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从灵生的就是灵-郭子严

主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圣灵将神的生命放在我们的灵里面,叫灵重生过来。圣灵、水、血三样联合构成了洗礼,叫人赦罪和重生而得救,这就是主设立洗礼的「目的」。

经文:「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约翰福音三章6-7节)。

在世人看来,主耶稣所说的重生,确是一件希奇的事,正如身体在末日从死里复活也是件希奇的事一样(约翰福音五章28节)。原来,基督的救恩,和神的大能,就是显明在这两件希奇的事上。「重生」之所以值得希奇,因它比尼哥底母所听见的其他神迹奇事更具神祕性,所以他在听了主耶稣逐层解说重生的道理之后,又有疑问:「怎能有这事呢?」这个素称为犹太人的先生,还是不明白重生的奥秘。主耶稣又对他说:「我对你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可见重生是必须在地上成就的事,并非到了天上才有的。人若不在地上重生,就不能进入天上的神国,重生的重要性即在乎此。

「怎能有这事呢?」这是尼哥底母的怀疑,也许他是知识分子,用世智来推测,故认为没有重生这件事。其实,他的怀疑,在主耶稣看来就是「不信」。「重生」是一件属灵奥秘的事,是神在人身上所做最微妙最深入的工作,无法用世智来测验,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灵的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参透(哥林多前书二章14节)。因此,重生既是属灵的事,我们只有用信心来接受神的工作。尼哥底母所说的「岂能」和「怎能」(约翰福音三章4、9节),都是从「不信」产生出来的。神是全能者,「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罗马书四章17节),我们若具有这种「亚伯拉罕氏」的信心,则对于「重生」和「身体复活」的神能,就成为绝对可信的了。

、两种「不信」的偏见

今日在教会中,有些人对「灵性重生」和「身体复合」,仍存着「不信」的偏见。一种是不承认人在今世可得永生,他以为得永生是在来世才开始,在今世不过是得永生的应许和盼望而已。他们认为人肉身死后,全部生命随肉身之死亡而告灭绝,并没有一个可以脱离肉身而独立存在的「灵魂」,只有等候末日身体复活时才得永生,这就是死后灭绝论者的说法。另一种洽与此相反,认为人的得救全在于灵魂,死人在末日复活,也只是灵魂(或灵性)的复活,而改变为灵体,与肉身无关。肉身既归于尘土朽坏消灭,不可能复活,也不必要复活,因为「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0节),肉体既不能进入神国,自无复活与改变之必要。以上两种说法,各有所偏,虽然各有引证,但都不是合乎「中道」的解释。

我们从圣经所指示,相信主耶稣的救恩是全备的,不但在今世灵性得永生,而且在末日身体也能复活和改变,两者在性质与程序上十分显明,既不能混为一谈,也不得以偏概全。对此,主耶稣已明显指出:「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么?」(约翰福音十一章25、26节),这话是指着信祂的人「身」和「灵」两方面说的。「也必复活」,指信者死了的身体;「必永远不死」,指活在世上信者的灵魂。这里「复活」与「不死」是两件事,不能混淆。既不得以末日「身体复活」来取代今日的「灵性不死」,也不得以今日的「灵性复活或不死」来取消末日的「身体复活」。

「你信这话么?」主耶稣这个追问,是很严重的。今日教会中有许多人不相信主的话,故被称为「不信派」或「半信派」的基督徒。有的只信身体复活,而不信灵魂重生;有的相信灵魂重生,而不信身体复活。这种信心的偏差,是今日教会信仰上的严重问题,因为这问题会牵涉到基本福音的纯正与否;倘若我们不能把得救的基本道理传得全备,而有所偏废,将无异于有更改基督福音之嫌(加拉太书一章6、7节),这是我们应当极力防备的。关于末日身体复活问题,笔者已在本报有所论列,兹不复赘。在此只就「灵」的重生问题,提出研讨,目的是要纠正一般人不相信灵性重生不死的错误。

、从灵生的就是灵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主耶稣这话指出两个定律,和两个事实。就是人有两重生命,即肉身的生命,和灵性的生命。「重生」并非指肉身的生产,乃指人的「灵」从圣灵再生。「重生」一词原文意义是「从上头生」,即「从神生的」(约翰福音一章14节),与「从血气生」、「从情欲生」、「从人意生」的生命,有天渊之别。其最大的差异,即肉身的生命是暂时的(雅各书四章14节),是属土的(创世记三章19节);重生的灵命是永远的(约翰福音十章28节),是属天的(哥林多前书十五章48节)。

为什么人必须重生?最大的原因就是人犯罪了,与创造他们的神发生极严重的问题,换言之,人与神发生生命隔绝的状态,就是为了罪孽(以赛亚书五十九章2节)。所以亚当犯罪之后,被神赶出乐园,不得再与神相亲近(创世记三章24节)。而更严重的,就是亚当的「灵」在他犯罪的那一日,就死在罪中了。本来人被造时,不但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一章26节),而且神特别地吹生气在人鼻孔里(创世记二章7节),这是神造其他活物所没有的手续。神的形像固重要,神的吹气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约翰福音二十章22节)。因为神的吹入生气,是赐给人有一个与神能发生直接关系的「灵」,圣经称为「人之灵」(哥林多前书二章11节,吕译),是在人里面的。经上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箴言二十章27节),「在人里面有灵」(约伯记三十二章8、18节),这是人最宝贵的部分,也是人与神发生直接关系的中枢。质言之,人的灵若与神隔绝了,就等于死亡,肉身虽然活着,在神看也是死的(路加福音九章60节;提摩太前书五章6节)。「灵」死和肉身之死的状态是不同的,肉身是气绝而死(创世记三十五章29节),死后毫无知觉与活动(传道书九章5节),躯体归于朽坏,化为泥土。灵死则不然,这死在圣经上最正确的解释是:「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以弗所书四章18节),「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以弗所书二章1、5节),甚至「死而又死」(犹大书12节),这并不是停止了灵的活动,乃是与神的生命隔绝了。如同一个电灯泡切断了电线,发电厂的电流无法达到灯泡之中,自然熄灭了灯光。人的灵既是神的灯,必须靠神的生命才能发光,这灯光若熄灭了,就成为「心的昏昧」的人,于是他对于神处在远离、隔绝、背逆、敌对的状态中。反一方面,对于邪恶却不停止其活动,以弗所书二章二、三节,即指出灵死在罪中的人,他的活动倾向是:「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等,这自然也是邪灵在心中运行的结果,在神看来是可怒之子。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以弗所书二章5节),这完全出于神的怜悯和大爱,「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以弗所书二章6节)。所谓「活过来」,即是「灵」得重生了,从此就是在基督里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五章17节)。灵既重生,已得着神所赐自己的生命,就成为从神生的儿女(约翰福音一章12节),与神发生永远密切的关系。

神用何法重生我们呢?主耶稣已解答了这个问题:「从水和圣灵生」,「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三章5-6节)。水和圣灵是重生的恩具,重生只要一次,在受水洗的时候,我们的「灵」就完全复活了,而且与基督一同复活(歌罗西书二章12节)。所以保罗称水洗为「重生的洗」(提多书三章5节),即指水洗有使人完全重生的功能。在消极方面,受洗能使罪得赦免(使徒行传二章38节;二十二章16节),因为在受洗之水中有主的血(约翰一书五章6节),若不是靠着主的血,罪就不得赦免。在积极方面,受洗能使人重生,这必须藉着圣灵,因为「叫人活着的,乃是灵」(约翰福音六章63节),「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哥林多前书十五章45节)。水洗的水是属物质的,它本身并不能使人重生,但是,有神的圣灵运行在水中(创世记一章2节),就使受水洗的人能得重生,这完全是圣灵的功能。

因此,圣约翰明显指出:「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约翰一书五章8节)。「都归于一」,吕振中译作:「都是要成立那惟一之目的的」,这「目的」就是主所要设立的洗礼,为要叫人赦罪和重生而得救的(马可福音十六章16节)。质言之,圣灵、水、血三样联合构成了洗礼,在水中不但有血,并且有圣灵。血的主要作用在赦罪,圣灵的主要作用在重生,两者都藉着「水」的洗礼而临到信主的人。故有使人得救的功能(彼得前书三章21节);有使人成圣称义的确证(哥林多前书六章11节);有使人归入基督的效力(罗马书六章3节;加拉太书三章27节)。所以,我们不敢说,在洗礼中没有圣灵的工作,而且受洗既是与基督一同复活,「出死入生」正在此时,这么重大的事,断不能说没有圣灵直接工作的必要(使徒行传八章29、38-39节)。

主说「从灵生的,就是灵」;上一字「灵」是圣灵,下一字「灵」是人的灵。就是说,我们的灵从圣灵得生命,也可以说,圣灵将神的生命放在我们的灵里面,叫灵重生过来;就是在领受「重生的洗」时,神的生命进入我们的灵里,叫人灵恢复与神联系的地位,作神的儿女。这样看来,圣灵乃是使我们重生的重要因素,约伯记早已说过:「神的灵造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约伯记三十三章4节)。如果我们「得生」是开始于受水洗,则圣灵在受洗时已将神的生命赐给我们,这便无疑问了。

「灵」既得重生,就是属神的人,虽然灵离开身体,便归到神那里去,如同历代许多被成全之义人的「灵」,与神同在于天上的耶路撒冷;与此相反的,那就是不信从福音的恶人,他们的「灵」乃在监狱之中。这就是人生两条门路……。(joy摘要)

、得永生从今世开始

人的堕落在今世,故神的拯救也必须从今世开始。主说「我来了,是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十章10节),又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六章47节),就是什么时候信而受洗,什么时候就有永生,并不是要到来世才开始得着的。虽然主曾说:「在来世必得永生」(马可福音十章30节),这话并不否认今世得永生的事实,反而证明因为在今世已信主得了永生,才把永生延续到来世。天国就是我们永远生存的来世,故主所说「在来世必得永生」,并非指到了来世才开始得永生,乃是说,在来世必永远生存。因为主有今生和来世的应许(提摩太前书四章8节),今生是来世的预备,来世是今生的结果,若不在今世得永生,就不可能在来世的天国里生存。主又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致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五章24-25节)这话皆指凡在今世信主的人,灵魂已经出死入生,并不是要等到末日才成就的。「死人」指灵性的死人,在今世听了神儿子的福音而相信归主,灵性就活了。又说「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约翰福音六章54节),「我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这些重要的指示,都强调信徒得永生是从今世就开始,直到永远的天国。纵使肉身死了,我们得永生的「灵」还是活在神面前,而且有好得无比的与主同住。灵命并不因肉身死亡而灭绝,乃是归他永远的家(传道书十二章5、7节)。而肉身的死也是在主里安睡一个时期,在末日还要复醒(以赛亚书二十六章19节;但以理书十二章2节),「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翰福音五章28-29节)。肉身尚且不会因死而消灭,难道人的灵魂竟因身死而灭绝吗?保罗劝勉我们要「持定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书六章19节),他对提摩太说:「持定永生,你为此被召」,吕译作「将永生把握住,你承认了那美好的信认在许多见证人面前的时候,就是蒙了召而得这永生的」(提摩太前书六章12节),这经文也指出得永生还有许多见证人,而且是在蒙召的时候得着的。既得了永生,才需要「持定」它,「把握」它。倘若必须等到来世才得永生,何必在今世去持定?主说「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启示录二章25节)。约翰也写信叫信徒「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五章13节),这「有」字是现在式的,并非指将来。我们之所以要「持定永生」,因为还在世上度余下的光阴,天路尚未跑尽,魔鬼也千方百计的要害我们的灵命,所以应该抗敌守己,并倚赖神的保守(约翰福音十七章12节;犹大书24节),直到蒙神救我们进入祂的天国而后已(提摩太后书四章18节)。信徒既重生得救,若主尚未再来,必须持定永生到离世,在主里安睡了身体,得救的灵魂先归到乐园,与主同住,等候末日主再来叫身体复活(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16节;约翰福音六章39-40节)。

、肉身死后的灵魂去处

诗篇二十三篇四节:「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祢与我同在」,就是形容以耶和华为牧者的信徒,肉身死后还有主同在,灵魂并不因身死而遭害。究竟在身体死后与复活之前,灵魂所处的境况如何,圣经中也有提及。即义人与恶人在死后都处在一种有知觉的境况中。义人在此境况中是安乐的,恶人的境况是痛苦的。这在新约圣经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中说得特别清楚,主用这比喻指出人死后两个不同的去处,这好像和祂在马太七章十三节两条门路的教训相配合。拉撒路死后被天使接到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却在阴间的火燄中受痛苦。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五章八节说:「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究竟离开身体的是什么东西?除了得永生的灵魂外并无别物,这灵魂能感觉到与主同住,若单是「生命」则不能有此感觉,因为生命是不能自己单独存在的,必须有所依托,或在肉身里,或在灵魂里。保罗又说信徒死后的境况,较在今世更好得无比的(腓立比书一章23节),这都证明信徒肉身死后,那离开身体的灵魂仍是独立存在,而且能享受到好处。基督在十字架上对那临死的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3节)。据此,基督徒死后所处的境界,就是在乐园与基督同在。保罗也曾自己见证「被提到三层天上」,又说「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哥林多后书十二章2-4节),这更具体地证明天上乐园境界的实有。

基督在十字架上提到乐园,而且应许信祂的人死后立即到那里与祂同在,这证明十字架的救赎已经成功,比旧约时代义人死后之处境,更见明显而确定。尤其在祂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中,描述的有声有色,生动非常。从亚伯起,历代敬畏神的义人圣徒,都活在荣耀的乐园里,因为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在祂那里人都是活的(路加福音二十章38节),凡因信主称义的人,他们都活在神面前,不论在世或离世。保罗说:「祂替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都与祂同活」(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10节);主说:「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十四章19节)。这都表明信徒现在的灵命不受时空的限制,可以和主耶稣一样的活着。

另一方面,恶人在死时立刻进入有受苦知觉的境界中,在财主与拉撒路比喻里,我们可以找到三个境界:一是今世的境界;二是亚伯拉罕与拉撒路的境界;三是财主在阴间的境界。财主在那个境界里,记忆力并未失掉,人格亦无改变,他下阴间并非因他是财主,乃因他的自私与刚硬不悔改。在世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与神远离,不信神,在阴间境界当然不能与神亲近。而拉撒路因他是个义人,效法亚伯拉罕对神的信心,那安乐的境界并不因他是穷人而拒绝之,反使他永远享福。这个比喻的重大意义,即叫人知道人死后灵魂的去处与境况,因而使人知所警惕,赶快悔改信主,不要蹈那个财主的覆辙。同时对一般不信死后灵魂仍有知觉的存在者,予以有力的驳正,他们无论如何曲解强辩,总无法抹煞圣经正意的启示。我们相信死并非消灭,只是灵魂与身体的分离(灵离体:路加福音八章55节;使徒行传七章59节;魂离体:创世记三十五章18节;列王记上十七章21-22节),灵魂仍继续存在,有知觉和活动(以赛亚书十四章9-11节;启示录六章9-12节),约伯也深信:「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约伯记十九章26节)。试问,如果死人的灵魂都不存在了,它怎能在他们身体复活时再回来呢?(列王记上十七章22节;路加福音八章55节)。

今日有些人不相信信徒灵魂在今世得永生,认为除了身体在末日「复活得生」外,并无其他得永生的可能。且又强调灵魂就是「生命」,得永生的是「人」,而不是灵或魂,人死了就是神收回气息,如同兽类断气而死一样,死后并无灵魂存在,故不承认信徒在今世得永生,唯一的希望就是在末日身体的复活。这种见解实与圣经真理不符。我们除盼望身体在末日复活得赎之外(罗马书八章23节;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8节),也深信灵魂在今世的得救,乃是末日身体复活得赎的基础,在今世灵魂若不重生,在末日身体复活何用?所以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告诉我们:「你们必须重生」,而且明显指出接受重生的部分是我们的「灵」,并非肉身。又在约翰福音六章六十三节说:「叫人活的乃是灵,肉体无济于事,我对你们所讲的事,是灵,是生命。」(吕译)。可知主耶稣所注重的是我们的「灵命」,这灵命是与神联属的,它是得救的根本,是圣灵驻在的中枢。属灵人一切的品行与活动,都是由灵命的能力发出的,使我们不属肉体,得神喜悦。「灵」既得重生,就是属神的人,虽然灵离开身体,便归到神那里去,如同历代许多被成全之义人的「灵」,与神同在于天上的耶路撒冷(希伯来书十二章23节)。与此相反的,那就是不信从福音的恶人,他们的「灵」乃在监狱之中(彼得前书三章19节)。这就是人生两条门路,从今世引到来世的不同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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