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信主的人有三乐

「乐道」、「乐业」、「乐家」是作者认为信主的人最具体的三项喜乐。经上也说过:「凡敬畏神,遵行祂道的人,便为有福。」(诗一二八1),而有福的人必有喜乐在其中。信主的福气与喜乐,能使人敬业乐业,也能使人爱家乐家,盼望想享受这些福气的世人,快来接受主耶稣的救恩,得享神说不尽的喜乐与恩典。

信主的人有说不尽的恩典与喜乐,其中最具体的可归纳下列三种喜乐:

一、乐道

「凡敬畏神,遵行祂道的人,便为有福」(诗篇一二八篇1节);「喜爱耶和华的律法,画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篇一篇2节)。有福的人,必有乐在其中。这种福气与喜乐,并非一己所能修来;乃是蒙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使我们白白的被称义而得来(罗马书三章24节)。乐道者应遵守何「道」?即遵行「经上之道」。因圣经系神所默示,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俾行各样善事(提摩太后书三章16-17节)。故实为信主者的「人生指南」,应乐之「道」。

信主者乐道,故常乐观;未信者不乐道,较易悲观。例如:有一未信主的汽车驾驶人,往监理所领取牌照,所领到的号码是「574514」,他把它唸成「吾妻死吾亦死」;便皱着眉头去找监理所主任,请求调换一块较吉利的号数。正好这位主任是一位乐道的基督徒,把它唸成「吾妻待吾一世,并没有什么不好啊!」领牌者便转忧为喜,高高兴兴地领回去了。乐观与悲观,只是一念之差。

二、乐业

信主的人所作的,凡事交托神;所谋之事,必蒙成就(箴言十六章3节)。信主的人,能敬业、乐业,知足常乐。选择职业时不求高薪,不求高官,以不影响信仰为择业之原则;因如贪图高俸工作轻松,而终至踏上贪爱世界之途,便将忘记神而丧失永远。一方面,我们信徒看轻这看得见的暂时的产业,而顾念看不见的永远的天国之产业(哥林多后书四章17-18节)。

徒前有一位王子穿着便衣出巡,来到一间鞋店,看到一位年轻鞋匠,边哼着赞美诗在工作,状至快活。王子便问其故,鞋匠回答:「我父亲(天父)是举世最伟大的,我是祂的儿子。便能一无挂虑;所以我才会时常如此快乐。」这正是乐道又乐业的基督徒的写照。鞋匠便趁此向王子见证道理,后来这位王子也能恍然大悟,接受主道,共享此乐了。

又有一位老太婆,每日愁眉苦脸,哀声叹气。因为她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嫁给「做扇子的」,二女儿嫁给「做雨伞的」。结果天晴就愁后者无生意,下雨就叹前者无饭吃。后来有一个基督徒来访问他,听到她的诉苦,便开导她:「你要想,天晴时大女儿生意好,下雨天二女儿工作忙,让她们互相帮忙就好啦」。从此她就改观了。真是喜乐、悲伤均在你一念之间;看你怎样想罢了!

三、乐家

家庭是亲人所组成的温暖之居所。基督徒该如何与家人相处呢?圣经告诉我们:首先应「父慈子孝」──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孝敬父母,则可在世长寿,蒙神祝福(以弗所书六章1-3节;出埃及记二十章12节)。作父母的,勿惹儿女之气,遵主教训并警戒养育他们(以弗所书六章4节)。这样,便自然可以消除「代沟」。至于夫妻,也是「恩爱相敬,彼此有话说」。因圣经告诉我们:妻子应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是顺服自己的头。丈夫要爱自己妻子如同爱自己身体;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五章22-25节,28-29节)。如今世人主张「男女平等」,动辄离婚的滥调,在主里的人是绝不容许的。

夫妻呕气,不爱说话的恶果,请看下例:有一对新婚夫妇,丈夫在政府机关当一主管。本来还算恩爱,相敬如宾;由于两人均个性倔强,有一次为了细故口角,互不相让,便开始冷战,互不开口;传达意见,只好靠写字条了。先生下班,看到「开饭了」或「去洗澡吧」的字条,便默默地照办。有一次,翌日他要坐六时的对号快车去台北开会,睡前小心地放置「明天请妳在五时四十分叫醒我」的字条在太太枕旁,便安心地入睡了。

翌晨醒来,已过六时;一看枕旁有一张太太写的字条:「现在已五时四十分,快起来吧。」终于误了一次公事。经过这次的教训之后,他们再也不敢不及时开口,传达意见了。俩人变得无话不谈。至于婆媳之间,母女、妯娌之间,也要有话说,不分彼此。

其次谈兄弟姊妹之间,应该「兄友弟恭,彼此相爱」。圣经说:「人若不爱所能看见的弟兄(或姊妹),怎能爱看不见的神呢?」(参:约翰壹书四章20-21节)。爱神,应当从爱弟兄(姊妹)做起。如此在一个家庭中,就能享受天伦之乐了。基督徒因有圣经之教训,并有圣灵的能力帮助他们行善;所以能享受到乐家的滋味。

以上所说的三乐可归纳为基督徒所追求的信、望、爱三样,1、乐道──属信心,2、乐业──属盼望,3、乐家──属爱心,缺一不可。愿主祝福所有世人,能因主耶稣的救恩,享受乐道、乐业、乐家之滋味;并且将来进入天家,更享天国永远之喜乐。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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