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一个令人难忘的消息:母亲的朋友黄阿姨中年丧偶,与独生女小娟相依为命。小娟容貌清秀,心地善良,追求她的男孩很多,但她结婚的条件——必须终身奉养,母亲——无形中成为她踏进婚姻的阻碍,许多男友都因此而转移目标,是小娟屡尝失望的苦味,但她毫无怨言。护专毕业后,在台北一家私人医院当护士。她省吃俭用,几年下来,在银行卡已存下一笔钱了。有一段时间里,她因事常到台北医院去,在那里每次都看到一位医师,穿着标有姓名的本院制服,忙碌地穿梭在人群之间。小娟并没有经过任何人的介绍,与这位杨医师由相识而相恋,后经黄阿姨的同意与杨医师订了婚,之后就应杨医师的要求,与她同居起来。小娟为未来编制着美梦,自告奋勇地把自己和母亲多年来的积蓄,总共六十万悉数拿来帮助他开业。准备等医院开业以后才结婚,然后请她母亲来同住。但当把钱交给杨医师后,第二天小娟下班回来,发现情景不对,怎么杨医师的衣服都不见了呢?她苦苦等待了三天不见他回来,才到医院去打听,结果所得到的答案几乎使他晕倒:“本院并无杨某某这个医师”。她由朋友陪同之下到警局去报案,警方立刻查出杨某是化名,他是前科累累的诈欺犯,不务正业,利用英俊的外貌与善讲甜言蜜语的一张嘴,专门以骗取无知少女的感情与今天为业的无聊骗徒!
为美与母亲,为小娟的不幸母女的不幸遭遇而相对叹息。“骗徒的手法多高明!利用台大医院,人多业务繁忙,医务人员互不注意的弱点,来施展诡计,使人上当。”为美无限感慨的说。母亲的看法不尽相同,她说:“世道衰弱,女孩子已不像我们这一辈人年轻时那样重视贞操,没有结婚就随便与人同居;且相信自由恋爱才是达成婚姻的正常途径,认为:在偶然的场合与陌生人很自然地由相识而相恋,才够多彩多姿;对于对方的底细与底细与家庭情况一无所知,单凭对方的外貌谈吐举止,觉得颇有好感就判断与自己有缘分而轻易地付出感情,然后听任对方摆布;如此幸运地得到好归宿的女孩并不是没有,但据我所知,绝大部分的女孩子都成为爱情的牺牲者。可是不知为什么,仍然有许多女孩前仆后继,重蹈覆辙……”“妈,这是因为它已成为世界潮流,世人都视它为理所当然的的事,想挽回逆流谈何容易!不过可以说至少在我们教会内不会发生类似的事,因为主内的青年重视婚姻,尊重神的配合。”为美说。她知道母亲话里的含义,因为平日聚会以及参加学会灵恩会时,有关婚姻的道理听得太多了。
有一天为美在街上,偶然遇见高中时代与自己很要好的同学——佩玉。几年不见,佩玉变得漂亮且时髦,她眉飞色舞地告诉为美,她已经有理想的心上人了。“恭喜!恭喜!”为美由衷地替好友庆贺着,问:“他是哪里高就?是谁替你们介绍的?”佩玉眨眨眼,眸子里荡漾着幸福的光芒,嘴边绽开甜蜜的微笑,说:“在×大学当助教,目前他只身在台,他的双亲都住在美国。至于我们相识的地点嘛——是在火车站的月台上!不必经过任何人介绍,我们像磁铁的两级般,自然的互相地被吸引住了。你说够不够罗曼蒂克?”佩玉说完发出清脆的笑声。为美的脑子里,突然闪过小娟颓废的影子,感觉一颗心一直往下沉。她握住佩玉的手,诚恳地对她说:“佩玉请听我说,不要那么天真的相信一个陌生人的话……”为美把小娟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叙说。佩玉听完了,拍拍为美的肩膀,笑嘻嘻地说:“请放心!你好像忘了我平常做事有多细心哪!我亲眼看过服务单位给他的聘书,也见过他父母亲在美国饿生活照。等有机会我把‘我的他’带来给你鉴定,相信你见了他后,一定会称赞我有好眼光!”听了佩玉充满着自信的一番话后,为美才放下心,并祝她早一天请老同学喝喜酒。不过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几乎目睹佩玉的白马王子。
过了大约半个月后,为美在报上看到一则新闻,标题为:骗徒耍花招,少女被“助教”骗取感情与金钱。为美觉得内容与佩玉的故事相似,她抱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去看佩玉,结果不幸这位上了骗徒的大当的女孩,果然就是她,她所后的打击何其大!面对憔悴不堪,伤心欲绝的佩玉,不知该如何安慰她才好。佩玉告诉为美,她的男友告诉他说,最近学校出缺了一个讲师的职位,但由于助教升为讲师,因为竞争的人多,所以需要一笔活动费,他现在已积蓄了一笔钱,但数目不够,尚缺少三万元,他不原意向在美国的父母求援,愿意自己创出天下来,如果在短期内凑不出三万元,那么只有眼巴巴地让大好机会溜走。不过没关系,自己还年轻,等待下次的机会吧!虽然不知还要等多久才有第二次……哦,多么有骨气的青年人!佩玉听的又感动又替他着急,第二天她自动地把三万元送到她的手里,他极为难的不肯接受,最后还是佩玉强迫他收下来的呢!但奇怪的是从此以后男友就避不见面了,佩玉不疑有他,以为他工作忙,抽不出时间来陪她,直到有一天跑到学校去找他,到人事处去打听,结果才知道“助教”,“讲师”全是骗局。佩玉是坚强的女孩,真相大白后,他不甘损失,同时为了避免别的女孩也上当,她立刻到了警察局去报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会如此的糊涂、愚笨,被一张伪造的聘书与一张捡来的照片,骗得团团转!”
多可怕的社会!到处充满着陷阱。不过为美冷眼观察,会掉进陷阱的女孩子,还是自己应该负大部分的责任。在公共场所偶然碰到的陌生人异性来找你搭讪,只要他的外表英俊,举止文雅,就先对他产生五分好感,再加上他的一张能说会道的滑油嘴,就被他的甜言蜜语哄得犹如吃了迷幻药般,失去理智,百分之百的相信他的一派胡言,任凭他摆布宰割。这不是愚昧得简直太离谱吗?不信主的男人不把奸淫当回事,连已婚的男人,也把与妻子以外的女人发生性关系,视为不足轻重的小事。就拿住在巷口的那位李小姐来说。记得在几年前,为美参加大学联考的时候,在这条巷子里考上国立大学的只有小姐一个人。当时李家欣喜若狂,得意洋洋的模样,让巷子里其他榜上有名的与无名的莘莘学子们,都感到几分自卑呢。大学毕业后,李小姐很快就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在一家大规模的贸易公司当女秘书。不久就风闻李小姐与年近半百的已婚经理有了不正常的关系,后来由经理夫人出面,拿出一笔“遮羞费”了事,但钱并不能真正遮得了羞愧与心里所后的创伤,而且她所付出去的真情无法收回来,加上家人、亲戚、朋友的责备与歧视,可怜,她因受不了这个打击,而终告精神失常了。她因为一时的失足而毁了一生,祸首的经理却逍遥法外。
为美时时警惕自己,约束己心。因为我们是神的子民,我们的身体乃是圣灵所居住的神的殿,不可让半点邪情来污秽了圣洁的殿宇,污辱了天国子民的人格。在服务单位里,曾经有男同事热烈的追求过她,也有人热心地向她介绍男友,但她都不敢介绍。因为与宗教信仰不同的结婚是违背神的命令,她不愿意做出神所不喜悦的事。其实在她心里深埋着一个真正重大的原因,因为这是令人脸红的问题,所以她从来没有拿出来与人讨论过,这就是对“奸淫”的观念问题。根据圣经的指示,人不可犯奸淫,奸淫是属于死罪,这个死就是指着灵命的死亡(来十三4)。我们知道形成奸淫罪的情况是:
1、已婚的人与配偶以外的第三者有性关系。
2、未婚男或女与已婚的异性有性关系。
3、未婚男女有性关系之后,没有结婚成为夫妻,而又与其他异性结为夫妻者。
神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十七26)
本来全世界的人类全是神的所创造,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神所规定的法则,但是世人远离神,认为神的法则与他们无关,自作聪明,放纵情欲。因此主耶稣曾经说:让死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吧!(太八22),死人怎么能埋葬死人?前面的这个“死”字值的并非肉体的死去,而是灵命的死,没有灵命的人,活着也等于“行尸走肉”。神创立了婚姻,要童男童女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太十九5),神的百姓知道灵命的重要性与宝贵,因此保守圣洁,不敢冒犯致死的诫命,但不认识神的世人不知重视性道德,不论是未婚的,或已婚的,都只不过是视淫乱为“不名誉”而已,不相信神会审判。在报上所看到一项统计:“性病的罹患率,青年学生所占的比例直线上升”,使为美不寒而栗。许多不信主的男孩,在婚前就去找妓女污秽自己的身体,与妓女发生性关系的男人,在法律上虽然没有关系,但在神的眼里,他与妓女已是夫妻,假如嫁了这样的男人,则:与已婚的男人发生性关系,触犯了奸淫罪。如果弟兄娶未信主的女孩,因为信主者不重视贞操,万一所娶的妻子已非处女,也一样构成了奸淫罪。如果嫁给未信主者,他是否童贞,要如何证实呢?谁也不会承认的,他当然会极力否认。虽然误犯之罪可能较轻,且未信主的男孩不一定都犯奸淫,但为美想:我何苦去冒这个险?嫁一个有灵命的平凡丈夫,远胜过一个才貌双全,且有权利、财富,却没有灵命的非基督徒的丈夫啊!
在教会里曾经有长执给她介绍过几位青年,但为美对婚姻的态度很慎重,因为她觉得我们婚后尽然不能再分离,那么必须从弟兄当中,选择一位将近满分的对象结婚,否则跟一位在各方面都令自己不满意的丈夫一起过一辈子,是多么难堪!因此在婚龄上已经亮起红灯了,还不到合适的对象。为此母亲比为美更着急,常为女儿的婚事求告主。
有一天张传道到家里来提亲。为美虽然不好意思把喜悦之情表露于言表,其实她也抱着很大的期望,暗自祈祷着:但愿这次所提的,就是神为自己配合的另一半。但当张传道说出这位青年的名字后,为美感到大失所望,因为她认识他,是位貌不惊人,语不出众的青年——至少在为美的印象里是如此。张传道平时就与她们一家人无所不谈,因此很自然地与为美交谈起来:“我想你这位陈弟兄不大中意吧?”为美心想:张传道好厉害!一眼识破了我的心思。她嘴角挂着一丝苦笑,不敢搭腔。“陈弟兄只因个子矮了一点,没有现代一般男孩子的标准体格,他的许多优点都被忽略了。真是不公平。”张传道说出他对陈弟兄的观感:“我们看到一个青年在为主做工的时候,往往只凭着眼前所见的情形,在加上个人的偏见与直观,来判断那一位青年较爱主,但神的看法与人不同,因为人是看外表,而神是看内心;人往往忽视了深爱主的青年,为主所做的不耀眼的小圣工,但无所不知的神却完全知道人默默地甚至偷偷做的一切善行。我想陈弟兄是特别蒙神悦纳的青年。”为美默默地听着。张传道举了几个例子,证明陈弟兄是做好事不愿为人知的谦卑信徒,又举例告诉她,陈弟兄并不是因笨拙做不了大事才做小事,他是灵活的思考力与正确的判断力,他的工作能力极高,更难得的是他愿意把工作能力与时间完全奉献出来,他有肯为主吃苦的精神,只因他太爱主了,所以不管工作的大小够负责做到底。
张传道说到这里,换口气说:“当然,姐妹选择对象,信仰与工作精神并非唯一条件,否则未婚的传道者岂不都成为最理想的对象了吗?”他爽朗地笑了。为美忽有所思,但语言还止。张传道说:“他做事负责,个性温和,吃得起亏,能牺牲自己为别人着想,具备着一个‘好丈夫’应具有的条件。是否我夸大其词,你往后暗地里观察一段时间,我们再谈吧!”
母亲本来就很欣赏陈弟兄哦那个,现在经张传道这么一提,更是劝为美留心观察他的为人。老实说,为美心目中理想的男人,应该是身高要在一七五公分以上的才像个大丈夫,过去因为陈弟兄的身高至少比自己的理想相差十公分以上,所以没有把他看在眼里,连他的相貌是长的什么样子,从来也没有仔细瞧过。现在经张传道与母亲这么一“督促”,他连不得不偷偷儿地细心观察了。结果意外的发现,他有一对充满着智慧却极温和的眼睛,尤其笑起来的时候,笑脸很可爱。这个发现是她不禁想起以前不知是谁说的话:“神真是公平,再丑的人也有他美的地方,而在美的人也不会美得完整。”她更觉得他的身材虽然不够魁梧,但肌肉结实,动作敏捷,充满着年轻人的活力。“我以前怎么都没有留意到他的为人呢?经张传道的细心观察与保证,还有比这更正确可靠的吗?”
现在为美对陈弟兄的印象观感完全转变过来了。她想:他与我同灵,女人较容易衰老,将来说不定会像对街唐妈妈那样,被误认为是唐伯伯的母亲,但并不重要,因为属世的生活是暂时的,只要父亲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在世留下虔诚的后裔,双双付永生的天成,这种婚姻的婚姻生活才有意义。他的学历比我低一些,但我既然立下志愿,绝不与未信主的人通婚,择偶的范围自然受到限制,为道理做到某种牺牲也是应该的,更何况学历的高低不能代表一个人的一切,在世上的学历固然是无可比的重要,但在神看来,全属“世上的小学”(西二8)而已。他目前的工作不大理想,但靠神安排将来定能获得改善,所幸我找到了自己安定的工作,两个人一一同工作,生活应该是不会有问题的。感谢主!为美算是想通了。她更回味着母亲说的话:“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摘麦穗的比喻,就是要我们学习,凡是都把握住时机,不要走到最后,才想到前面有更肥大的麦穗,但回头已晚,最后唯有乱住一把……”
经由父母亲向介绍人正式提出同意这门婚事,为美与陈弟兄终于订婚了。愿主祝福这对未来的夫妻!也求主祝福主内所有适合婚龄的青年,帮助大家解开心里的心结,使青年们像为美那样“想通了”,早一天在同灵之间觅得良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