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谈基督徒的职业

天下有数不尽的行业,有些行业遭人唾弃远避,基督徒固然不应参与;有些人认为良好正当,也未尝不是我们基督徒所憎恶的。我们既已成为主耶稣的忠仆,理当珍惜主的圣名,不可在职业上使主名被谤读,并在择定职业时须先行查明职业性质,更不可涉及连他人都认为可耻的事情。

几年前报端刊登政府规定我国公务人员不可在歌厅唱歌。其理由是诚朴之公务员在靡靡之地开喉卖唱博取掌声是有失尊严的。公务人员是人民的公仆,仆人做的不是自己的事而是主人的事,被派遣的仆人办事就是代表主人;因此有人拒绝或欺侮仆人,就等于拒绝主人或轻视主人的尊严,公务员若失去尊严,也就影响其主人-人民-的尊严。

现代的歌厅是纵欲之处,他们所演唱的不是庄严和谐的圣歌,也不是慷慨激昂的爱国歌曲。所唱的尽是引人邪思的淫词艷语,充满着淫乱和罪恶的内容。其程度已引起非基督徒的政府官员之警觉,并已构成百姓公仆尊严的侮辱了。

一个仆人为了主人的面子需要保守尊严,歌厅卖唱已足以丧失尊严;何况我们基督徒,不但是基督的仆人更是将来承受天国产业的王子。尤其是我们奉万王之王主耶稣基督之名做圣工,其尊严之程度绝对远超乎那些百姓的公仆。因此,很自然的为了天父的缘故,我们一举一动都要远比公务人员更小心,更珍惜尊严。就是说我们不管求学、求职、或休闲娱乐都要想到主耶稣的尊严。

天下有数不尽的行业,然而不见得行行都不是其尊严。有些行业外邦人也唾弃远避的,基督徒固然不应参与。另有些外邦人认为良好正当的,也未尝不是我们基督徒所憎恶的。有些与偶像邪教有关的,根本就是邪业,为主所憎恶。另有些原本是高尚的行业,由于日后的变质而成为邪业的,例如前述的卖唱、流行歌曲、音乐演唱者本来发源于世纪初之基督教界而仅限于唱宗教音乐,千余年来一再变质俗化,至今,一部分成为歌厅「歌星」卖唱的靡靡之声,这些变质的行业也是基督徒所不当参与的。

推而广之,在是非场中,容易被人误会、引诱,参与有失尊严之事,也应为基督徒所忌的。例如与淫乱有关的酒家掌柜、跑堂、咖啡厅的小僮、旅社的服务生,以欺骗为手段的司法黄牛、伪药推销员……甚至最近的观光导游人员也有与妓女拉上关系的,这些行业乍听之下光明正当,然而至今不足为基督徒选为职业了。

求学在择业之先,青年基督徒投考时选择科系也当妥为考虑。不但不要报考与不良职业有关的科系,更当进一步选择适合自己而能荣神益人并有助神圣工的科系。更盼主内领导青年的同工多费心神,主动指导青年择系,以免初出茅庐之弟兄姊妹走入歧途。

对未能进一步深造的主内青年更需要以爱心指导。住乡下者保其坚守自由而朴实的农村生活,不可飞蛾扑灯,盲目冲向城市,而沉入黑暗社会。在城市者,宁可做工,以自己的劳力换取无亏于心的俸给,不要从事投机事业,把希望寄于半空中虚浮不定的幸运城。

总之基督徒无论何事都要先考虑到自己的身分。我们既已成为主耶稣的忠仆,理当珍惜主的圣名,不可在职业上使主名被谤读,在则业实务须先行查明职业性质,更不可涉及连外邦人都认为可耻的事情。最后更盼望主内传道长执先进积极指导青年们选择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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