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条学》的资料,基督教各教派都有他们所坚持的基本教义,作为该教派的信仰根基。虽然创造宇宙万物的真神只有一位(约五44),新旧约全书六十六卷只有一本,真理只有一是(林后一19);然而,各教派的基本教义却五花八门,而且都自以为是,简直令人无所适从。其实,各教派所坚持的基本教义,究竟孰是孰非,并不是主观的自以为是就能叫人信服,而是要客观的互相比较,并且对照圣经,逐项查验,才可以确定的。这是我们在建立信仰的事上应有的态度。
我们可以从新约圣经看出,主耶稣讲道或使徒著述的时候,除了屡次说:「某某先知说……」之外,也常常习惯性的说:「经上记着说」、「经上所记」、「经上说」。在传福音的事上,他们所以要如此引经据典,乃为了向犹太人证明,他们所传扬的一切信息都有圣经的根据,并不是异端。今日各教派所坚持的基本教义,也必须有清楚的圣经根据,既没有增删(申四2;启二十二18~19),也未曾更改(加一6~9),而且按着正意分解(提后二15),才能叫人心服口服。因为圣经是神的默示(提后三16),也是辨别真假道的惟一标准。凡是符合圣经之正意的信息,便是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弗一13);反之,则是谬妄的道,使人做地狱之子的异端(太二十三15)。职是之故,任何教派对某项教义的主张,只要有充分的圣经根据,并且对他所依据的经文之诠释正确,我们便应该虚心接受(徒十七10~12);否则,我们就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了(犹3)。
真耶稣教会自从1917年建立于北京以来,在各教派的心目中,一直是大家所公认的异端教派,而成为「众矢之的」(徒二十八22)。原因是,我们所持守的几项基本教义,都与其它各教派迥然不同;并且我们又非常执着,而从不妥协(加一6~10)。我们所以如此站稳信仰的立场,如此坚守神的话,乃为了掌握个人的得救(帖后二13~15;林前十五2),也是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5、28),以完成主耶稣所托付给我们的任务(太二十八20;林前九16~17)。
平心而论,所谓「异端」,乃指一切违反圣经真理的信仰而言。依据这个定义,各教派的基督徒应该仔细查验真耶稣教会的基本教义,是否合乎圣经的真理;千万不要偏狭的武断,「异己」即「异端」,免得自己反而成为异端的维护者。以「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这条诫命为例来说(出二十8),一般教派多数认为安息日已经废掉,基督徒应该记念的是「复活日」,或说「主日」。这种主张究竟对不对,我们应该回归圣经去寻求答案,才不致于偏离原始教会的纯正福音。首先,我们要探讨的是记念「主日」或「复活日」的问题;然后,才来探讨「安息日」是否已经废掉的问题。
一般教会多数主张,基督徒应当记念主日,也就是主的复活日。本会却认为当记念主日或复活日的圣经根据,在解释上很牵强,值得商榷;况且主耶稣只吩咐我们记念他的死(路二十二19),而未曾叫我们记念他的复活。因此,记念主日或复活日,是极大的错误。
一、主日的问题
「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启10)。一般教会所主张基督徒应当记念「主日」,乃以这段经文为根据。但这段经文既没有说明「主日」即七日的第一日,也没有吩咐我们要在这一天记念主的复活;即使本段的前后文,甚至他处经文都没有。值得思考的是,韦茂斯译本(R.F.Weymouth)译为:「在灵里我发现了我自己现今在主的日子。」(In the spirit I found myself present on the day of the Lord.)这就是说,约翰在异象中进入灵界,预先看见了「在主的日子」,必要快成的事(启一1),便把它记录下来了。这是约翰著作《启示录》的缘由,以及他在这卷预言书上所要描述的内容。
由此可知,此处的「主日」并不是七日的任何一日,而是旧约圣经上常说的「耶和华的日子」(赛十三6、9;结十三5;珥一15,二1,三14;摩五18;亚十四1),也称为「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珥二11、31;玛四5)。因此,认为「主日」即七日的第一日,也是基督徒应当记念的复活日,是毫无圣经根据的。
二、复活日的问题
一般教会多数认为七日的第一日就是「复活日」,也就是「主日」,基督徒应该在这一天参加崇拜聚会,记念主的复活。但他们所依据的三处经文(约二十19;徒二十7;林前十六2),却没有一处能支持他们的主张。
兹将他们对这三处经文的诠释,以及本会的辩正,分别叙述如下,以供诸位读者互相比较,衡量是非。
1.七日的第一日,主向门徒显现。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耶稣来站在当中……。」(约二十19)。
一般教会依据这段经文说,七日的第一日晚上,主向门徒显现,具有特别意义。这意义便是向门徒暗示,今后他们当记念的是主的复活日。
[辩正]
主耶稣复活于七日的第一日,黎明以前(路二十四1~3)。当晚向门徒显现,让他们知道主已经复活,乃极其自然的事,并没有特别意义;更无意向门徒暗示,今后应当记念主的复活日。理由很简单,对门徒来说,主的复活是令他们惊喜的最好消息,主没有理由要等到明天才向他们显现。
「约二十26」记载,「过了八日」,主耶稣又向门徒显现;谁都知道,一周是七天,而不是八天。由此可知,主耶稣向门徒显现,未必每一次都择定七日的第一日。
若有人依据「约二十19」说,「门徒在七日的第一日举行崇拜聚会,记念主的复活」,则更属无稽之谈。因为七日的第一日晚上,主向门徒显现的时候,圣经只说「门徒因怕犹太人,门都关了」;并没有说他们正在聚会,记念主的复活。何况当门徒听见妇女们见证主耶稣已经复活的信息之时,还是以为胡言而不相信(可十六9~11;路二十四5~11),怎么会记念主的复活呢?
2.七日的第一日,教会有擘饼聚会。
「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徒二十7)。一般教会往往依据这段经文说,早在使徒时代,教会就已经以记念复活日的聚会取代安息日的崇拜了。
〔辩正〕
「徒二十7~12」这段经文,从头到尾只字未提,那一次聚会是为了记念主的复活。因此,依据「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几个字,就断定复活日的记念取代了安息日的崇拜,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使徒时代的擘饼聚会,有「爱餐」(徒二46;犹12)和「圣餐」(林前十一23~25)两种。从「保罗因为要次日起行」(徒二十7下)一句看来,该次擘饼应该是为了送行而举行的「爱餐」;若然,则与记念复活日毫不相干。退一步说,如果是「圣餐」,也是为了记念主的死(林前十一23~25),怎么可能藉此记念主的复活呢?
3.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在聚会中有特别奉献。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林前十六2)。有时候,一般教会也会依据这段经文说,在使徒时代的教会,每逢七日的第一日都有记念聚会;而且在崇拜聚会中,也有特别奉献。
〔辩正〕
「林前十六2」这段经文,包括前后文,并没有说「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当时的教会有记念聚会;也没有说,在当天的聚会中有特别奉献。
「抽出来留着」(林前十六2中)一句,或译「放在身边藏着」(吕振中译本),或译「各自存放着」(思高译本),或译「存放在自己的身边」(日本口语体译本),或译「储藏在自己的家里」(日本文语体译本)。由此可知,并不是说,「每逢七日的第一日」要特别奉献;而是说,当天要从上周的进项中抽出一部分来,存放在身边或家里。
保罗所以如此吩咐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是为了收取捐款的方便。所以接着说,「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林前十六2下)。而捐献的目的是,帮助耶路撒冷的穷人(罗十五25~26)。因此,保罗开头就说:「论到为圣徒捐钱」(林前十六1上);最后又说:「把你们的捐资送到耶路撒冷去」(林前十六3下)。
至此已经非常清楚,「林前十六2」的奉献,并不是经常性的奉献,更不是为了记念复活日而设定的特别奉献;况且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使徒时代的教会有「复活日的记念聚会」之说,也只是猜测而已,毫无圣经根据。
三、妥协主义者的主张
在一般教会之中,有些妥协主义者依据「罗十四5~6」主张,只要是为主守,安息日或复活日都无关紧要,不必争执。
〔辩正〕
所谓「这日比那日强」,或「日日都是一样」(罗十四5),并不是关于「守安息日与复活日」之争论。因为保罗著作《罗马书》的时间,大约是公元五七至五八年,即第三次旅行布道的末期(罗十五25~28;徒十九21,二十1~16);那时候的基督徒,圣经上从未提到,他们曾为「守安息日与复活日」的问题,发生过什么争论。
「这日」和「那日」,与律法上所规定,可吃和不可吃的「食物」相提并论(罗十四1~6),可见那是属于律法所规定「节期的日子」。如今,食物和节期的律例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所以基督徒不可因为未守而让人论断了。原来,这些律例都不过是后事的影像,惟有基督才是形体(西二14~17)。
这就是说,律法上所禁戒的食物(利十记十一章),基督徒可以随意吃,而无须顾忌了(徒十9~16;提前四3~5);但信心软弱的人(对「因信称义」的真理认识不足的人),宁愿只吃蔬菜也无妨(罗十四2~3)。因为不可吃而吃才算犯罪,可吃而不吃并不是罪。与此同理,基督徒虽然不必守节期,但是要守也无妨;甚至日日都是一样,无须争执(罗十四5)。究竟守日的人是为主守,吃的人是为主吃,不吃的人也是为主不吃;他们的动机都正确,也都可以感谢神(罗十四5~6)。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彼此接纳(罗十五7),而非为这些无足轻重的事争论不可呢?
值得留意的是,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工作的期间,一连三个安息日进去犹太人的会堂,是「照他素常的规矩」,就是遵守安息日这个规矩;当然,依据圣经向犹太人证明,他所要传给他们的耶稣就是基督,也是他的目的之一(徒十七1~3)。保罗既然如此重视安息日之崇拜聚会,为什么对罗马教会不给予一个明确的指示,使他们知所适从,以止息纷争呢?如果他们所争论的日子,真的是「安息日和复活日」,而不是节期上的日子。
保罗因为主张割礼预表洗礼(西二11~12),基督徒不必受割礼,而遭受极大的逼迫,圣经上有清楚的纪录(加五11,六12);而且在保罗所写的书信上,他也屡次叙述基督徒无须受割礼的充分理由(罗三30;加五1~6,六15;腓三2~3)。如果保罗真的认为「基督徒要守安息日也好,要记念复活日也可以」,无须争执。请问:圣经上为什么只字未提,保罗为此而受逼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