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十三4)。神禁止以色列百姓与外邦人通婚(申七3)。保罗也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哥后六14)。
神的子民应听从神的命令。自古顺从者蒙福,违背者自食其果。
真教会信徒是属灵的以色列人百姓。因此也应该遵守经训。不与未信主者通婚。但事实上许多青年不重视此问题,对与未信主者通婚无所忌讳。与未信主者通婚的后果如何呢?现在我举出数十年来所见所闻之代表性实例,与诸位同灵,共同做检讨。
一、娶未信妻子部分:
甲太太婚后随丈夫上教会听道理,神开启她的心眼,她明白道理后才受洗归主,信主后非常虔诚热心。当她母亲去世时,音信主守诫命不能拜其母,而触怒其父,在出殡那天,不准她会娘家送葬,更禁止她再度踏进家门。至今她没想及此事就悲恸欲绝。但主安慰她,尤其从自从甲弟兄被立为执事以后,更是热心侍奉主,并默默地帮助贫困同灵,现已成为当地教会的柱石(太十九29)
乙太太的娘家是迷信的家庭,但她很讨厌拜偶像,希望与信主的人结婚,订婚后慕道一年受洗。信主后热爱主,已回娘家引导大哥、大搜、二嫂与几位侄子来归主。乙太太在当地教会是为模范信徒。
丙太太的娘家不反对女儿随丈夫去信耶稣。但当头一个外孙出生不久就患重病的时候,外婆却为了爱孙心切,瞒着女儿女婿,擅自外出相命。结果那位名闻全省的大相命家说:“这孩子的名字不在我这里,不必算命了。”当然咯,还是属神的,利用邪术赚钱的什么“半仙”,哪有办法语言天国子民的命运?但孩子却已无辜的被污染了,后来孩子把父母折磨了三年,而后被主召回安息。
丁太太经不起夫家的一再劝导,在婚后第五年才受洗,但她的信仰一直都不冷不热,而已不注重子女的宗教教育,常已功课要紧为由,禁止子女参加儿童聚会、青聚。
戊太太在婚后第七年才为患上重病的儿子来信主,结果儿子蒙主医治得到平安,因此非常感谢主。她虽然常参加聚会,但信仰基础极浅,把信主的目的建立在肉体的平安上面,信主十几年后,仍是个“乳臭未干”的信徒。
己太太十几年来坚守对娘家的诺言——随嫁给信耶稣的,但绝不会跟着他们去信耶稣。她所生的三个孩子都已受过洗,但因母亲不懂得培养信仰,因此信心软弱。过年过节时,祖父母禁止孙子随便回外婆家,免得吃到祭物。
庚太太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只是分子,高唱无神论,先生是自幼即受过洗,且接受教会宗教教育长大的青年,但受太太的影响,现已十几年没有来教会了。她夫家住在教会隔壁,杂星期日她的孩子站在阳台上,以羡慕的阳光看着教会里的小朋友在后院唱游,但已被母亲发觉,立刻就喊进去了。
二、嫁未信丈夫部分:
甲姐妹信心刚强,一面不断地为丈夫祷告,一面用百般的忍耐与好行为感化他,先生终于在婚后第八年信主了。
乙姐妹的丈夫不反对妻子把子女都带去受洗归主,他自己则婚后第十七年才信主,但一直都是有名无实的信徒。
丙姐妹在年轻时因畏惧公婆的压迫不敢去聚会。如今公婆早就不在了,她也当祖母了,现在不再有人阻挡她,且家住在教会附近,但遗憾的是她的信仰早已随着公婆埋葬掉了。
丁姐妹的先生婚前追求她的时候,满口答应绝不干涉她的宗教信仰,也不必拜祖先,但婚后立即食言,不但反对她上教会,她连祷告读经的自由都丧失了。
戊姐妹刚结婚是还有点信心,认为孩子在主的保佑之下容易养育,就让四个子女在婴儿时期就受洗了,但她只注重学校的功课,忽略了培养子女信仰的责任。现在子女都已上高中、大学了,全都不认识主耶稣。本人也不再来教会了。
己姐妹在结婚那天好不容易通过了“不拜祖”这一关,但婚后全家人都不放过她,她忍受不住夫家对她的百般歧视与虐待,终于低头了。有一天传道者访问她时,痛哭流涕说:“以后不必再来了。”
庚姐妹念大学时,曾经当过儿童教员,是相当热心的姐妹。但婚后不知何故,不但不来聚会,连昔日与她最亲密的同灵们,也都视如陌生人。
从上面的例子里,我们可以看出娶未信主者的比娶未信主的危险性较少,当并不是绝对安全。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你所娶到的未信主的妻子将来会像甲太太和乙太太那样成为模范信徒。事实上这种例子多么稀少!大体说来,像丁、戊太太那样的情形占多数。而且只要岳父是未信的,连丙太太那中遭遇随时都有可能临到自己的身上。万一所娶到的像己、庚太太,那样岂不使你痛苦一辈子?
嫁给未信丈夫的姐妹,必须在危机密布的环境之下,披荆斩棘,孤军奋战,能保住自己的信仰已经是大幸,要想感化夫家来归主,谈何容易!若像戊姐妹那样由于无知,随便抱孩子去受洗,而后疏于培养信仰,让无辜的子女在审判的日子里罪加一等,是所可怕的罪过!我知道有许多明白道理的姐妹,眼看着婚龄已亮起红灯,却寻不着主内年龄相等的对象之情况下,合着眼泪嫁到未信主的家庭去。当然不仅如此,也有少部分明知不好,却自投情网而无法自拔,只得走入未信主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