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谈婚前的交友问题(下)

因事晚间去访友。她们一家人正好在观赏电视连续剧,她把剧中人物及剧情频频给我介绍:是一群年轻人的恋爱故事;甲男爱乙女,乙女却爱丙男,但丙男并不喜欢乙女,他爱的是丁女,而丁女有爱甲男……“哪有这种事!”我脱口说出心里的感受,“是在演戏嘛。”她们都笑了。编剧人故意把剧情变得离奇曲折,借以提高观众的兴趣,原是无可厚非,但在短短三十分钟的剧中,我从演员的两句对白发现了严重的问题。这两句是:“爱是奉献,不是占有,爱的真谛是:让你的情人去爱他所爱的人。”“爱是一回事,结婚又是一回事。”

目前婚前的交友,恋爱被公认为进入婚姻的必然途径,自由恋爱已成为世界的潮流。世人认为不随潮流行是表示落伍,然而看圣经怎样指示我们:

“所以我们的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来二1)”

世上的许多潮流往往都是魔鬼利用它巧妙的伎俩所安排出来的。我们咀嚼上述两句话,就不难识破魔鬼的诡计;它善于说出事实而非的话,诱惑人上当,昔日曾经如此引诱过人类的始祖,现今还是如此迷惑世人。始祖亚当夏娃住在伊甸园的时候,神说:“园中各种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魔鬼把神的话改变一点点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创三1)“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创三4)就这样,夏娃坠入其网罗了。今天魔鬼利用青年有丰富的感情,但不善于控制自己情感的弱点,改变爱的真谛“爱是奉献,不是占有”为“让你的爱人去爱他所爱的人,以示牺牲、奉献”,造成感情的纷乱;更灌输邪恶的恋爱思想观:“爱是一回事,结婚又是另一回事”,改变神设立婚姻制度的原意,制造淫乱、纠纷。

自从教会设立了婚姻介绍委员会以来,与未信主者通婚的情形已渐渐减少了,但欲达到百分之百的理想境界,害的靠本会青年的合作与各位传道、长执及介绍委员会的加倍努力才行。为什么婚龄的青年无法完全接受教会的安排,与同灵结婚?经我客观的观察分析,发现有两大原因:

1、想世俗妥协。在心理上已完全接受自由恋爱是达成婚姻的必然途径,认为由他人做媒而结婚是“盲婚”,是既落伍且不合理,也是没有面子的事。

2、无法控制情绪。明知不应该与未信主者通婚,但在教会介绍对象以前,已经与未信主者发生了感情。

世人相信恶魔有感情基础的婚姻不会幸福,为了在婚前了解对方的一切,必须要互相交往,培养感情。可是我们看过不少由恋爱而结婚的情侣,婚后不久便开始吵架,有的甚至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可见婚前的感情基础不一定是可靠的。再说婚前想了解对方的一切,更是谈何容易!台湾有句俗话说:“睡破三件席,摸不着他心理。”天天生活在一起的夫妻要彼此了解,尚且这么困难,更何况是热恋中的情侣。年轻人感情脆弱,并且缺乏生活经验,容易因一时的冲动,下了不正确的判断,选错对象而造成遗恨终生的结果。

在南部某小镇上有一条河,每年夏天成群的青年在河里游泳,清一色都是男孩,因为镇上民风淳朴、思想保守,没有一个女孩敢穿着泳装与男孩共泳。在二十多年前,居然在河里出现了一个女孩,来往在众男孩之间游泳,这件事曾经轰动了一时。在小镇上每一位女孩差不多都互相认识,我很了解她。她个性爽朗、无心眼、思想单纯,只受过最基本的国民教育,缺乏学识和教养,我个人对她倒没有什么偏见,但她因口无遮拦,又善于外交,到处制造笑料,所以在镇上是颇有名气的“十三点”姑娘。当时有一位才貌双全的男孩在河里遇上她,而被她迷住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男孩决定与她结婚,这事震惊了全镇民,尤其是他的父母、姐妹及亲友,没有一个不极力反对的。

“一个女孩子敢穿着泳装,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一群男孩泡在河里,这种女孩不是神经有毛病,就是不知廉耻的下流货,你要是把她娶进门,连祖先的名都被羞辱!”愤怒的父亲咆哮着。

“爸爸,请您不要侮辱她。她是我平生第一次遇到的最勇敢的女性,她忍受着众人的轻视与嘲笑,以身作则要打破镇民落伍的守旧观念。”儿子冷静地替她辩解。

“我平常连招呼都懒得跟她打,因为听到她那无知识的言语,带着‘十三点’的语气大嗓门,看到她那没有教养的狂笑的样子,我就觉得很恶心,暗自想哪个倒霉人,会娶她做媳妇,没想到这个倒霉人竟是我自己的儿子……”伤心地母亲说道这里已泣不成声。

“妈妈,这是因为您对他有偏见,您不了解她。他有一颗赤子之心,天真烂漫,不是‘十三点’,我喜欢她那坦白爽朗的个性,至于没有教养,我以为以后会慢慢教她,改变她。”儿子坚决地不肯让步。

进过一段时间的争执,家人看他没有回转心意的希望,最后警告他,若与她结婚,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男孩肯定的说:“我绝不后悔,结婚是我个人的事,一切后果由我个人来负责!”就这样,他们结婚了。婚后不出三个月,常从新娘房里传出哀叫声,惊动左邻右舍。原来是向来斯文懂礼的丈夫,被新婚妻子老是逾越常规的言行惹得忍无可忍,竟出手殴打妻子,对她的感情很快的冷却到极点。这位青年的“后悔”来得太早了,但他是勇于负责的人,既已亲自种下不幸婚姻的因,就自己默默地承担其苦果;他把全副精神灌注在子女的教育上,现在子女都已上了大学。他已由子女的成就所得到的安慰,来弥补心灵上的空虚。但遗憾的是子女长大后,虽然爱母亲,却无法尊敬她,因为母亲无知的言行常迫使他们窘的无地自容。可以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

今天引述这则故事,是为了提出几个问题来,与主内的青年共同来分析、讨论:

一、问:当初为什么男孩把女孩轻浮的举动,是为可佩服的勇敢行为?

答:因为先被她玲珑的体态迷住了,一旦心被掳去,就丧失了理性与判断是非的能力,分不清是情欲或是爱情,也可以说由情欲产生爱情。

二、问:为什么当初把她的缺点全视为有点,还以为“众人皆醉我独醒”?

答:因为被爱情冲昏了头,迷失了自己,这就是所诶“情人眼里出西施”,也就是“把情人的麻脸当酒窝”的最佳例证吧!

三、问:如果他不是这种情况下邂逅他,而是经人介绍才认识的,会对他发生好感吗?

答:可以断言绝不。因为他是一位正派、头脑冷静的知识青年,有敏锐的判断能力,恐怕逃都来不及呢!

四、问:他们在婚前不是有最罗曼蒂克的感情基础吗?为什么婚后还不出三个月就冷却到极点?

答:因为婚前情侣见面的时间有限,为了讨情人的欢心,互相掩饰自己的缺点,拿出最好的一面给对方看,因此在婚前想了解情侣的为人是谈何容易!婚后,不必再掩饰了,天天生活在一起,婚前见面时的那种兴奋与陶醉的情绪消失了,互以实实在在的面目相对,冷眼看对清对方,这才惊奇地发现:以前看成“酒窝”的,原来是一脸的“麻子”!因此不管热恋过几年,在婚前想知道“真正的他”是不容易的。男女之间的感情随时会变质,甚至有完全消失的可能性,因此婚前所培养的感情不一定完全可靠。

如果说由恋爱结合的婚姻才会美满,那么劝各位青年不要谈恋爱是不近情理的事。但事实如何呢?美国是谈恋爱最风行的国家,但离婚率也是世界之冠。六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台北市家庭计划推广中心发表一则新闻:据统计,十五至十九岁年轻妈妈占已生育女性百分之七十多,要比二十到十二四的妈妈多了一半,多为先怀孕而补行婚礼。同时发现几乎十分之一的年轻夫妻,因为对组织家庭的认识不够而告离异。由以上各种实例中,可以得到两个结论:

1、经过恋爱的婚姻不一定美满。

2、热恋中的情侣容易发生超友谊的关系(因中有魔鬼的圈套)

因此为了保守身心的圣洁,做一个完美的基督徒,是否应该避免婚前谈恋爱?

古代的婚姻制度虽然会造成悲剧,但现在婚前的自由恋爱,带个青年更多的折磨和痛苦,如失恋、三角恋爱、毁容、情杀、自杀……这都是盲目地相信“爱情是神圣”“爱情至上”等思想的结果。许多人在婚前或非夫妻之间为此受折磨,还以为是为神圣的爱受苦,很值得。我们知道这些思想是处于魔鬼,并非出于神。因为神创造人的时候,已经规定了人论道德以及婚姻制度;神所配合的夫妻,婚后可享受恩爱的生活。因此我们若蒙主悦纳、赐福,就要好好的约束自己的心,控制自己的情感,不要像世人选择自由恋爱的方式找对象。在我们未能确定对方是否是神赐给我们的另一半时,若先动了感情,这不但有可能浪费自己的感情,也有可能会伤害到自己或对方的心。

对方若不是神配合的另一半,就是有了感情,也会失去,可见婚姻是强求不得的。假如,完全不把神的配合放在脑子里,爱上一个未信主者,并互相交往,后来迷途知返,与同灵结婚,那么不但白白地浪费感情,而且伤害到那位未信主者的心,岂不成为没有爱心的行为吗?这样怎么能荣耀神?因此还没有确定对方是否是神赐给你的另一半前,不管对主内的、会外的,都不要动感情。还有一件应谨慎的,就是男女青年同灵之间,虽然大家很亲热,但言行举动仍要有分寸,“保持距离,以策安全”,不要因你的举动让某一个人发生误会,伤了某个人的心,如果这样也算是没有爱心的行为。曾经有一位青年,常有意无意的对甲姐妹多看几眼,且常对她说几句特别关怀她的话,引起甲姐妹对他发生微妙的感情,其实他对甲姐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后来这位青年与一位姐妹订婚了,使甲姐妹伤心欲绝。这事该由谁来负责?你能怪甲姐妹自作多情吗?不过我还是要劝甲姐妹,要控制自己的心,不要浪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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