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个人的一生是否有成就,往往端视其是否曾立下坚定的志向。并努力以赴。因而在中国流传如是谚语:「做人无志,纯铁无钢;终身无志,干柴不燃。」而因基督徒与一般世人的终极目标不同,当然他们所立的志向也迥异于一般世人。底下试举古圣徒所立志向,作为互相期勉。
一、言语无过失
大卫向神祷告:「我立志叫我口中没有过失」(诗十七3),乍看之下,似觉这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志向,其实不然。雅各书三章二节说:「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主耶稣在世传道时,亦曾向门徒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我们既是天父的儿女,将来都要与神同住,若不与祂一样,我们岂能与父神同住呢?可见,言语无过失是与得救有密切的关系,乃不可等闲视之的一种志向。
既然如此,是否表示主要求我们从小至今「每句话」都纯全无疵?其实圣经是说:「……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太十二36),按「闲话」即「无用」之话,对人无造就的话。诸如:淫语、妄语、戏笑的话、污秽的话(弗五4,四29)都不相宜,一句也不可出口,反当随时说感谢、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话虽这么说,了解容易,实行困难,因而人类时常为了说溜了嘴的话而懊恼不已,就如箴言十六章一节说:「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由于耶和华。」在瞬间所说的话句句都达造就人的地步,除非神的帮助,是很难企及的,因是,惟有藉着殷勤的灵修功夫使自己里外都与神密相契──并非无法达到的目标(参:诗八二6;约十34)──如此应可达成这个志向的目标。
二、身子上圣洁
「但以理却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饮的酒玷污自己。」(但一8),以常人的眼光,享用王的膳食,该是求之不得的福分,可是但以理却另怀更高超的心志,他珍惜个人属灵的身分,宁愿吃素菜、喝白水,也不愿以王不洁的饮食来玷污自己尊贵的身体。按这些食物王已先祭拜过偶像,酒也是浇奠一部分在偶像坛上,牲畜的挑选和烹制亦不合神的子民之条例(参:利十一;民二五2;启导本「但一8」注)。
在旧约,圣灵尚未降临与信徒常住,亦即神尚未以圣灵的内住而以人的身体作为神的殿,但以理都如此地看重身体的圣洁,更何况新约时代的信徒,圣经明示不可吃祭偶像之物(徒十五28、29;林前十20-22);明示身体即圣灵的殿,不可污秽、毁损(林前六18-20,三16、17)。
打从年轻,在异邦的生活一开始,他即严守身子圣洁、尊贵身分的原则,也因此使得但以理在异邦,共达将近七十年的仕途生活都蒙神眷爱,在但以理书中被称为有美好灵性,大蒙眷爱的但以理。
今天,为了身子上的圣洁,光作到这些都是不够的,尤其还要追求眼目的圣洁,因为一个人的污秽,往往都是从眼睛开始,「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太五28),这句话明白的点出,基督徒灵修的标准应该由肌肤的禁戒进步到眼目的修持,而且眼目的圣洁与否影响无比深巨,所以主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2-23)。眼睛是身上灯,灯暗,全身黑暗(污秽),际此末世,世上存在多少使这盏灯黑暗的声光媒体,多少信徒因寻求刺激而身陷网罗,无以自拔,以至成为灵性生病,他们的信仰模式就演变成如下所示:不圣洁(灵性不健康)→不喜吃灵粮(聚会、读经)→不喜祷告(因不蒙垂听)→不能成为合用器皿(参:提后二20-21),导致教会工人缺乏→个人得救渺茫、教会圣工停滞。因故身子上的圣洁,不但关乎个人的灵命,更关系教会圣工的兴旺。
三、到远方传福音
保罗说:「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罗十五20),意译本圣经则是这么说:「我有一个志愿,不到已有教会的地方传扬基督,免得我白白分享别人的工作成果。」为何保罗立定这种志向,因他明白,主选召他特为作「外邦人的使徒」,所以他特别「敬重他的职分」(罗十一13),因此他从蒙主选召(约三十六岁)到六十六岁(殉道),前后三十年间(据「思高圣经、宗徒经书」第一四二八页),有三次的布道旅程,外加一次被押解前往罗马,藉这四次的旅程,神经由这位忠心的工人把福音传遍了地中海邻近的国家,其足迹遍及小亚细亚和南欧,在马其顿省(当今巴尔干半岛的东欧国家)、以弗所(现今土耳其境内)、雅典及哥林多等大城都建立了教会,甚至也在当时世界权力中心的罗马传扬福音,带领多人归入基督(参:腓四22)。
综观整部基督教传教史,历代都有很多爱主的基督徒怀抱这种志向,前往天涯海角、穷乡僻壤,为的就是与人同得福音的好处,并留下无数可歌可泣的事迹。近看本会的传教史亦不乏这方面的史实,几乎整个欧、美、纽、澳本会建立的过程无不都出于一些胸怀这番心志的兄姊所留下的美好脚踪,这股趋势,在华人聚居的国家、地区,还是处于方兴未艾的阶段中,相信对福音广传的正面影响力,还无可限量。
当然,出国留学、移民并非每人都合适承担得起的,那么不出国,难道这个志向就与我们无关了吗?不然,这种心志每个人都该立、可立的。
该立,因为这是主的吩咐: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万民原文作「凡爱造的」可十六15),此地的「你们」包含你、我在内,「凡受造的」那当然就没有国内国外之分了。可立,即使你把福音传给隔巷的街坊邻居,也算是到「远方」传福音,因为远、近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或者因你从事文宣工作、因你赞助文宣基金,使得文宣的讯息能传到远方,达到传福音的果效,不也表示你也到远方传福音了吗?!
四、讨主喜悦
保罗又说:「所以无论是住在身内、离开身外,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林后五9)。「住在身内、离开身外」,意指灵魂还在身内──还活着;灵魂离开身外──业已身亡。易言之,不管今生、来世,我保罗都要讨主喜悦。这是属灵的基督徒独有的一种超越的价值观,常人绝不会抱持这种观点。因为保罗确信,神从一本(同一源头──即指亚当夏娃)造出万族的人,而且人类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且将来的得救与否也取决于祂,尤其令保罗激动不已的是,在我们人类还不认识祂,还是罪人的时候,祂即道成肉身,来到世上,为了拯救我们,叫我们因信祂,不至灭亡。反而可以得到永生,难怪保罗蒙召后,为祂视万事如粪土,单以耶稣为至宝(腓三7-8),不以别的为夸口,只夸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4)。相信,蒙了光照的真信徒,只要稍加用心体会主的大爱,也会如同保罗,很自然的生发无时无刻、今生来世都要讨主喜悦的心怀。困难吗?不管我们从事任何事情,只要安静片刻,自问一句:我这样做,主会喜悦我吗?深信,不会太难的。
五、作安静人
保罗致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信徒说:「又要立志作安静人,办自己的事、亲手作工……。」(帖前四11),正如保罗说的,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罗十二4),所以神选召我们都有祂的美意,为要百节各按其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使神的教会能在神的爱中渐渐增长(参:弗四16)。按彼得的说法,则信徒都象是一块「活石」,来到主前,为了要建造成灵宫。最理想的建法,是像所罗门王建造圣殿时,「建殿是用山中凿成的石头,建殿的时候,鎚子、斧子和别样铁器的响声都没有听见。」(王上六7),以属灵的涵意观之,这便是教会里的工人,每人都各按各职,安静作自己的工,即每人都作安静的人,这种灵宫的建法,真神得荣耀、信徒得造就。
结语
诚然,立志可使人生有方向、有目标,不致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飘荡奔逸,不知何底,但志向的抉择则更是要紧,错误的志向,即使使人到达目标,亦无法使人获得心灵真正的满足与安宁,古圣徒的志向足堪吾侪玩味、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