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加尔文的洗礼观

加尔文是法国宗教改革家,继承慈运理为复原教改革宗第二位领袖。

第一节 洗礼的效能

主把洗礼给我们,作为洁净我们的象征和记号。我们应当从这一个意义去了解保罗所说,基督「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弗五26);和另一处所说「祂救了我们,乃是照着祂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和彼得所说「这洗礼也拯救我们」(彼前三21)。保罗的命意并不是说,我们得以洗净、得救,都因水而完成;也不是说,水本身有洗净、重生,和更新的效力;彼得也不是说,水是得救的原因。而祇是说,人借着洗礼可以确知有救恩。这是从他们所说的话所能知道的。(见《基要》164页)

洗礼也是我们在人前承认信仰的方法。洗礼是一个标记,藉此我们公开承认我们愿意列为神的子民,并证实我们愿意与一切基督徒崇拜一个神,崇奉一个宗教,公开宣布我们的信仰。(见《基要》169页)

评语: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不仅流出宝血来,而且也流出水来(约十九34)。此事与洗礼有关,所以约翰说耶稣基督是借着水和血而来的,而且说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按「用」一字,原文作“en”,相当于英文的「里面」“in”)。怎么知道我们受洗时不但在水里,而且也在血里呢?约翰说,有圣灵做见证(约壹五6~7)。洗礼有得救效能的理由就是在这里,不能以为它只是象征和记号。洗礼也不是公开承认信仰的方法,因为在圣经上找不出这种根据。

第二节 施洗的方法

受洗的人是全身一次或三次浸入水中,或是祇以水倾在或洒在他头上,都是无关重要的;各教会都当有自由,照着各国的不同习惯去行。然而「洗礼」一词,原来是指浸入水中,古时教会行的也确实是浸礼。(见《基要》172页)

评语:既然「洗礼」一词,原来是指浸入水中,古时教会行的也确实是浸礼,为什么加尔文认为随便怎么洗都可以呢?无他,乃因他误认洗礼只是一种象征,与得救无关。这是不对的。须知,洗礼是主亲自设立,又命令门徒遵行,藉以救人的恩典,我们千万不得任意更改。至于三次浸入水中的施洗法,是由希腊东正教来的,并没有圣经根据。

第三节 婴孩的受洗问题

有人申辩说,儿童患病不受洗而死,就被剥夺了重生的恩典。这一说是不对的。神应许祂要作我们和我们后嗣的神,这就等于将我们的婴孩于出生之前便立为祂的儿女。这一个应许包括他们的得救在内。人也不得侮辱神说,祂的应许不能兑现。以洗礼为得救所必须,乃是不妥当的教义,其所产生的不良结果,很少有人知道,所以他们就不很谨慎。(见《基要》173页)

评语:洗礼被称为「重生的洗」(多三5),主耶稣也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可见舍重生之外,别无进神国的门路;舍洗礼之外,别无重生的方法。神应许祂要做亚伯拉罕和他后嗣的神,但他们却要遵守神的吩咐,受割礼为立约的记号;谁不遵守这约,谁就必从民中被剪除,而不能说神的应许没有兑现(创十七9~14)。在新约时代,洗礼已替代了割礼(西二11~12),谁不受洗,谁就与神的应许无分;何况这恩约不但向成人,而且也是向婴孩所立的呢(徒二38~39)!以洗礼为「与得救无关」,乃是不妥当的教义,其所产生的不良结果,很少有人知道,所以他们就不很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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