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罪人的朋友耶稣

引言

由下列的经文可知,主耶稣的一举一动都是爱;为的是要亲近罪人,由衷做他们的朋友,以便救赎他们。

一、耶稣与罪人吃饭

耶稣在屋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来,与耶稣和祂的门徒一同坐席。法利赛人看见,就对耶稣的门徒说:「你们的先生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呢?」耶稣听见,就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经上说:『我喜爱怜恤。』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0-13)。

诠释

「税吏」一词,《日译本》译为「取税人」或「征税人」。税吏所拥有的征税权,是付出最高价向罗马政府购买的。其买卖的过程好像拍卖场,由主持人当众喊价,然后卖给出价最高的人。惟因征税人的征税权是以最高价向罗马政府购买的,所以当他在征税时,当然要多取例定之外,他才有利可图呀。例如当税吏要来受洗之时,请教约翰说:「我当做什么呢?」约翰回答他说:「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路三12-13)。显然,多课额外的税款,是当时的税吏之惯例。难怪一般犹太人都将税吏视同罪人,尤其是法利赛人更是如此。

正因如此,所以法利赛人就对耶稣的门徒说:「你们的先生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呢?」这就是说,你们的先生既然是众人所敬重的夫子,为什么不与税吏并罪人分别为圣呢?祂这样做,岂不是极其荒谬吗?

耶稣听见,就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经上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义人不需要救赎主。「有病的人才用得着」:罪人才需要救赎主。「我爱怜恤,不喜爱祭祀」:神所喜爱的是,怜悯人的仁慈,并不是形式上的崇拜。孟子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语译:「没有怜悯伤痛的心,算不得人。怜悯的心,是仁德的发端」(公孙丑章句上)。「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其实世界上并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虽然如此,却有自以为义的人(路十八9-14)。这种自义的人,并不是主耶稣所要选召的对象;因为祂已经很清楚地表白,祂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哪。

二、耶稣降世不是为了定罪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约三16-17)。耶稣降世,不是为了定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请看下列的事实: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祂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祂,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妳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八3-11)。

诠释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祂的把柄。

文士和法利赛人是犹太教的主脑人物,也是公会的会员。他们之所以要带着这个淫妇来见耶稣,问祂该如何处置。惟一的目的,乃是要试探祂,得着告祂的把柄。他们预料耶稣的回答必定是饶恕她吧,否则,岂不是违反了祂向来的教训:「要爱人如己,要爱你的仇敌」吗?反之,耶稣若说不可打死,祂便违反摩西的律法了(申二二22-24;利二十10)。你看,文士和法利赛人多么狡猾啊!

「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对于他们的恶意,耶稣认为不需要回答,所以沉默不语。「他们还是不住地问祂」,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耶稣既不违反摩西的律法,且不违反祂向来所教训,要爱人如己之宗旨;其回答之巧妙,确实令人叹为观止!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耶稣之所以要一再保持沉默,为的是要藉此让他们能冷静思考这个案件。「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他们之所以要出去,乃是良心自责的必然结果。之所以从老到少,乃因老人在世的日子比较长,犯罪的机会当然更多。老人既然都溜了,年轻人还敢留下来吗?尤其是摩西的律法吩咐他们说:「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华」(利十九32)。

「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就是说,妳从前不认识我,所以只要切实悔改,就可以得着饶恕了。但今后千万不可再犯罪了!

耶稣进了耶利哥,正经过的时候,有一个人名叫撒该,做税吏长,是个财主。他要看看耶稣是怎样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见。就跑到前头,爬上桑树,要看耶稣,因为耶稣必从那里经过。耶稣到了那里,抬头一看,对他说:「撒该,快下来!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他就急忙下来,欢欢喜喜地接待耶稣。众人看见,都私下议论说:「祂竟到罪人家里去住宿。」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十九1-10)。

诠释

耶利哥城是香料的产地,税额颇多,所以罗马政府在该城设置征税署,并且派任税吏长,统管一切财务(摘录日本黑崎幸吉着《新约圣书注解》)。

「撒该,快下来!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撒该本来所需要的是,只要能看一看耶稣就可以满足了。没想到耶稣竟然说:「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于是他急忙下来,欢欢喜喜地接待耶稣。

众人看见,都私下议论说:「祂竟到罪人家里去住宿。」在场的众人只知道撒该是罪人,而不知道他已经切切实实地悔改啦!他们甚至不知道耶稣降世不是为了定罪,乃是为了叫世人因祂得救。

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律法上规定,偷羊要还四倍(出二二1)。罗马的法律也规定,偷窃犯要偿还四倍。至于「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摩西的律法却没有这种规定,罗马的法律也没有。你看,撒该的悔改多么彻底!

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

耶稣很清楚地声明,祂降世的惟一目的,并不是为了定罪,而是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7-8)。

义人是经常行义的人,仁人是仁慈的人(比义人更难得)。为义人死,是少有的(几种日译本都译为「几乎没有」),因为生命极其宝贵嘛;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但仍然难以肯定)。惟有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基督的死,既不是为义人,也不是为仁人,乃是为普世罪人!

神的爱这么大,令人难以了解。连魔鬼都不明白,牠才会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犹大心里(约十三2),甚至进入他的心,完全控制他了(约十三27)。约翰说:「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四8)。魔鬼既然没有爱心,怎么能了解神的爱竟然这么大呢?

「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濶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三18-19)。

「基督的爱是何等长濶高深」。「长」:从永远的过去到永远的未来(弗一4-11;启一8,二二13)。「濶」:不受空间、种族、身分、性别等等各种限制(可十六15-16;太二四14;加三26-29)。「高、深」:神的爱,既高且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

三、叶荐归主蒙恩记注

「保罗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一15)。他又说:「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

保罗之所以说自己是罪魁,并不是指行为极其恶劣,乃因他曾逼迫教会。然而,我在行为上却是十足的罪魁。诸如:吸鸦片、抽烟、嫖、赌、喝酒、打架等等,做尽了令人不齿的恶事。因此,当时社会上的人都说我是廖添丁的徒弟,其实彼此并不认识,也没见过面。

19岁以前,在家乡和美(台湾中部)跟着家父务农。22岁,在台中松光会社(糖厂)做苦夫一年多。23岁起,不务正业,过着游荡作恶的生活。24岁那年的农历3月24日,台湾中部旱溪正在迎神演戏,我与二哥(台湾中部一流的拳师)的舞狮团打架,闹得满城风雨,致使唱戏的暂停两次。等到二哥的右手徒弟「南投副」的额上,被我用搭帐篷的橛子刺入,血流如注,我才停手,不再打他了。

30岁,在和美镇竹围仔家里,被亲属十人包围,用刀和铁棍子等武器,猛击我。当时我身无寸铁,只能用手脚防守,一直抵抗。结果,头部和手脚受伤二十八处,全身的伤口共有二尺八寸长。实时被带到彰化野口医院去看医生,医生为我缝了八十六针,从脚掌提出十二块碎骨,幸亏没死。住院治疗五十天才出院。

打伤我的敌人被抓去坐牢十天,但出狱后,反而诬告我,害我被判有期徒刑四个月。我不服法院的判决,所以趁着出院的机会逃跑。警察为了捉拿我,就派保甲(里邻)的壮丁。每甲(邻)四人,夜以继日地到处寻找我,使我白天不敢出入。所以好像野兽那样,以密林为家,等到晚上才敢出来找东西吃。这段期间,日夜刀不离身;只因怕敌人从背后紧紧地抱着我,所以吃饭时不敢坐下来。内心所感受的是,我太不自由了。之后,我逃到台北,以赌博为业。因为赌法高明,未曾输过。虽然在逃难中,改邪归正的新生活还是遥遥无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便是我那时候的写照。

有一天,我搭火车要回家。上了车,站长要查看我的车票。我说:「我搭车,向来未曾买过票。」因为被他责骂,所以火气甚大。等到火车开了,越想越气,就从车上跳下来,闯进他的办公室,揪着他的脖子,打他几下。他于心不甘,就进去宿舍,拿出日本刀来,要与我决斗。我则用外套抢夺他的日本刀,接着用日本刀砍伤日本人。他随即去医院看医生,医生说要治疗三星期。

那时候,我过着逃犯的生活,已经三年多了。虽然改姓换名,心里还是觉得不安。经再三考虑后,便决定前往台北法院去自首了。结果,坐牢一个半月。后来被解到台中法院,两个看守与我捆绑着一条绳子,借以防备我从火车上跳下去。台中法院给我算旧帐说,我还有九件大罪案还没有判决,小案件则不计其数。所以被囚禁将要届满时,一连四天叫我伏在地上,用铁丝编成的棍子猛打我的臀部。前三天每天打25下,第四天打17下,一共92下;使我负伤忍痛,出了监狱。

38岁那一年,在故乡和美遇见真耶稣教会的黄基甸长老。他问我说:「你是谁?」我答道:「流氓长叶荐!」他说:「久闻大名,你要赶快来信耶稣,祂要救你脱离罪恶!」某安息日,吃过鸦片,身心爽快,就带着几个手下到和美教会去听道。主持聚会的陈执事见到我来,也许以为我要来扰乱教会,所以有一点儿紧张。我听了真理之后,颇受感动。只因肉体的软弱,仍然无法改变赌博等坏习惯。不过有时候也会求主耶稣为我安排正当的工作。

49岁的时候,迁居于土库,经营了烧脚踏车的轮胎之工作。感谢主耶稣垂听我的祈求,帮助我结束了二十多年的流浪生活。从那时起,我就认真地追求真理。到了53岁,终于决心切实悔改,受洗归入耶稣基督的名下;于是把嫖、赌、喝酒,以及打架等坏习惯,靠主耶稣的帮助,一刀两断了。感谢主耶稣的恩典,藉着祂的宝血洗去我一切的罪(徒二二16),使我这个罪魁重生,成为圣徒了(多三5;林后五17;林前六11,一2)。

信主十多年来,因为生命更新,所以生活完全改变。例如:从前杀人不眨眼,现在看见妇女杀鸡流血,竟然会害怕。整个人简直如同豺狼变成羔羊一般,真的令人百思莫解。

结语

但愿敬爱的读者都被圣灵感动,早日认识耶稣基督是世界上惟一的救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徒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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