的意思去行;这似乎非常民主,却是错误的民主。是故,教会的政治必须是神政民主制度,即须以神为中心的民主。司提反的见证中说:“这人曾在旷野的会中。”(徒7:38)。这“会”字,原文即ekklesia,教会之意。这是旧约的教会,指摩西所领导的百姓。那时代是强有力的神政的时代。可见教会一词,原来就有两个思想的背景,一是代表神政,一是代表民主。所以我们称新约教会的制度是神政民主制度,是合宜的。这是真教会应有的组织形态。

在使徒时代,使徒、长老、传道人,都被称为弟兄。例如,保罗(彼后3:15)、亚波罗(林前16:11)、西拉(彼前5:12)、提摩太(来13:23),都被称为兄弟。女执事非比,则被称为姐妹(罗16:1)。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也自称为弟兄(徒15:23;启1:9)。

再者,在圣经中,所谓教会,只有两种。(注:聚会也称为教会,不算在其内——林前11:18,14:19,23,34-35)。这两种,一指地方教会(local churches),是散在各处的教会。因而通常把地方名字冠在上面,如在哥林多神的教会(林前1:2)、加拉太的各教会(加1:2)、老底嘉的教会(西4:16)、亚细亚的七个教会(启1:4)、以弗所教会(启2:1)、示每拿教会(启2:8)等等。这不是只有一个,所以在称一个地区的好几个教会时,便用复数。这是有组织的,所以成为能看见的教会(visible church)。二指普世教会(universal church),这是超越时空和空间,包括各时代各地方的信徒的。以时间而言,包括过去、现在、未来的信徒。所谓教会只有一个,即指这种教会。这因没有组织,所以称为不能看见的教会(invisible church)。

试想,现在的真教会与使徒教会是一个,这可能有看的见的组织么?可见,教会组织是注重全体属灵的连系,和各个地方教会的自立健全的。再想,将来真教会普及世界时,要用人为的一面性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制度来统一,是可能的么?尤其在将来全面性的逼迫来临时(太24:9),若地方教会不能自立,不健全,还能生存么?现在仍在地上的教会,又被称为战斗的教会,将被称为得胜的教会。这场争战,越近末日将越激烈。是故,当趁早作准备。

如此所述,合乎圣经的教义、信心、组织,是真教会应有的形态,这也是使徒教会的形态。我们既然继承使徒教会的传统,应凡事和他一致。这样才有资格更正万国的各教派,使他们归入真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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