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权掌握因果律,如经上说:「耶和华必照各人的公义诚实报应他」、「耶和华照着恶人所行的恶报应他」。这位独一的真神--耶稣基督,既是造物的主宰,也是赏善罚恶的报应者,祂「不偏待人」,故世人的行为无论是善是恶,神迟早都必审问。
一、报应乃是「因果律」
一种现象发生,必有一种原因在前;同样的原因,必有同样的结果于后,两者的关系极其密切。世间没有无果之因,也没有无因之果。这是科学方法逻辑学著名原则之一,叫做「因果律」。至于我们日常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类,也是此种道理,并没有什么迷信意味。圣经曾说过:「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拉太书六章7节)。「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拉太书六章9-10节)。易经上所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也是根据事实说的。书经中所谓:「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是中国自古就有的天降报应的说法。吕氏春秋之「种麦得麦」,与涅槃经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同样是说有此因必有此果的意思。因为「种」虽系人力所为,而「生」却与天意有关,「得」与「收」乃证实所「种」并非落空的。
二、神权掌握因果律
经上说:「耶和华必照各人的公义诚实报应他」(撒母耳记上二十六章23节),「耶和华照着恶人所行的恶报应他」(撒母耳记下三章39节)。圣经常把果报之事说是「神力」使然,这是从初民时代一直到今日原子时代依然存在,无论任何民族都相信有神灵报应的事。中国古代所谓「天罚」、「天诛」、「天谴」,都是指作恶者必遭造物主宰的惩罚。所谓「天」,无疑就是神。这位独一的真神,既是造物的主宰,也是赏善罚恶的报应者。神之所以能维持祂的公义,乃在执行祂的报应赏罚,报应就是神对世人表现祂「喜爱良善,恨恶罪恶」的本性,又显示祂是「不偏待人」的公义者。故世人的行为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传道书十二章14节),使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五章10节)。世人之所以应当敬畏神,主要原因即在此。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也是指着神的报应而言。虽然许多暗行恶事可以避人的眼目,骗人于一时,但不能逃避神的耳目(诗篇十篇13-14节),迟早必受神的诛罚。我们既然认识宇宙间有主宰,掌握着果报律,那末「行恶降殃」之说就不能不信了。孔子虽然不多言鬼神之事,而他却主张君子应当「畏天命」。希伯来书十章三十节说:「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祂的百姓。」」三十一节说:「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因为作恶的人,都不愿意自己来担当后果,也不考虑会被人报复,更不理会因果循环的自然现象;但他们却无法逃避各样各式出乎意外的报应,这就不能不承认冥冥中有神在那里掌管报应之事了。
三、良心自责是重要
经上说:「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马书二章13-15节)。所谓「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就是「道德观念」,也就是「是非之心」,是与生俱来的。古语所云「无是非之心,非人也」,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稀,就是特有「是非之心」,或称「理性」、「天良」、「良知」等,是神赐给人类的一种特性。例如老虎喫人,牠并不自觉有罪;人杀死了人,他就自知作了坏事,而感到不安或害怕。亚当和他的妻子犯罪了,就躲避神的面,一听神的声音就害怕。在神的审问下,亚当把犯罪的责任推到女人身上,女人把犯罪的责任推到蛇身上,这样推卸,以为能逃脱神谴。神是公义的,不能以有罪为无罪,故他们都遭受了咒诅和惩罚。害怕和不安是出于良心的谴责,故人类作恶或行善,各人自己的良心就是最准确的见证(哥林多后书一章12节),将来神的大审判,也以各人的良心为依据。故意作恶的人,明知不是,还是去作,或为达到作恶目的,制造一种理由来掩护巧饰。神是欺慢不得的,自己的良心也对自己提出抗议,但却硬把它违拗了,压制了,于是野蛮不讲理的任性妄为,不顾一切的放纵情欲,此时的良心就好像瘫痪无力的警察一般。
圣经所谓「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以弗所书四章19节),即指良心自责已不能发生作用,故对情欲无法控制。其实良心是不会灭绝的,纵使人的肉身死亡,良心与灵性仍是存在的。例如那个骄傲自私奢华宴乐的财主,生前违拗良心不肯悔改,死后在阴间受痛苦时,他的良心出现了,后悔不及,只有盼望他尚在世上的五个弟兄,能够及早悔改归正,免得也受报来到那痛苦的地方(路加福音十六章27-30节)。可知人的良心与灵性并存。
四、良心麻木难悔改
有的人有心作恶,故意犯罪;有的人是无心之过,偶然为过犯所胜。起因不同,故其后果亦有轻重之别。故意作恶的人,已不能接受真理的警告,和良心的提醒,于是真理离开,良心麻木,这样的人很难悔改。经上说:「他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摩太前书四章2节);「烙惯」,吕振中译作「烙麻木了」。经上又说「有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提摩太前书一章19节),即指弃置良心于不顾的人,在信仰上必至沉沦的地步。这等人极难觉醒悔改,作起恶来,就要蛮干到底,至死不悟。但有人因无知而犯罪,或不谨慎误中魔鬼诡计而作了恶事,懊悔不已,时受良心的责备,这样的人是容易悔改的。良心责备是一件很痛苦的事,那种痛苦也可以看作等于一种报应。例如用香膏抹主的有罪女人,挨近主耶稣脚前痛哭(路加福音七章37-38节),即因受不了良心自责的痛苦,而向主表示悔改和信靠,结果蒙主赦罪而得平安。
澈底切实的悔改,可以转移报应或减轻报应,例如尼尼微城的人因听了先知的警告,全城悔改离开恶道和强暴,并且切切求告神,神就因此不将预定的灾祸降与他们(约拿书三章)。大卫王犯了罪,先知当面斥责他,他就谦卑切实悔改,承认得罪了神,神就减轻大卫应得的报应,使他不至于死。但并不是没有报应,所以刀剑必永不离开大卫的家(撒母耳记下十二章7-15节)。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他犯罪由于一时情欲的冲动,引起了其他罪过的并发,神也不能不报应。显明神是公义的,可畏的,使人知道神虽恩慈,也是严厉(罗马书十一章22节)。
孔子说:「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大多数的人做了恶事徒知自解、自宽、自欺,甚至还洋洋得意,丝毫没有自讼、自责。所以其结果必导致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了。为什么一个人竟一而再,再而三地「多行不义」呢?就是因为良心受了邪情恶欲的严重压制,失去了性能而陷入麻木状态,于是情欲越发猖獗,恶事做得愈加起劲。天不怕,地不怕,人不怕,神不怕。他们以犯罪当作有趣味的戏耍(箴言十四章9节),以陷害无辜当作喫饭一样(诗篇十四篇4节)。世上这样的恶人多得很,圣经批判这等人说:「他自夸自媚,以为他的罪孽终不显露,不被恨恶。他口中的言语尽是罪孽诡诈,他与智慧善行已经断绝,他在牀上图谋罪孽,定意行不善的道,不憎恶恶事。」(诗篇三十六篇2-4节)。所谓「智慧善行已经断绝」,即指不肯悔改,故与善行断绝。所谓「在牀上图谋罪孽」,即指良心已经麻木,在牀上睡觉的时候,完全没有「扪心不安」的感觉。良心既已长期麻木,自然只有任性作恶,而且「越久越恶」(提摩太后书三章13节)。到了这个地步,只有等候神的审判和报应了。
「遭患难的日子,你当思想。」因为「有果必有因」是不易的定理,神在暗中察看我们暗中的行为,也会在暗中报应我们。神的报应,有时是直接施行的;有时是假手于人,利用道德、法律、精神、社会、教会的各种制裁方式,来向犯罪作恶者施行报应。而「死后且有审判」,那是神对世人行为最后的总清算…!(joy摘要)
五、暗中罪恶当检讨
「有果必有因」,这是不易的定理。一个人如果遭遇不应得的灾祸或意外的失败,就当去想这也许是由于不自知的暗中罪恶召来的。故经上说:「遭患难的日子,你当思想。」(传道书七章14节)。「思想」即省察自己,究竟我有没有做了什么亏心败德之事呢?为什么有此意外的失败和苦难呢?切不可自以为是好人,而归咎于命运不好;更不要自以为很能干,而归咎于环境不佳。其实所谓「命运」和「环境」的客观条件,乃常受自己主观的「心」所左右而转移的。经上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言四章23节)。俗语说:「好心好报」,此中自有道理。一个心术败坏的人,其为人行事,说话举动必多乖谬奸邪,做了不合情理与违背道理的事而不自知。或骄妄目高,或贪婪自私,或背信不义,或阴险狡猾,或嫉妒无情,或虚谎诡诈,或任性凶暴等等。这样的心性必表现在行为言语上,使人一见而知其非善类。正如主耶稣说:「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这果子就是人的行为言语,坏树必结恶果,狗嘴不生象牙。故经上指出,义人结善果,恶人有恶报,都必各归自己(以西结书十八章20节)。所谓自己,也可能包括自己的后代,例如「含」犯了不为父亲遮羞的罪,咒诅在于儿子迦南(创世记九章20-27节)。这和中国古代所谓「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道理相同。
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也是因果律的自然现象。既是寡助,环境自然会恶化或逆转起来,失败、挫折及灾祸都可能相应而至。一个「失道」的人,终必众叛亲离,更是神所憎恶的,结果落得神人共弃。「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彼得前书三章12节)。所以人要避免莫名其妙的灾祸或意外的失败,必须检讨自己的行事为人;若良心自责不安,与其强悍顽抗,不如谦卑悔改,临崖勒马,免得后祸更重。既除去了暗中的罪恶,就可免受暗中的恶报。因为神在暗中察看我们暗中的行为,也会在暗中报应我们(马太福音六章6节)。
六、善恶到头终有报
依我们人类生活的经验所得,善恶有报的事实,其分明应验者,总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似有未报者,或因时候未到,或报在后代,或报在死后。总之,因果律的循环,是不能改变的。至于报应的迟早、轻重、隐显,是各人不同的,有的已经受报而不自知,祇自认为命途多舛与运气不佳而已。媳妇不孝敬婆婆,自己做了婆婆,也受了媳妇不孝敬的苦,这不就是报应么?我们若留心体察人生祸福休咎,大多都与因果律有关。
传道书也说:「因为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满心作恶。恶人虽然作恶百次,倒享长久的年日。然而我准知道,敬畏神的,就是在祂面前敬畏的人,终久必得福乐,恶人却不得福乐」(传道书八章11-13节)。所谓「不立刻施刑」,即指时候未到,恶人以为没有报应,故越发畅胆作恶,真有像俗语所说「不见棺材不掉泪」之概,这正是为自己积蓄更严重的报应。
故圣经又警告:「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么?还是你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二章3-6节)。神不立即施报,为的是要用恩慈、宽容、忍耐去领引恶者悔改,这是神的爱心所在。因为人忧伤痛悔的心,神必不轻看(诗篇五十一篇17节),神愿意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三章9节)。但神的宽容也是有限度的,对于那些藐视神的宽容,始终不肯悔改的人,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罗马书二章8-9节)。
作恶的人难免结下冤家,冤家必要报仇雪恨,这是世间常见的事。例如大卫因恶人拿八对自己以恶报善,激起了要报仇的愤怒(撒母耳记上二十五章21-22节)。幸有拿八之妻亚比该及时向大卫求恕,使大卫释怒不亲自报仇,但拿八却被神直接击打而死。为善的可得「投桃报李」的相契;作恶的便有「以牙还牙」的报复,这是人的常情。然而圣经劝勉我们:「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马书十二章19节)。这就是说,伸冤报应之事,有主负责。基督徒在世,难免受许多委屈、污谤、欺压、诬告、辱骂,甚至被杀害。自古以来,不知多少为传道或行善而受苦难的圣徒(彼得前书二章19-20节;四章13-14节),时候到了,主必为我们伸冤(路加福音十八章7-8节;启示录六章10-11节)。此时若能让步不报复,也可以培养自己的容忍;「百忍成金」,这正是信徒灵修上的好操练呢!
主耶稣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这一句至理名言,指出了因果律的必然性。「杀人者人杀之」、「善弓者死于弓」、「善剑者死于剑」、「好打者病痨,好控者坐牢」,这无一不是因果的自然现象。神说「恶人必不得平安」(以赛亚书五十七章21节),这不平安不但指受报之后说的,也是指受报之前说的。因为故意作恶害人的人,在他的心理和意识中必随时有被人报复的顾虑,因而心中不安或害怕。例如示每任性毒骂大卫,可以快意于一时,虽然大卫容忍宽恕,但示每终感到「祸从口出」的不安,在大卫返耶路撒冷时,自己首先迎接于约但河渡口,向大卫认罪求恕(撒母耳记下十九章18-19节)。可知结冤于人,内心总是害怕冤家报仇,晚上不敢出门,半夜敲门心必惊,这岂不是先尝到暗中报应的滋味么?所以我们在世为人,与人相处,应当尽量避免为私人利害而结冤树敌,更不该无情无义刻薄待人,免得冤枉相报。但在为福助真理,维护公道而鬪争时,则必须当仁不让(迦拉太书二章5节),见义勇为(以斯拉记四章13-16节)。因为基督徒应该重气节,明是非,辨善恶,择善而固执之;不妥协于恶势力,不迷惑于伪善者。这正是圣经所谓「大丈夫」的气概。
从圣经研究,神的报应有时是直接施行的,如拿八之死,和希律之死(使徒行传十二章23节)。有时也假手于人,如约押和示每受报见杀(列王记上二章)。神在今世也会利用道德制裁、法律制裁、精神制裁、社会制裁、教会制裁的各种方式,来向犯罪作恶者施行报应(罗马书十三章1-5节;哥林多前书五章12-13节)。「死后且有审判」,那是神对世人行为最后的总清算(彼得前书四章5节),那时真是「天网恢恢,密而不漏」。「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若是义人仅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书四章17-18节)。「那时,主耶稣同祂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7-9节)。主耶稣说:「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二十二章12节)。最后,以一首七律诗作为本文的结束:
万般后果证前因施报权能操在神
行善福如响必应逆天祸似影随身
良心未丧当忏悔真理相规莫怨瞋
入道入魔争一念回头归正作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