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在公共场所,偶然听到两位穿着时髦、谈吐高雅的太太的交谈:“我喜欢基督教的道理,每一样道理都令人心服口服,但只有一件事叫我无法接受,就是‘丈夫是妻子的头’的道理!真岂有此理!夫妻是平等的,凭什么叫妻子顺服丈夫?”“是呀!在讲究人权的今天,这种古老的偏差观念,实在有修正的必要。”
我一路上思考着他们的对话,基督教的道理是真理,既然是真理,应该是绝对完美无瑕疵,假如因时间、空间环境的变化而必须随时修改,那还是算是真理吗?于是我开始探究两个问题:
一、古人不讲究人权吗?
“丈夫是妻子的头”是偏差的理论、落伍的思想吗?
在圣经上,可以找到一位最早的人权提倡者——约伯,他是大约与亚伯拉罕同时代的人。
我的仆婢与我争辩的时候,我若藐视不听他们的情节,神兴起,我怎样行呢?他察问,我怎样回答呢?早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将他与我博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吗?(伯三十一13-15)
约伯主张主人与仆人同为一位造物主所造,应该同具人性的尊严。古人对待仆婢尚且如此,何况是妻子!因此“丈夫是妻子的头”不是以男人为中心的古代社会的产物,而是在创世的时候就决定下来的。
二、且看圣经中夫妻本分的原则吧:
做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正如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就是那“身体”的拯救者。但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是顺服丈夫。做丈夫的,你们要爱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他舍弃了自己,用水的洗、用话语来洁净她,好奉献她为圣;好把教会献给自己、满有光彩、没有污点皱纹等类,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照样子做丈夫的也应该爱自己的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爱自己妻子的,便是爱自己。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肉身的,乃是保养抚育它,正如基督保养抚育教会一样;因为我们乃是他身上的肢体。“为着缘故,人必离开父亲和母亲,同妻子联结,两个人就成为一体了。”这奥秘极大;我却是指着教会说的。但你们每一个人呢,也应当各自爱自己的妻子,正如爱自己一样;妻子呢,也应该敬重丈夫。(吕振中译本:弗五22-33)
现代的女性,受教育的机会与男性平等;夫妻之间,有些妻子的学识与工作能力胜过丈夫的,今天已不算稀奇了。这些“杰出”的妻子,敬重不起丈夫,更误解了“头与身体”的真谛。其实服从丈夫是说:家里的重大事项夫妻商量,但最后的决定权让给丈夫,妻子要服从,也就是所谓的“夫唱妇随”;若家里有两个“头”,互不相让,则永无宁静之日。东汉梁鸿的妻子——孟氏——“举案齐眉”的故事,如果用到今天,则显得矫枉过正;但是,为在外奔波了一天,下班回来的丈夫,夏天送上一杯冰水;冬天奉上一杯热茶,太太的身价并不因此而被贬;反而以这些行动来表达内心对丈夫的关爱与体贴,更会促进婚姻的美满。在这些原则中,并没有重男轻女;相反的,在十一节的经文中提到妻子本分的部分只有二十二至二十四等三节及三十节最后一句话,其他八节都是以基督与教会亲密关系来教训丈夫:要如何爱妻子及尽做丈夫的责任。
起初神创造人类的时候,是先造男后造女。神造一配偶帮助亚当(创二18),但他并没有用另一块泥土来创造女人,而是取男人的肋骨来造女人,然后领她到亚当面前来(创二23-24)。
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么?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玛二15)
夫妻的关系是如此的微妙、密切。当始祖犯罪后,神先诅咒女人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三16);又诅咒男人说:“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创三19)。男人与女人的命运都是在神创世的时候就决定下来的,不管社会形态如何改变,女人仍然要恋慕丈夫,视爱情如同生命;而哪一个男人能不为生活而汗流满面?不过“你的丈夫必管辖你”的“管辖”,包含着男人对女人的保护并不可耻;尊重丈夫,做丈夫的好内助也是理所当然的。
英国维多利亚女王与一位公爵结婚;有一天,女王敲丈夫的房门,王夫问:“是谁呀?”“是我,女王。”王夫听了闷声不响,也不开门。于是女王态度敲门说:“你的妻子回来了。”王夫就欣然开了门。这是一对特殊的夫妻,站在公的立场,女王的地位高过王夫,但在私的立场,丈夫还是妻子的头,他应该受妻子的尊重。这故事启示我们:夫妻是一体,丈夫是头,妻子是身体,不应该因妻子的学历与地位高过丈夫,就妄想更换头与身体的位置;假如身体高过头,那岂不变成恐怖的“变性人”?
封建时代的女性,书读的少,没有生活能力,须靠丈夫养活她,所以比较认命,懂得尊敬丈夫。倒是做丈夫的,以为自己的身份比妻子高一等,而苦待妻子的大有人在,因此经上论丈夫本分的经节很多:
1、相信妻子,爱妻子:
我愿男人无忿怒,无疑惑,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提前二8)。
在你一生虚空的日子,就是神赐你在日光之下虚空的年日,当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因为那是生前,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分(传九9)
2、不可以强暴待妻: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玛二16)。
3、不可忽略妻子的意见: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林前七3-5)。
4、不可苦待妻子: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西三18-19)。
5、了解妻子比自己软弱,敬重妻子:
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如,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三7)。
“头”要有尊严、智慧、慈爱,才够资格领导“身子”,让身子心甘情愿的敬爱它,服从它。一位大男子主义的丈夫,若只顾自己的利益,不管妻子的死活,愚昧又凶暴,那么它虽然也是“头”,却像一个长满了疮的“瘌痢头”,身子对它只有厌恶与畏惧,要如何尊敬、服从?那么对这一类的丈夫,就可以不顺从吗?不,若是事事都要争出一个一个结果来,这样的代价,可能就是引发一场祸患,徒然上了夫妻间的感情。所以不要急着杂当时直接与先生理论,而是向神祷告,待他冷静下来后,再来沟通。
同样的服务,有感情与否,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感受与结果。张小弟养一只小狗,因爱它,所以甘心喂它吃饭、洗澡,从不以为苦。尤其对遛狗更觉得是一大享受,小狗喜欢到外面跑。他因对狗有一分浓厚的感情,所以看到小狗快乐,自己也就感到快乐。最近因放暑假,张小弟要回到南部去住十天,就把照顾小狗的工作交给女佣王妈去做。可是王妈生平最讨厌的东西有两样,就是蟑螂和狗。现在只为了一份责任,非替小狗洗澡不可,她心里的感受是如她嘴里嘀咕的“活见鬼”;遛狗时更是皱着眉头、一路骂着“死狗”,每天都匆匆的把它硬拖回来。因他对狗没有感情,也就没有好感,对它的照顾只是种负担,毫无乐趣可言。
夫妻之间,有了爱情就会彼此以另一半的喜乐为己乐;不以奉献、体贴、服侍为苦。但如果没有爱情,生活就落入呆板与单调。假如只为了一份责任,才维持着关系,那么这种夫妻关系是何等的痛苦!可惜,现代许多年轻人,都把神所赐,原属夫妻之间的甜蜜爱情,滥用在婚前的恋爱阶段,一结婚,原有那份热烈的恋情就渐渐冷淡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丈夫一碰上新鲜的目标就会转移感情,于是家庭悲剧就上演了。俗话说:“十对夫妻七对怨偶”,那么我们主内的夫妻都该属于那三对的爱偶才对呀!
一对老夫妻的结婚五十周年的庆宴上,别人问他们怎样做到恩爱逾恒,老太太两眼望着老先生,甜甜蜜蜜的说:“这要问他!”老太太已说明了重要关键,那就是寓尊重于赞美。
世人相信相对论——日对月;阴对阳;男对女。可是圣经告诉我们,男人与女人不是相对的,而是一体的,因为神不是用两块泥土造男人和女人,而是只用一块泥造男人,然后取男人身体的一部分造了女人,因此男女结婚成为夫妻后,就是不再两个人而是一体的了。既是一体,身体也就不必计较头的部位比自己高,感谢领受神的创造,甘心顺服自己的头;而主内的头,都努力成为一个值得被身体尊敬、顺服的美丽的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