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小英和小明上学时,妈妈照例送一双小儿女到家门口,一再地叮咛:“走路靠右边,过马路要等绿灯亮了,走斑马线过去,才会安全!”两个小孩都照妈妈的话做了。可是有一天,小英路上摔了一跤,膝盖破了皮,她哭着回家埋怨妈妈说:“我照您的话靠右边走,为什么还会受伤呢?”小明有一次也在斑马线上被急转弯的摩托车撞倒了,于是他不再相信妈妈的话,他甚至认为妈妈骗人。其实,妈妈说错了吗?没有!妈妈所指示的是一条正路,差错是出在小孩的观念上。因为小英以为只要靠右边走,就绝对不会发生任何意外,而边走边玩,东张西望;一不小心竟被石头绊倒了。她却怀疑起“靠右边走”的正确性,还想:如果当时走在左边,不就能免除这场伤痛吗?小明也是满脑子的“绿灯亮了,绝对安全”。他忘了马路如虎口,不一定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所以他横过马路时没有提高警觉,对转弯的车辆视若无睹,才发生这场灾祸。他只能怪自己粗心,怎能因此而怀疑红绿灯的功能,还决定以后要乱闯红灯呢?
成年人在婚姻的道路上,也常有小英小明这种幼稚的想法。神指示他的百姓,为了保守纯正的信仰,须在主内通婚;教会尊奉圣经的指示,劝信徒不要与未信者通婚。这原是一条正路,但许多主内的夫妻,一遇上挫折就怀疑主内通婚的正确性,甚至妄想若与当时追求自己的未信者结婚,今天“可能”非常幸福。
小英小明过去平安的度过了好几年,现在为了一次的意外伤害,就忘了过去遵守交通规则,度过数不尽的平安日子;有些夫妻因一些不如意或挫折,就忘了神所赐的许多福气,而埋怨起主内通婚的原则,甚至怀疑神的公义。
步出结婚礼堂时,假如新郎或新娘以为我已经照神的话在主内通婚了,此后他祝福我是应该的,我的婚姻当然会幸福美满,那么那“另一半”就有祸了;假使新婚福气两人都有这种想法,那么神为他们所预备的又甜又香的幸福果子,定会因果树缺乏浇灌与施肥而枯干掉落。因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地方,是苦海历世,而不是天国;携手共走人生的道路的伴侣,是与自己一样带着血气的属肉之身,不是一位完全人,不可能甘愿永远只有付出,而满足对方无尽的索取。
神要我们在主内通婚,原是出于他的爱;遵守神的命令只不过是尽了本分,没有什么好夸口,也无权强求神赐福。一对成熟的夫妻,会感谢神让自己在主内觅得对象,感谢神让自己在奔跑天国路上不孤单,更会求神帮助自己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忍耐、克己,对自己的伴侣付出最大的爱心,共同建立美满的基督化家庭来荣耀神。
神应许“遵命的得福”(路11:27-28),他的应许绝不落空;但有人领受得到福分,有人却领受不到。领受不到的人,必有原因:像小英,自己走路不小心才会绊倒,却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我们说小英的想法不正确,但在神看来,我们何尝不是像小英一样,以自己的遭遇来衡量神诫命的正确性。
成熟不一定与年龄成正比。有一对老夫妻,吵吵闹闹过一辈子,从年轻吵到年老,谁也不让谁,已经儿孙满堂了,仍不改其恶习,常在儿孙面前争得面红耳赤。儿孙们左右为难,至感困扰;最后儿媳们经过一番商讨,劝老父母分开来住,父亲住在老大那儿,母亲就住在老二或老三家,让两老不要碰面,才暂时平息了纷争。这一家人,第二代比第一代更成熟。
对于同一件事,人因成熟的程度不同,其观感也各异。石弟兄因工作上的关系,必须常在风月场所出入,终于犯了第七诫,被教会除了名。他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众人都替他惋惜、难过;当然最痛心的是石太太。然而这意外的打击并没有影响她爱主的心,她照常热心聚会敬拜神。倒是她的二妹替她抱不平,二妹觉得嫁给未信者的堂姐生活富裕、丈夫体贴、儿女优秀,令人羡慕;神这样对待顺服、虔诚的姐姐实在不公平!她对主内通婚的信念发生了动摇,在外交了不信的男友,准备与他结婚。石太太知道了这事以后非常惊讶,连忙回娘家劝阻。她说:“你姐夫虽然离道了,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犯错,他明白自己失去了享受永生的资格,可是绝对不希望妻子与儿女也陪自己到黑暗的地方去受永刑。因此他不但不阻挡我们信主,还很开心孩子的信仰。我这样不是该感谢神吗?堂姐虽然属世的条件样样都好,可是堂姐夫心中无神,非常反对堂姐信主;堂姐因伉俪情深,为了讨好丈夫,渐渐疏远教会,现在几乎已离开了神!她的子女也都不认识神。你不要那么看重既短且暂的属世富贵与成就;我觉得能够一生一世信仰不受阻,可以自由祷告、敬拜神、做圣工,把儿女带进永生,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二妹不接受大姐语重心长的劝告,还是照着她原来的计划,与男友结婚了。倒是在场旁边听的三妹,当时虽然还未达婚龄但是她觉得大姐的分析非常正确;几年后,她选择了平凡的公务员,在主内结了婚。她认为公务员虽然无法带给家庭富裕的物质生活,但夫妻两可在安定中追求信仰的坚定与灵性的成长。三妹与二妹对人生的价值观不相同,因而各走各的路。各位弟兄姐妹们:你认为这两姐妹谁比较成熟?我们不要以目前的现况来论定神的公义。因为神行事有他整套的计划;有些事,以我们被造者渺小的理智是无法了解的。对于某一些事,有人认为神的赏罚不分,而神却不会因为人的反抗而改变他原来的计划。(太13:28-30)
人的智慧有限,只能知道过去与现在的事,对于将来的遭遇一无所知,也无法预料。因此往往以观察万象的变化,或以偶发事件来判断预卜未来的吉凶。例如:有人在人来提亲时,因家人无意中打破了一个碗或弄坏器具,或是有家人生病,就认定不吉利而加以拒绝;有人到庙里去抽签卜卦来决定终身大事。对于此类的做法,我们称之为“迷信”。可是有些未成熟的信徒,把迷信的方法稍微“改良”一下,然后将它带进主里应用。
一位姐妹决定终身大事时,因无法断定“他是否神所配合的人”,而独自到教会祷告室,虔诚地求告主说:“主啊!他如果是你所为我配合的人,请你给我证据,让我圣灵大大充满,并且心情愉快!”她祷告了很久很久,祷毕就充满着信心,认为已得到神明确的指示,而欣然答应这门婚事。她当时所谓的“圣灵充满”,指的是灵言流利,身体大振动。其实,当时她那么迫切地祈祷,圣灵充满,心情喜乐是必然的事,不能以此断定为神的指示。遗憾的是她婚后生活并不美满,就迁怒于介绍人,甚至埋怨神辜负了她一片信靠之心。“欺骗”了她;对于同灵长执的劝勉她也置若罔闻。这完全是因为心智的不成熟所带来的悲剧。她一位神“启示”她的对象,应该是一位完美无缺的圣徒;不料,神为她所配合的丈夫只不过是位缺点甚多的凡人,使她大失所望;换句话说,她以“天国人”的标准来衡量“地上人”,且只要求丈夫很完美,没有察觉到自己本身的缺失,因而夫妻只互相大呼倒霉,不懂得彼此忍让,改进自己的缺点。应知幸福与甜蜜的婚姻生活,不是别人所能给予的,而是靠自己去开垦与收成。
有时,长执或年长的同灵给青年介绍婚姻对象时,勉励尚未得圣灵的青年说:“认真祈祷,如果得到圣灵,就可以此断定是神所配合的人。”我认为这种勉励的方法有商量的余地。因为“神赐圣灵”与“婚姻大事”是互不相干的两件重要大事,若以求得圣灵为神所配合的“证据”,容易发生上述的弊病。不如勉励青年说:“迫切祷告吧!说不定因恳切的祷告,而得到圣灵,那岂不一举两得吗?”
常有青年询问说:“有人介绍对象时,我迫切祷告求神指示;可是祷告前和祷告后一样,一片茫然,到底怎样祷告才会明白对方是否是神所配合的人?”我总回答说:“你依靠神的信心很正确,但是祈祷的方法错了。神永远不会在祷告中指示那一个人是他所配合的人。我们只能迫切求告主帮助我们做正确的选择,不能直接求神指示那一个人是自己的配偶;正如引导人来幕道时,不能求问神那位幕道者是他的选民一样。”神不随便启示人,自有他的美意。当初神在通往大马色的路上,拣选保罗的时候,他并没有直接指示保罗该做什么;只是对他说:“起来,进城去,你所当做的事,必有人告诉你。”(徒9:6)。神故意藉着一位平凡的门徒亚拿尼亚,把他的旨意传达给保罗,保罗就顺服了。保罗虽然是日后的大器皿,但是神顾虑到如果什么事都直接指示他,可能使他起了自大的心,以为自己与神有特别的关系,有事直接问神即可,不必请教与人,导致以后只顺服神而不顺服人。
有人给你介绍对象时,要冷静的多听取家人的意见;因为众人看法的总结,往往比自己一个人的看法客观且正确得多。众亲友都赞成,但本人对于对方的相貌或其他地方面存有芥蒂。这时候,当独自迫切的向神祷告。求神除去自己心里的阴影,消除心理的障碍;如果祷告后心情开朗,能以愉快的心情答应这门婚事,而不是以黯淡的心情勉强答应,那么可以认为是神的配合。如此体会神的旨意,不是很好吗?成熟的人不随便求神启示,免得给魔鬼留地步。
我们都知道婚姻的由来始于伊甸园(创2:18-25),并且明白神设立婚姻制度有五种目的:
①使男女有伴,可以互助、互依。(创2:20、18)
②使人生养众多,绵延不绝。(创1:27-28)
③为避免淫乱的事。(林前7:2、8-9)
④使人得天伦之乐。(诗128)
⑤藉以更明白基督对教会的亲爱。(弗5:22-33)
神设立婚姻,完全是基于他对人类的一片大爱;我们理应感念神的大爱。主耶稣又亲自吩咐夫妻不可离婚(可10:9-12);我们既然自己选择了婚姻——圣经上并没有每人都非结婚不可的规定——那么请体主心意,为了荣耀神,努力去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吧!连仇敌主都要我们去爱他,何况与自己携手同走天国路的伴侣,岂不更值得全心全意去爱惜?
花季已过了,姹紫嫣红的落瓣
都蔚成葱蓊的秋林;大自然收“绚烂”
为“苍劲”的功夫,也是主儿女们的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