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因信称义」这个道理多次出现在保罗的书信中,却因著书信对象的不同,其所强调的重点也有所迥异,但它始终是指着同一件事。遗憾的是,许多人在读经时未能明白此一背景,故而对「因信称义」的道理始终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难免影响了个人对真神救恩经纶的认知,这也是为什么有许多基督教派不能认同:受洗及受圣灵是得救称义必备要件的原因。「心信口认」绝对不足以为得救称义的道路;凭信心领受宝血洗礼及圣灵的浇灌才是最关乎得救的重点。
以下分三段加以论述:首先综述「因信称义」的意义;其次,谈人为什么要在神面前被称义(分别从外邦人及有神律法管辖的犹太人的角度),从而引出「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在福音上显明的主题;最后,汇整出「因信称义」的要件,以补充一般「心信口认」说的不足。
一、「因信称义」的意义
保罗在加拉太二章16节对「因信称义」做了简明的阐述,他说:「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犹太人)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这「称义」二字是指「人可以在神面前称义」(三11),亦即「人可以被神看为对的,被神认为是无罪辜的」,只要人打从心里,发诸言语相信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并要成为全人类的救主,并且信靠祂(罗十9~10,三26~27)。这「称义」不是一时的,而是永远的盼望,但其「动力」在于人必须持续保持着对神的信心,正如保罗在「罗一17」所言:「这义(神的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亦即神的义必须以信心为根本出发点,并且要靠信心来成全(持守)。同时,这「因信称义」的救恩,是靠着圣灵入门的(加三3),在这「本于信,以致于信」的过程,我们得了神的应许的圣灵做了我们随时的帮助(罗八26~27),也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保持灵命的存活(罗八13),使我们终究可以「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加五5),所以这救恩也靠着圣灵而得以成全。综合上述,说明了人称义是因着信耶稣基督的救恩,而称义之后仍然必须凭着信心,顺从圣灵的引导,继续经历十字架的救恩,直到将来可以得到永远的义,这就是因信称义的真谛了。
二、人为什么需要「称义」﹖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没有律法的外邦人昧着良心(心中的律法)(罗二14),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造物的主(罗一19~25)又行神眼中所看为当死的罪(罗一26~32),他们的结局就是灵魂、肉体的死。另一方面,即使是有律法、从小认识神的犹太人,也因肉体软弱无法守全律法,反招致律法的咒诅(加三10),其结果也是沈沦(帖后一9;太七23,二十五30)。罪与死、律法与咒诅使我们人类从此和神的恩典隔绝(创三13~22;罗九3;林前十六22)。倘若没有救恩,人的一生将失去盼望,只有劳苦愁烦,转眼成空,更可怕的是将来要面对地狱永刑的火,不能得享安息。感谢天父真神的慈悲怜悯,祂在创世以前就已预知人无法脱离罪与死的律,也无法靠着自己的行为或守律法诫命脱罪,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在神面前称义。所以在创世之前,祂就豫定了救恩计划(彼前一20),设立基督耶稣作了挽回祭,就是凭着耶稣的宝血,藉着信,人得以在神面前称义,被神称为无罪辜(罗三25~26),从此,没有人能控告我们这被神拣选归入基督的人,也没有人能再定我们的罪了(罗八33~34)。也从此,信从神福音的人,在今生得以进入公义、喜乐、和平的圣灵国度(罗十四17),来世也能进入不能玷污、不能朽坏的天国(彼前一2~5),进入永远的生命与安息(来四1、3、9~10)。
这等得救的福音乃是出于「神的大能」(罗一16),救恩的成全也是用神的方法而不是用人的方法(约一13,三3~5),因为,人想靠自己的行为行律法称义,已经被证明不可行,每一个人的经验都是如此,「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二16)。所以,唯今之计,人只有放弃立自己的义,接受基督而称义(罗十3;腓三9),顺服那赐生命圣灵的律(罗八2),终必得着生命平安(罗八6)。这丰盛的恩典用信主的方法就可以得着(罗三27),何乐而不为呢﹖
三、因信称义的要件
保罗为了解决当时「律法主义」者普遍存在着「因行为称义」之主张,所以在加拉太书及罗马书特别用强烈的措辞,强调「信心」才是称义得救的要件。特别是在「罗十9~10」谈到口里承认「耶稣」──信仰的对象,心里相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信仰的内容,而省略未谈信仰的方法:悔改、洗礼、灵洗的主题。这使得长久以来基督教界,常引用来主张「靠着信、单单用信」就可以得着神的义。所以「心信口认」这种过于简便的得救道理,变成了他们的信仰。
事实上,我们从其他经文中,可以发现,「因信称义的真谛绝不仅止于此。「多三5~7」;「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好叫我们因祂(基督)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或承受永生)。」这段题到了「因信称义」的两个要件:(一)接受重生的洗。(二)圣灵的更新。亦即首先必须因着信,接受有功效的洗礼,罪才能得蒙赦免(徒二十二16),罪身洗净才能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四21),也才得以成圣称义(林前十六11)。其次,受洗罪得赦之后,就必领受所应许的圣灵(徒二38~39),这圣灵与我们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也给我们得将来天上基业的凭据(弗一14),这基业是神因应许给属灵的亚伯拉罕的子孙所必得的福(加三7~9)。除了身分上的证据之外,本文还要强调圣灵具有使人「更新」的作用。受洗归入基督之后,我们服事神不再按着仪文的旧样,而是按着圣灵的新样(罗七6),我们守道不再凭着字句而是凭着「精意」(圣灵)(林后三6),从此,我们不再靠着自己承担什么,而是靠着神承担祂所要我们承担的(林后三5),亦即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罗八13),这样我们的灵命将永远活着,即使在我们仍然能欢欢喜喜地盼望神的荣耀。但另一方面,假若我们信主与圣灵有分的人,不因着「信」随从圣灵的引导,又离弃了道理,那么将重新堕入咒诅,其结局就是灵命再次的死亡(罗八6;来六6~8)。那么,「因信称义」的福分也就失丧了。
结语
所以,「因信称义」的救恩,不单凭着「信」,也当凭着「由信而产生的行为」──悔改、受洗、成圣、守道(有圣灵同证、帮助),方能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