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主内通婚

主内通婚是为了不影响了我们这纯正的信仰,往往热心在教会热心的弟兄姊妹,因嫁娶了未信主的对象,因为无法自由的来聚会,渐渐远离教会甚至被拉去拜了其他的神,甚至思想和观念是大不相同,在处处都可能有所冲突,甚至是主内的同灵退让,渐渐地失去信仰。

一个房间不能同时有光与暗,水瓶里不可能同时有清水与盐水。

我们与不信主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因为没有共同目标的婚姻是痛苦而孤单的……

壹、理由

人的智慧有限,只明白过去与现在所发生的事,但神可以预知未来,祂洞悉今日所种的因,将来会收怎样的果;因此,为保存百姓纯正的信仰,旧约时代在以色列民进入迦南地前,神就颁布了有关婚姻的律例──要在主内通婚。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的神(申命记第七章3-4节上)。

结果,百姓并没有遵守神的命令。

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以斯拉记第九章2节上)。

祭司以斯拉和先知尼希米对那些知法犯法的百姓所施行的补救措施,就是休掉这一切外邦的妻,离绝他们所生的(以斯拉记第十章3节;尼希米记第十三章23-30节)。

今天有些信徒认为「不可与外邦通婚」是神为了保全纯种的亚伯拉罕的后裔,只适用于以色列民,不适用于今天的基督徒。然而经上指示:

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拉太书第三章29节)。

我们是属灵的亚伯拉罕后裔,将来要承受天国产业的选民,岂可不珍惜自己宝贵的身分,不遵守神为保全选民的信仰而规定的重要律例?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六张十四至十八节提出基督徒婚嫁的原则,很清楚地谈到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不顺从神的律例,将不能讨神的喜悦,自己也冒了大而可怕的险。许多例子向我们显示,当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后,原先的服事热诚便渐渐冷淡下来;大多时候基督徒往往站立不住,反而被非基督徒拉过去,最后也停止参加聚会了。

那些与非基督徒相恋的弟兄姐妹往往有这样想法:「那些消极的结果绝不会临到我俩,因为他(她)很诚恳地承诺说他(她)永不拦阻我,甚至愿意与我一同上教会,他(她)终究会成为一个基督徒的。」但绝大多数的可能是他(她)到晚年仍不是一个基督徒,甚至永远不是,而孩子也往往会跟着不信的丈夫或妻子远离基督与教会。故此,主内的青年应多多慎重考虑,因为即或一对虔诚的父母,有时也不容易将孩子引导至基督与教会面前,何况你的伴侣与你背道而驰!

油与水无法相和,一个房间不能同时有光与暗,水瓶里不可能同时有清水与盐水。我们与不信主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因为没有共同目标的婚姻是痛苦而孤单的,且将对自己的灵性造成极大的伤害与损失。

根据与非基督徒结婚的弟兄姐妹的经验,婚后开始共同生活时,所遭遇的困扰如下:

一、思想不同

基督徒思想、观念的根源就是圣经,非基督徒却有不同的看法,夫妻对所遭遇的一切事物,没有相同的观点,所计划的共同生活方式亦不能一致,终至日日争执、事事争执,根本无「共同」生活的可能,更无法同行了。

二、无法自由参加聚会

尽管他们自我勉励:「不可停止聚会」,但为了避免引起家庭风波,只得委屈地做一个「安息日的信徒」,甚至「灵恩会的信徒」。

三、不能清心守安息圣日,领受神的祝福

因为星期六对不信的另一半来说,是周末、是休闲享乐的日子;因此,往往自己身在会堂,心却惦着另一半的行踪;或为了家庭的和睦,只好得罪神,陪着另一半玩乐去了。

四、无法光明正大的奉献

因为在不信的另一半眼里,「奉献」的意义是:「拿我的血汗钱,去送给别人花。」

五、无法自由参与教会的圣工。

六、下一代的信仰无保障;使无辜的儿女在不同信仰的父母中间受许多的苦。

七、无意中吃到祭物的可能性大。

八、日常生活中常遭遇到意想不到的困扰,如:择日、祭祠、迷信、相命、看风水……等。

九、在家没有祷告、读经的自由。

十、信仰渐渐冷淡,甚至消灭,或被迫拜偶像而犯罪。

对于以上所举的问题,若是夫妻之间一个先来信主,因而遭受那未信的另一半逼迫,相信神会怜悯、帮助;但若是明知故犯去与非基督徒结婚的呢?待患难临到时才求主赦免吗?不!要让「在主内通婚」成为婚嫁的座右铭,使自己有个快乐的人生!

主内青年多为从小接受宗教教育的熏陶,品行端正,容易成为未信者追求的目标,往往缺乏警觉陷入了感情当中;也有人认为找不到主内适合的对象,我们应该试着以神的眼光察验内心,而不是只用人的眼光做选择;婚姻不只是两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而教会的长执、婚介委员也应该多多关怀这些青年们的需求……(畀凡摘要)

贰、克服困难

我们都明白在主内通婚的重要性,主内的儿童与青少年也大都会想自己将来必定在主内通婚。然而,当他们到了可以谈结婚的年龄时,却常传来令众同灵感到惋惜、惊讶的消息:「什么?信心那么好、热心座圣工的某某青年和未信者结婚了!」为什么会如此?因为他们在婚姻的路途上遇到困难了。据我多年来的观察与统计,有下面几种原因:

一、感情脆弱

主内青年自幼受道理的熏陶,善良纯洁,品行端正,在未信者当中显得突出,易成为追求的目标。当有人展开感情攻势时,因缺乏警觉性,初尝爱情的滋味感觉飘飘然,脆弱的心垣不堪一击即倒塌,而坠入情网无法自拔。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形,就是主内青年主动去追求未信的异性。

不管自动也好,被动也好,当你对外邦异性发生好感时要怎么办?第一,先靠主理智的加固心垣,切不可轻易的付出感情,然后引导他(她)来教会慕道,交托给神。若神拣选他(她)成为我们的同灵,那么你们就结为伴侣,同跑天国路吧!但若不管你如何尽力,都看不出他有接受耶稣为救主的迹象时,你就必须趁早表明立场,早一点分开。好在你并没有付出感情,所以只感到惋惜,并不痛苦。

如果等到感情深得不可自拔时才引对方到教会来慕道,万一发觉对方根本不可能信主时,一定不易下决心分开;若竟不顾一切与对方结婚了,自己就必须付出相当的代价。

因此,我们必须把信仰与感情分开来,若对方是不信主的人或是与我们信仰不同的其他教会信徒,当我们还不明白对方是否会接受本教会的信仰前,千万不可付出感情;坚持信仰第一、感情第二的原则,让主来决定我们的婚姻,而不是其主替我们收拾感情的残局!

二、在主内找不到合适的对象

虔诚顺服的青年,下定决心非主内同灵绝不谈论婚嫁,而一直拒绝条件很不错的未信异性,但在主内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这时自觉婚龄已亮起红灯的姐妹,容易不考虑一切的搭上所谓「最后一班婚姻列车」。

一些年龄已经不小但仍然等待着把婚事交托主的青年,弟兄与姐妹的情况不尽相同。条件较好的弟兄,往往理想过高,明明被介绍的姐妹是众亲人认为各方面都与他相配、甚至各方面都超过他的,但他本人却没有自知之明,挑剔姐妹的外表或某一方面不够水平,把自己抬得高高的,认为同灵姐妹里没有合乎自己理想的人;当然,有时也会碰到认为「尚可」的人选,无奈对方不同意,于是只好继续等待「耶和华赐良妻」。其实,神的眼光与人的眼光不同,神是看内心,人是看外表,我们若不与神以同样的眼光看人,神也爱莫能助了。

一般说来,姐妹是比较不挑剔,因为她们深知单独嫁到未信的家庭,在信仰上受阻的可惧性,而认为只要是主内的弟兄,即使条件不如自己,也肯考虑交往看看。虽然如此,女孩子的立场总是吃亏的;因为男女同是年过三十的时候,弟兄大都不愿娶同龄姐妹,他此时的理想对象是小他好几岁的姐妹,这种现象造成主内通婚的「瓶颈」。

该如何打破「瓶颈」,使婚姻的管道畅通?我想,唯一的法宝,就是互相降低条件。说到婚姻年龄,过去的习惯认为男当大于女比较适合,然而,现今工作环境的改善与妇女社会地位的变迁,有许多情况显示女大于男仍有很好的适应,这是因为现代妇女的工作环境以及小孩的数目均较上一代改善很多,中年女子已不像过去一样容易衰老。现在女方若大男方三、四岁,并不会对婚姻生活有任何不良影响。

三、认识主内异性的机会少,在社会的生活环境上接触未信异性的机会多。

「为了促进主内通婚,是否不要禁止主内男女青年交往,反倒应该多多鼓励主内青年交往?」

不少青年有如此想法。但若仔细想来,教会何时「禁止」过?如果是禁止,那么为什么从来也没听说过主内情侣活生生的被教会拆散的例子?相反的,当教会发现有主内青年谈恋爱时,传道、长执、介绍委员都极力劝说双方家长,希望他们成全当事人。然而,若事情不成功,而有主内情侣被拆散的情况发生,问题一定是出于家长,决不可能是教会。

这是为什么?原因是青年不了解:结婚不只是两个当事人的大事,而且是两个家庭的大事。青年寻找对象,都是只看个人的条件,只凭着两个人的感受,也就是所谓的「来不来电」,至于存在背后的其他问题与条件,即不去重视也不去理会。然而,父母的人生体验比子女丰富。自有他们的看法。当父母发觉子女与他们认为「极不合适」的主内异性陷入情网时,会感到震惊,然后以高压手段拆散,就算看在长执的面上勉强答应了,他们婚后的日子会好过吗?

这就是教会不鼓励、也不赞成青年在主内私自交异性朋友的原因。因此,当适婚青年发现有合适的对象或双方都认为很合适的时候,不可用世间的手法私底下直接去表达感情,而要以正当安全的方式先通过父母这一关──透过介绍人对双方家长提亲,然后在家长的同意与关怀下开始交往,若一切都很顺利,就是一对神所配合的伴侣了。同时,当主内家长的儿女到了适婚年龄时,一方面要为子女的婚姻祷告,一方面要主动请婚介委员、传道者替自己的子女留意合适的对象,不要只默默地等待别人来关怀。

神赐人自由意志,可以自己选择,教会介绍也是一种选择的机会,也有相信、顺服的青年相信神的配合而得到理想的伴侣;但也不可将所有的责任归咎于婚介委员而自己也要多反省检讨自己;主内联婚是为了保存纯正的信仰,不是主内联婚,神就会把「幸福」当奖赏赐给人,而是夫妻一起努力提携奔跑天国路。

叁、察验神旨

A青年建议:婚姻原本是神所配合与祝福的事,但由于教会传统的保守观念,使得青年不能有自己的做法,也不敢做什么。原本一件神所祝福的美事,反而必须胆怯又鬼鬼祟祟的去面对它。

A青年既然知道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为什么不察验神的旨意,而要鬼鬼祟祟的用自己的方法去面对它?他似乎认为教会的保守观念会使他失去选择的自由。其实,神赐人自由意志,教会介绍是提供青年选择的机会,是照着神的旨意行事的。

B青年对我表示,他的婚姻要顺服神及尊重父母的意见。当我向他提起一位姊妹,叫他静静地观察她时,他说要祷告一个月,再给我回答。这期间为了让他们自然地相处,我并没有对女方提起,打算等B青年及家长同意后,才要正式对女方家长提亲。结果在长时间的祷告语观察中,男方认为这是神为自己配合的人,因为他对这位女孩有越来越说不出的好感。于是求得男方家长的同意后,正式向女方家长提亲,然后在双方家长的赞同下,这一对青年光明正大的开始交往一段时间后,顺利的完成了终身大事。

B青年相信神的配合,顺服教会的安排,光明正大的选择,因而得到理想的终身伴侣。

C弟兄建议:婚介委员似乎比较缺乏介绍工作前的祷告,总是一个又换过一个的介绍,令人感到心烦。为何不先祷告后再带人见面呢?

C弟兄把婚事迟迟未能完成的责任归咎于介绍人缺乏祷告;其实介绍人祷告了没?神知道。不知他本人是否也未自己的婚事向神祷告?介绍人不可能知道谁是神所配的人,因为决定权在当事人。介绍人不嫌他太挑剔,愿意费神费时,一次又一次为他安排选择的机会,对于这种爱心与耐心,他不但不感激,反而觉得「令人心烦」。虽然如此,相信介绍人仍然为他祷告,只要有合适的人选,还是会继续替他安排,因为这一切都是做在主的身上。

这几年来,我已经陪同D弟兄相亲过好几次了。他是一位谦虚温和的好青年,可是不知为什么,总是好事多磨,并不顺利。他与C弟兄不同的地方,是他感激介绍人的劳苦,把不成功的原因,认为是因自己有什么大缺点,需要反省检讨。他的态度令我心疼,因他确实是个好青年。我总安慰他:「是时候未到,错不在你,也不在对方,只是神为你配合的人还没有出现,我们再祷告,等待神的时候好吗?」令我欣慰的是他尽管陷入最低潮的时候,也绝不改变必在主内通婚的信念,仍然拒绝未信者的介绍。后来他终于订婚了,我们惊喜的发现,他的未婚妻胜过以前所介绍过的任何一位女孩子!

人的缘分有的早到,有的晚到,但一切都有神的美意。我们要等待神的时候,但也不要错过机会。神给我们选择权,靠着祷告并尊重父母长辈的意见,求主帮助我们做正确选择。

E青年对于在主内通婚的问题抱着怀疑的态度;因为据他所知,在主内通婚的家庭,并不见得个个美满,相反的,有些与未信者通婚的人,也不乏事业发达、夫妻恩爱、幸福美满的人。为什么教会一定要强调必须在主内通婚?

E青年把神的旨意体会错了,神要祂的子民在主内通婚,完全是为了保存纯正的信仰,并非因未信者当中没有好人。而今世的荣华富贵,并不是基督徒所追求的目标,事业发达也不一定是福。至于建立美满的家庭须靠夫妻双方的努力,而不是只要在主内通婚了,神就会把「幸福」当奖赏赐给人。夫妻之间为了建立基督化家庭来荣耀主名,应该互相忍让,彼此体贴,甚至为了与自己携手同跑天路的另一半,不惜任何牺牲,事事为所爱的另一半设想;这个甘甜的幸福美果,是靠夫妻双方的努力才能得到的。若夫妻都吝于付出,而一位的要求对方善待自己,不肯迎接主耶稣为一家之主,不顺服主旨,那么,这个家庭当然比不上富有爱心、有良好品德的非基督徒家庭了。我们怎能因有灵修不佳的信徒婚后生活不美满,就否定主内通婚的正确性与重要性呢?

教会中的婚姻介绍,并不是一种开倒车的行为,我们的身分本与世人不同,在婚姻上自有我们的看法,而不是事事都效法世界的潮流,而是要合乎圣经、讨神的喜欢;「以撒式」与「雅各式」的婚姻都有其精义存在,是要学习其中的精神而不当作那只是「方式」而已……(畀凡摘要)

肆、介绍制度

一、选民的婚姻

为促使本会青年在主内联婚,乃于民国六十四年一月成立了婚姻介绍委员会;各地教会设立一、二位介绍委员,为青年介绍主内的婚姻对象。除了介绍委员外,传道、长执及主内同灵也都应该关心青年的婚事,帮助青年提供婚姻对象。教会青年的婚姻,可说是宗教教育的总收成;教会对孩童从幼稚班开始,直到高级班、社青班,长期的费神费力实施宗教教育,努力培养下一代的纯正信仰与高尚品德,希望培育出热心健全的传扬福音之接棒人。如果辛勤培育出来的下一代,一个个因嫁娶未信者而至信仰冷淡,甚至远离教会,这是何等大的损失!因此,只有在主内通婚,下一代、再下一代的信仰才会有保障。

目前有部分青年反对教会的介绍制度,认为它不合乎时代潮流,简直是开倒车,太落伍了。现代社会的青年都认为结婚对象必须是「自己找的」才够面子,有些青年甚至明明是经人介绍而认识的,但在婚礼那天却拜托介绍人不要出面,因他认为若让人知道新娘不是凭他的本事自己找来的,就显得自己太「无能」,会使脸上无光。

我们必须以严肃的态度认明一件事实:虽然今天我们生活在这世界上,但我们的身分与世人不同,我们是主用宝血赎回来,将来要继承天国基业的天上国民。主赐圣灵住在我们里头,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既然我们的信仰与身分不同,在婚姻上也自有属于我们自己的方式与观念,不必事事效法世界潮流。基督徒应有坚强不动摇的信念:我们的行为模式,被世人认为落伍而遭受轻视嘲笑没关系,只要合乎圣经指示、讨主喜悦就行了

二、「以撒式」与「雅各式」婚姻

有些青年认为,「以撒式」婚姻已不合乎时代要求,教会不应该在强调这种婚姻方式,到要强调「雅各式」的婚姻,多鼓励青年在主内找寻对象才是。

其实,今天我们所强调的「以撒式」婚姻,只是要学习它的精神,并不是方法。

老仆人的忠心、信心、爱心和以撒的顺服精神,都是值得我们效法的;而当时的社会环境单纯,人性纯朴,不能与知识爆炸、社会环境与人际关系复杂的现代相提并论。今天如果要求两位完全陌生的同灵青年结为夫妻,绝对没有人肯像以撒那样的顺从,教会也不可能采取如此荒谬的措施。

教会只是勉励青年效法以撒的顺服精神,常为自己的婚事祷告,求神赐良机,又帮助自己做正确的选择,绝对不会强迫青年嫁娶某一个人。经过介绍人介绍后,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下,当事人要清清白白的交往一段时间,这并非培养感情,而是要互相观察了解看看,若有一方或双方都认为不合适,就中止来往,以后大家还是弟兄姊妹;若双方都同意,就进行婚事。青年应该学习以撒的顺服,多听父母的意见,把握机会,不要太挑剔。

「雅各式」婚姻模式并不是目前一般社会上风行的「自由恋爱」,乃是尊重神的旨意和安排,尊重父母的意见,并尊重对方、尊重社会善良的规矩,是值得我们效法的模式。从下面几点可以得到证明:

1.雅各尊重父母的意见,娶母舅的女儿,不娶迦南的女子(创世记二十七章46节,二十八章1-2节)。

2.神亲自带领、安排,使雅各遇见好机会(创世记二十九章9-14节)。

3.当母舅问雅各要什么工价时,他向母舅表明愿意娶他女儿为妻,并没有私下与她谈恋爱或勾引她(创世记二十九章14-18节)。

4.雅各在母舅答应此婚事后,因深爱拉结,就看这七年如同几天,规规矩矩过了七年的单身生活(创世记二十九章20节)。

5.等到七年的日期满了,雅各才正式向母舅提出完婚的请求,经过婚礼后才同房(创世记二十九章21节)。

无论是「以撒式」──双方彼此不认识,由介绍人,靠主的带领介绍后认识而完婚,或「雅各式」──当事人先认识,经主婚人同意后完婚;当进行婚事时,不可忽略下列几点:

1.婚前交往必须是一对一的交往,绝不可同时交往数人而欲从其中选出一人。在交往中若确定神的旨意并不是安排此人为自己的对象,应正式透过介绍人,向对方表明婚前的交往到此结束后,才可向另一对象提亲。

2.婚前交往与谈恋爱不同,这是要明白此婚事是否出于神旨意的一段时间,应客观而有分寸,要守规矩、尊重对方,也不可随便付出感情。

理想的介绍人应具备信心,先祷告求神引领,使工作能顺利完成,不管成功与否,都要随时祷告感谢神;效法老仆人的忠心,认清自己的身分,一切尊重主的旨意,不要凭己意而行。用爱心将主内青年视为自己的孩子,帮助他们、关怀他们,而主内青年也应多了解介绍者的工作及辛劳。

三、理想的介绍人

在教会内做介绍工作,须具备哪些条件才算是理想的介绍人?亚伯拉罕的老仆人为我们留下了最佳的榜样。我们从他的工作精神与态度,可以学习到下面几点:

1.信心

以撒娶妻的整个过程,是以祷告开始,以祷告来完成。亚伯拉罕离开本地到迦南地去居住,已经过几十年了,他差遣仆人以前,先叫老仆人对耶和华起誓,一定要到他本族去为以撒娶回一位妻子。这任务何其艰难啊!可见老仆人相信只要依靠神,神一定会帮助,当他到了拿赫之城,就祈求神:「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神果然让他遇见利百加,当利百加表明身分,并表示回家告诉家人欢迎老仆人到她家去时,老仆人就低头向耶和华下拜,感谢神恩带主人,一路上引领他直走到主人的兄弟家里。当他到利百加的家,说明来意,并强调一切都是靠神的引领,女方的家长就说:「这是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说好说歹。」于是立刻答应老仆人可以把利百加带去。老仆人听了,就向耶和华俯伏在地感谢祈祷。

今天我们介绍一门婚事前,也当有老仆人的信心,先祷告求神引领,使介绍工作能顺利完成;而在工作的进行中、完成后,不管成功与否,都要随时祷告感谢神。

2.忠心

老仆人听从主人的差遣,为了替主人的儿子娶回媳妇,不惜跋山涉水来到主人的故乡。为了不负使命,他运用了高度的智慧,先送利百加见面礼,给她留下好印象,然后向利百加的父亲说明来意。他的态度诚恳,说话得体,他说耶和华祝福主人,使他非常富有,主人有一个儿子,他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这个儿子,说的利百加的父母与哥哥都心动。老仆人实话实说,没有加进自己的任何意见或捏造不实在的事,而且懂得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必说。如:「主人曾经娶一位妾名叫夏甲,家里常为此吵吵闹闹,后来夏甲被赶出去了。」之类已属过去的家丑,他连提都没提,只一心一意努力完成主人托负他的使命。

今天的介绍人奉主人──耶稣之命,为主的爱子们寻找婚姻的对象,应该效法老仆人的忠心,认清自己的身分与立场,一切尊重主的旨意,不要凭自己的好恶来办理。

亚伯拉罕曾对老仆人说:「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我们尽力去做,但成不成功在于神,与介绍人无干。因此,大可不必为了促成一门婚事而对双方加以「善意的欺骗」,隐瞒某些事实;或保证:一定会美满幸福;或乱下结论说:「信主的人再怎样,他的品德也比不信主的人好。」因为这不是事实,不信主的人当中,品德修养很好的也大有人在,而信主的人并不见得人人都完美无缺。

介绍人只说出主内通婚事为了保全纯正的信仰,把双方的信仰状况、家庭背景、学历、年龄、职业等照实说出来,在勉励双方:就是发现对方有什么缺点,也在主里互相包涵,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完全人。不要因介绍人的做法偏差,使双方在婚后有受骗的感觉。

3.爱心

老仆人来到利百加的家,家人把饭摆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却说:「我不吃,等我说明白我的事情再吃。」因为重要的任务在身,他顾不得自己旅途劳累与飢饿,要先把任务完成后,才来解决自己的需要。虽然主人告诉他,成功与否与他无关,但是他从小看着以撒长大,他疼爱以撒,关心以撒的婚事,就像关心自己儿子的婚事一样,他多么希望为以撒娶到一位贤妻,而不希望「与你无干」成为事实!

今天我们为了了解青年的个性与需要,当时常接近青年,而且把教会的青年视为自己的子女,以老仆人的爱心来工作。有时因工作不顺利而遭人误会、指责,感到委屈与灰心,遂想摆脱掉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这时候,请你拿老仆人的忠心与爱心来自我勉励吧!为了「主人」的爱子,吃一些亏又算得了什么?

4.把握时机

当老仆人说明来意,利百加的父亲答应这门婚事的时候,老仆人立刻就送聘礼,住了一夜,早晨起来就要求带利百加回去。可是他的哥哥和母亲却希望多住上十天后,才把她带走。老仆人说:「耶和华既赐给我通达的道路,你们不要耽误我,请打发我走,回主人那里去吧!」结果利百加同意顺着神的旨意,马上就走,是就成了。老仆人怕多住上几天,夜长梦多,万一发生了什么变卦,就辜负了神的美意,所以他做事很会把握时机。

今天介绍人进行工作,也要效法老仆人的工作态度──把握时机。这倒不是学习老仆人的「速战速决」,因为有许多例子显示,性急的介绍人在相亲过后,三、两天的直逼双方快做决定,也不给双方考虑交往的机会,弄得双方都觉得心烦,本来是很有希望的一门婚事,反而被把握时机的介绍人弄砸了。老仆人是在女方家长答应后,才要求立刻成事的,他并没有要求女方立刻决定。因此,负责的介绍人是在双方都答应后,把握时机,争取时效,帮助双方进行订婚、结婚的事宜。

介绍人另一种该把握时机的情况,就是时时刻刻兢兢业业,关心婚龄青年的动态;并且要实时关心他,不要等他与未信者结婚后,才来关心、惋惜,让你的关怀晚了一步。

四、青年对介绍工作应有的认识

现今青年常犯一个错误,就是期望介绍人能介绍一个「完美」的对象,且要介绍人担保他的婚姻。事实上,婚姻的大前提乃在明白神的旨意,以信心祷告交托。世上绝无完美之婚姻,幸福的婚姻乃在当事者双方努力而来的。

今天从事婚介工作者,比起亚伯拉罕的老仆人真要辛苦多了,且工作内容也不像老仆人那样单纯。老仆人的主人只有一个儿子,他只要为以撒办完婚事后,责任就完成了。可是今天教会的介绍人须关心的青年太多,且没有一个是「专职」人员,他们大都是身兼数职:既有自己的事业、家庭,在教会也要担任其他圣工。他们在百忙之中把时间奉献出来,关心众多青年的婚事,费神的作介绍工作:寻找合适的对象,向双方提亲,安排相亲,双方都同意后,准备订婚、结婚仪式的各种事宜。由于男女双方要决定订婚、结婚的日期时,往往只考虑到当事人的方便,没有把介绍人的时间算进去,等到日期决定后才通知介绍人,若介绍人当日无法分身,因而出现在订婚礼或结婚礼时介绍人不克参加的尴尬场面,就要备受指责。其实,指责介绍人是不公平的,因为错并不在介绍人啊!

工作热心的介绍人,每个月都为介绍工作花费不少的电话费与交通费,还不一定能撮成一对。当然,没有介绍人会为此感到心疼,因为这一切都是做在主身上。

介绍人进行工作时,要为所有的青年都找个属世条件令人满意的对象,谈何容易!因此,有时不得已找个在年龄上或学历上不很相配,但其他条件不错的对象来介绍,结果却换来一阵指责声:「乱点鸳鸯谱」、「要嫁你自己去嫁好了」……等等,使介绍人感到难堪异常。介绍人出于好意,费时费神热心的为青年找寻对象,提供给青年选择,若不合意可以拒绝,但至少应该感谢介绍人的好意;若决定下来了便要自己负起责任,婚后的事与介绍人无干,不可怪介绍人。

我们不该把介绍人的「奉献」视为当然,不管对他们的介绍工作满意与否,都当以感谢与鼓励来代替批评与指责。同时,青年的婚姻不要只依赖介绍委员去费心,因为个人的力量到底是有限的。我们若除了「传扬福音人人有责」的口号外,能再创一个新口号:「关心青年的婚姻人人有责」而大家共同来执行,那么,本教会青年的婚姻必定能令我们大家长──主耶稣满意,使下一代有福气,真教会的前途也光明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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