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Luther,Martin1483~1546)是德国虔诚的修道士,复原教(Protestants)改教运动最伟大的领袖。1505年,入奥古斯丁僧院研究神学。1511年,被僧院遗往罗马,亲睹罗马教的腐败,大为震惊。1517年,公布九十五条,指摘教皇的错误。结果,受了梦想不到的欢迎,前后只历两周,已普及全德。戴在尔(Tetzel,John 1465~1519)等人,起而反击,路德便著书答复他们。于是,此事又引起两个争论问题,就是:圣餐的效能,在乎领受者的信德如何;教皇没有至上的权威。1520年,教皇发出路德宣咒令,路德却毫无畏惧,投火焚毁。1521年,举开沃木斯(Worms)国会,公审路德,命其承认错误,收回前言;但路德却坚据圣经,不稍让步,使教皇穷于应付。自此,各地纷纷响应,势力广大,路德的改教运动便进入了全盛时期。
资料来源:《大》书1490~1492页;《信》书118页。
路德的圣餐观深受罗马教的影响是不能否认的事实,他虽然反对「变质说」而另倡新说,我们却仍可看出它是由该说脱胎而来的。「人们如果不直觉地领会修道生活对路德的影响的话,就无法正确地了解路德的圣餐观。」毕允国此言并不过分。为了证实他的话,毕氏又说:「事实上,奥古斯丁会的修士对弥撒非常虔诚热心,而这一点对路德产生了积极的价值,并且在他心灵中所留下的印象是永不可磨灭的。一个很著名的故事,说他在初做弥撒时,他几乎要从圣坛那里跑开,因为他非常畏惧接近临在的活神。这故事的细节虽然颇值得怀疑,然而它却是基于某一实在的经验,一个对奥秘不可抹煞的印象,和一种对临在的敬畏。」(见《圣》书108页)。
路德所倡的便是「合质论」(Consubstantiation),谓基督之体血,依上主之全能与意旨,并基督自身无所不在之妙用,真实存在饼酒中,凡参与者都能真实领受。但这却不是说饼酒的实质变化,乃是说基督的体血在其元素中共存,与饼酒之质,一而二,二而一。路德又反对罗马教所谓「基督的体血继续存在祝谢后被保存着的元素中」之说,而主张基督的体血存在元素中乃只限于进行典礼时。
资料来源:《百》书1003页;《大》书604页。
路德对真实临在的教义,从未稍予怀疑。他用比喻说明这观点说:「人不单用文字表达他的思想,也以印章及律师的印证加于其上,使所立的约永久有效且真实。基督对祂的约也是如此,祂把最有力、最高贵的印证,就是祂的真身体与宝血在饼酒中加于祂的约上。」他又更进一步说:「基督的两性既能同时并存,那么,饼的本质的也就不需消灭了。在基督如此,在圣餐礼也是如此。当神的本性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时,基督的人性并不需要化质;神的神性与人性共存,两性各自保持完整,未被破坏;这个人就是神,这位神就是人。」
资料来源:《圣》书113、115页。
路德所坚持的是「肉身的临在」。当慈运理问他说:「基督的身体如何能同时在神的右边,又在圣坛之上?」时,他答称:「基督的临在为充满的临在。」原来,「主体无所不在说」(Ubiquity)是路德圣餐教义的基石。所谓「主体无所不在」,乃指那位成肉身的神无所不在而说的。
资料来源:《圣》书175、119~121页。
更正:主耶稣当日所说的是「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立约的血」(太二十六26、28),而不是「我的体血要临在饼酒中」,或「我的体血与饼酒共存」。「这是」二字,已足以推翻了「合质论」而有余!但这却不是说,经祝谢后,饼酒立即变成主耶稣属物质的体血,如罗马教所主张的「变质说」;乃是说,在灵里变成主的体血,圣经称它们为「灵食」和「灵饮」(吕振中译本:林前十3~4)。
路德的矛盾处是:一面坚持肉身的临在,从未稍予怀疑;一面却主张主体无所不在,想藉以自圆其说。这种矛盾,不但慈运理不能满意,就是连加尔文也是不能接受的。就前者而言,复活后的基督已经是灵体,而不是肉身,所以不受时间与空间之限制(约二十19、26;太二十八20),那里还有与饼酒共存的肉身呢?就后者而言,所谓「主体无所不在」,只能作复活后的灵体解(弗一23,四9~10),而绝对不能作肉身解,所以即使「临在说」对,也不能硬指它为肉身的临在的。关于这个难题,路德曾苦费心机,试图区别主在世时卑微的身体,和复活后荣耀的身体,指出我们没有理由不信后者能同时临在各处,或完全不临在什么地方,因此,祂那荣耀的身体必然临在这圣礼中。加尔文认为路德这种说明,已超过了「肉身临在」的范围,他说:「一个这样定义的身体,事实上只是灵魂的别称罢了。肉身就是肉身,灵就是灵;身体既是要占有一定的空间、限度与形式,那么,基督的身体也必然如此。」(见《圣》书191~19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