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典礼结束了,新郎挽着新娘,在众同灵的注视与祝福中步出礼堂,迈入了人生的另一阶段。
年年从同一个礼堂,送出几对在神面前结为一体的新人;但是并不见得每对夫妻,都按照自己的希望与理想,过着美满幸福的生活。这是为什么呢?我想,这应从进入礼堂前的选择阶段探讨起。
目前各教会的婚姻介绍委员,都感叹介绍委员难为,有的甚至因交不出成果,而引咎辞职。是否各位委员不尽职、不关心、不卖力?不!据我说知,各位委员时常都在为青年的婚事祷告、操心;可说个个都是忠于职守的好工人。故此事错不在介绍人,乃在于当事人及其家族的选择条件太苛刻。
介绍人总是先考虑双方的学历与年龄才进行介绍。可是一般说来,男女双方的要求都很高——既选外貌,也要内涵。男方要求女孩:美丽(包括面貌与身材)、贤惠、气质好、身体健康、信仰坚固;女方要求男孩:信心好、学历高、有风度、工作待遇好、体格高大、身体健康。
这些就是一般信徒择偶的理想。但可惜无论何事,理想与现实都有一大截距离。在现实生活上,我们所接触的人,偏偏就是平凡人多于杰出人物。在众人的心目中,只有“自我”才是理想人物,别人都或多或少有缺点,所以难怪佳偶难觅了。
主耶稣提醒我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的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其实,互嫌对方的相貌与身材,是不公平的;因为这些都是来自遗传因素,自己无能为力。长的丑,并不是本人的意愿或过错。为了遵守神的命令,也为了保全本身子孙纯正的信仰,我们要在同灵之间寻找对象。可是在教会这个小范围内,人人都希望娶到美丽的妻子,这不就是交介绍人为难吗?因为神要拯救的对象是不论富贵或贫贱,也不分义人或罪人;绝对不可能唯有貌美的女子才来信主。更何况在专看外貌的人认为其丑无比的女孩,说不定在只看内心的神的眼中,她就是一位绝世的没人呢!
我们是否也该学习以神看人的眼光来看同灵呢?在主内不要以自我为中心。主耶稣要我们彼此相爱,告诉我们施必受有福(徒20:35),故在同灵间不能太自私,专选好的。若是照大家的希望则高高瘦瘦,貌美贤惠的女孩子不怕在主内找不到对象;可是矮矮胖胖,面貌平凡的女孩,难道就该嫁给未信者吗?女孩选对象的时候,非常看重男方的信心问题,这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心里敬畏神的男人,不敢做越轨的事,终身忠于家庭。不过若是女方信仰坚固,男孩的信仰差一点也不会成问题的,因为圣经勉励:“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罗15:1)。婚后因受妻子的感化,而信心坚强起来的弟兄,大有人在。若是大家专挑信心好的男孩,那么不常聚会,信心较差的男孩,势必娶未信的人,而其后果也就不堪设想了。
步出结婚礼堂后,一对新人就要迈入人生的新阶段了。在大家的眼中,他们已不再是大孩子,而是成人了。对一位未婚的大孩子,他们的小过错别人都会原谅;但是一旦成婚了,别人对他们的要求会突然提高,而以一种与婚前完全不同的眼光来看他们,尤其是对新娘子。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新婚的夜晚,老鼠跑出来偷吃米,新娘子发现了,告诉新郎说:“老鼠偷吃你们的米。”;第二天,老鼠又来了,新娘说:“老鼠来偷吃米。”;第三天,新娘子发觉老鼠又来了,她说:“可恶的老鼠有了偷吃我们的米。”
我敢断定,这个故事是一位没有当过新郎的男士所编出来的,因为作者根本不明白新娘子的心理,他以为一位新娘要适应环境,只消三天的时间,她的观念就能够由“我”转变成“我们”。其实,一位女孩,离开她住惯了二十多年的娘家,突然加入新的家庭,以多重身份——妻子、媳妇、嫂嫂……等,周旋在相当陌生的家人之间,由紧张、不安的情绪渐渐转变成自然、习惯而舒适,然后产生归属感,须要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她才能完全适应新的环境。要她在心理上完全接受“这是我的家”,至少也要经过半年以上的时间(这是我个人的经验)。希望新娘一进门后,立刻与夫家的人打成一片,实在是无理的要求。我看过不少新娘,非常努力的想讨好婆家的人,但是婆家的人不理会新娘这种心理上的转变过程,也不体谅因生活习惯的不适应而犯上的小过错;几双严格的评审眼光时时对着她,使她感到局促不安,情绪恶劣,自然不可能有令家人满意的表现。婆家的人对新娘子感到失望,于是对她的评语陆续出笼了。
“整天绷着脸,好像我们亏待了她似的……。”
“介绍人说她有多贤惠,哼!原来是婚前装给人看的。”
“我以为娶到大学毕业的媳妇有多好呢?结果比陈家那位初中毕业的媳妇都不如哩!”
“连一盘像样的菜都炒不出来。她大概以为肚子里装满了‘学问’,就不需要吃饭了。”
“结婚典礼时证道者是怎样勉励她的?她根本就没有听进去。人人都说她是教会的儿童教员,对圣工很热心,能娶到她是好福气,事实上……唉,不是哑巴吃黄连吗?”
这些刻薄的评语传进新娘子的耳朵后,她难过之余,一心一意要求丈夫搬出婆家,要自立门户。以上是时常看到的家庭纠纷放的实例。
也有完全相反的例子:婆家的人十分体贴、客气,无奈新娘子的作风过分新潮派,满脑子的洋派思想;她只重视横的关系,不看重纵的关系。认为婚姻生活应以夫妻为本位,丈夫的家人与自己无关,完全不把公婆放在眼里。要她尽“孝道”更是免谈。在这种情况下,家庭起纠纷是必然的事。
其实,不管有否跟公婆住在一起,孝顺公婆是基督家庭的媳妇应该尽的义务,也是中国人的固有美德。若能像经上的模范媳妇路得那样,孝顺婆婆,相信你也会像路得那样蒙受祝福。
在箴言书有句耐人寻味的经句:
买物的说:不好,不好;及至买去,他便自夸。(箴20:14)
我想,把这句话应用在婚姻问题上,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在选择配偶的阶段上,互相嫌这嫌那的,想要得到最完美的对象——好像买物的说:不好,不好——等到婚礼完毕,再也没有改变的余地后,他便自夸——不是向别人夸耀,而是“自夸”——还是神赐给我的伴侣最好!
已经结了婚的基督徒,既然不可再分离(可10:9)。是故,恩恩爱爱,也过一辈子;吵吵闹闹的,也得过一辈子。那么,何不幸福愉快的过完这短暂的人生?其实,婚姻生活的成功与否,关键不在对方,而是掌握在你自己的手里。何不从婚后第一天开始,建立良好的第一步。为什么要等到发生裂痕后,才来研究“修补”的方法呢?当然这些理论,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因为在完全不相同的家庭环境长大,性别不同,个性、思想各异的两个男女,突然要生活在一起,必然因生活习惯与想法的不一致,而产生种种困惑、误会,这是无法避免的。若让它发展成为磨擦,则后果不堪设想;若能在主里互相包涵,彼此代祷,则前途光明。
有一位父亲,膝下两女。长女嫁给泥水匠,小女嫁给修雨伞的人。父亲每天起床后,习惯先看天空,看到天晴就为小女担心,怕他家修雨伞的生意清淡,因而整天闷闷不乐;看到雨天就为长女发愁,怕当泥水匠的大女婿没事做,因而整天坐立不安。他既怕天晴,也怕下雨,一年到头困坐愁城,终于病倒了。可是后来他发觉,实际情形并不如他所想像的那样坏。因为不论晴天或雨天,长女与小女两家人都生活得很好,所以这位父亲觉醒了。他仍然每天看天空,但所不同的是,看到晴天,就为当泥水匠的大女婿感到高兴,因他有工可作;看到下雨天,即为小女家修雨伞的工作兴隆而庆幸。他每天都在喜乐中度日终于恢复了健康。
其实天气情形并没有改变,(本来就非晴天即雨天),改变的是父亲的观念;他只是把观念转变一下,对于同样的事实,就有不同的感受,而产生迥然不同的结果。
当听到埋怨“嫁错人”或“娶错人”的同灵,他们所举出的全是配偶的短处。夫妻两人,时常互觅短处,难怪日子过的黯淡,如同觉醒前的那位父亲一样,困坐愁城了。何不像觉醒后的父亲,改变角度与方向,专寻找对方的长处呢?
步出结婚礼堂后,夫妻两人就要开始遵行主所指示黄金律——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
神不愿我们消极等待别人来恩待自己,而是希望我们积极的去善待别人。他更不希望我们老是站在“被害人”的立场哭丧着脸,而是希望我们绽开笑容去创造幸福快乐的人生!如果婚后还想婚前选择阶段那样,互相挑剔,彼此等待对方来体贴、顺从,那么这对夫妻就像搭车时,搭错了路线一样,永远也不会到达两人所预定的目的地——所期望的美满家庭。
当你发现配偶有一样长处时,你就“自夸”:“我造就料到神赐给我的另一半比谁都好!”;当你发现对方的短处,你就想:“施比受有福,赦免人比被赦免的人更有福”,而感谢神赐给你磨练的机会。千万不要急着纠正对方的短处,若这样做,你根本就没有赦免人,你一定会闹出风波来的。
不要急,你才步出礼堂,迈入家庭,以后有的是时间与机会。在漫长的婚姻生活里,先把自己的短处改正过来,万事替别人着想,互相代祷,彼此“磨角”。当夫妻两人的“角”都磨平的时候,你们就可以过最甜蜜的婚姻生活,将来更可以携手同进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