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犯罪的两大因素

犯罪的两大因素,其中之一是魔鬼的引诱。魔鬼看见人类得神宠爱,过着快乐无比的生活,就想破坏。魔鬼若以其狰狞面目向人显现,人就不易亲近牠、听信牠。牠采取藉自己以外的人或物,使人难以辨认,以致受迷而不自觉。所以应当求主使我们有属灵的眼光,能看透魔鬼的真相,免受其害,并在真道上刚强,不给魔鬼留地步。

本文是就始祖犯罪的始末,特别提出犯罪的两大因素,盼能从中获得警惕,以免踏其覆辙。

一、魔鬼的引诱

撒但看见人类得神的宠爱,过着快乐无比的生活,就想加以破坏,向夏娃引诱。按人类犯罪本是出于人的自由,但亦有撒但的迷惑。

蛇对女人说话。关于试诱夏娃的「蛇」之解说,纷纷不一:一说撒但幻形如蛇;二说撒但利用一条蛇,以蛇为工具;三说撒但原是坠落的天使,蛇与天使,原文是一个字根,即发光之意,故蛇即撒但自己;四说以蛇为情欲的寓意:人被情欲缠身,真如蛇缠绕一样。

如此,见解虽不能一致,而实质上就是撒但向夏娃施行诱惑(哥林多后书十一章3、4节;启示录十二章9节)。但由上把蛇与其他牲畜作比较,又蛇被神咒诅之事看起来,第二、蛇被魔鬼利用之说较为可靠(创世记三章1、14节)。撒但引诱始祖犯罪的步骤极尽其诡诈之能事,牠现在仍施展故技来诱惑人类。兹略学数点,以防其毒。

1.藉「蛇」诱人,以掩护自己(创世记三章1节)

魔鬼若以其狰狞面目向人显现,人就不易亲近牠,听信牠。牠于古时藉蛇施行诡计,以掩护牠的指使;现在牠的破坏工作,仍采取同样的手段──藉自己以外的人或物──使人难以辨认,以致受迷而不自觉(哥林多后书十一章14节)。

例如:藉偶像迷惑人离开神而去敬拜牠(耶利米书十章14、15节;哥林多前书十章19、20节);藉金钱迷惑人离弃真道(提摩太前书六章9、10节;马太福音六章24节;彼得后书二章15节);

藉异性迷惑人去犯罪(创世记三十九章7-12节);藉亲人体贴人情,以阻碍圣工等(马太福音十六章21-23节)。所以须求主使我们有属灵的眼光,能看透魔鬼的真相,免受其害。

2.先向「女人」进攻(创世记三章1节)

「女人」的心志较男人薄弱,轻信人言,易被引诱;所以牠先向「弱者」下手,即可收事半功倍之效。古来多少败家、败国、败神的选民之事,多起因于女人。如亚哈王之妻耶洗别,被魔鬼利用,诱夫王及国民去敬拜巴力偶像就是一个实例(列王纪上二十一章17-21节)。但魔鬼的进攻对象并不在于男女之别,是看谁是「弱者」。

所以凡是信心幼稚、软弱的;或是灵性多病无力的;或在天国的行列上落伍的,都是牠要利用和攻击的目标(参看:以弗所书四章14节;提摩太前书三章6节;申命记二十五章17、18节)。因此,我们当求在真道上刚强,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使其无进攻的间隙(以弗所书四章27节)。

3.改变神言,诱人怀疑(创世记三章1、4节)

神的话是道路,是生命,不许更改(诗篇一一九篇105节;约翰福音六章63节;箴言三十章5、6节)。魔鬼知道其重要性,所以就先行破坏神言,要使夏娃不再相信,不再尊重神的命令。但牠不正面地否认神言,而故意捏造说:「神岂是真说,不许妳喫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创世记三章1节;参看神的话:创世记二章16、17节)。

牠又不完全地否认(神乃说「一定死」)。牠这种冲淡神言之绝对性的说法,现在正蔓延在世界一般的教会中。例如主耶稣说:「信而受浸,必然得救。」(马可福音十六章16节)但魔鬼却藉着牧师们说:「信就得救,不一定要领受浸礼」等,似是而非的言论(参看:使徒行传二章38节,二十二章16节)。

际此假教会、假先知兴盛的末世,我们更坚信神的话。因祂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路加福音一章37节);祂的福音绝不容许有所更改(加拉太书一章6、9节;哥林多后书一章2、4节)。

4.投其所好,引其犯罪(创世记三章5节)

「神造人原是正直」(传道书七章29节);他本有「神的形象」即「有真理的仁义与圣洁」(以弗所书四章24节)。但,神赋予人自由,使他能因顺从神而保守正直和圣洁(雅各书四章7节);也能因听从魔鬼而倾向牠的恶道。

魔鬼原来是尊贵的天使,牠的坠落是因骄傲。圣经指示说,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攀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极处,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攀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以赛亚书十四章12-14节)

「要与至上者(真神)同等」,这是被造者不应有的意念;但却是被造者愿尝试去获得的目标。魔鬼为此而失败了,但牠要人与牠同走错路;牠大概认为同为被造者的人,可能也与牠一样好高,于是就欺骗夏娃说:「因为神知道,你们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世记三章5节)

牠所投之饵,正是人所喜好的,所以马上有了反应,人就这样陷入牠的圈套,成了牠的俘掳了。现在魔鬼不单要利用人「好高」之心理,挑拨人轻蔑神,离弃神;牠还要看你「好」什么,就以什么引诱你去犯罪。

所以我们当认明自己弱点之所在,而加以留心,防备牠的陷害。尤其在青年时代,如孔子所说:「戒之在色」,对异性要特别谨慎,凡事要「清清洁洁」(提摩太前书五章2节;提摩太后书二章21、22节)。

犯罪的另一各因素是人类的悖逆。被造的人类,内有肉体软弱,外有各种引诱;但若不悖逆神、愿意站在神的一边,必能胜过魔鬼的试探。魔鬼通常以甜言蜜语为先锋,在各方面试探圣徒,诱使犯罪。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今生的骄傲,更是魔鬼引诱犯罪的重点。所以我们要明白神的道,不受魔鬼的引诱与试探。

二、人类的悖逆

被造的人类,内有肉体的软弱,外有各种的引诱;但他若不悖逆神愿意站在神的一边,是能胜过魔鬼之试探的(雅各书四章7节)。末后的亚当,就是与我们一样具有肉体的主耶稣,祂的得胜证明了这个真理。

经上说:「因为我们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希伯来书四章15节)所以人类的罪行,不但自己要负其全责,更要衷心忏悔自己对神的负恩与不忠、不义(参看:路加福音十五章11-21节)。兹提出夏娃犯罪的几点因素,作为互相之警惕。

1.她愿与魔鬼接近

蛇来亲近她,与她谈话之时,夏娃若能洞悉其恶意,当场拒绝与之交谈,指责牠委曲神言,而抵挡牠,魔鬼必定离开她逃跑(雅各书四章7节)。可惜,事实却适得其反,夏娃竟倾心听牠,与牠谈的非常投机。这是夏娃陷入网罗的第一步(创世记二章1-5节)。

经上说,约瑟的主母「天天和约瑟说,约瑟却不听从她,也不和她在一起。」(创世记三十九章10节)这是约瑟战胜诱惑的要诀。现在魔鬼仍以甜言蜜语为先锋,在各方面试探圣徒,要诱他们犯罪。

所以我们要认明敌友,若属魔鬼所利用的人,则应勇敢拒绝,不可与他交往,以免留下祸根(参看:雅各书四章4节;诗篇一篇1节;箴言一章10-19节)。

2.她不坚持神的话

神曾吩咐始祖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二章17节)。但夏娃于魔鬼反问之时,她却回答说:「神曾说,……你们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世记三章3节)在此我们看出夏娃加添了「不可摸」之句,又把「必定死」改为「免得你们死」。她对神言不忠实的表现,使魔鬼得有机会进攻,就告诉她说:「你们不一定死」。

经上说:「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命记十二章32节)又说:「神的言语句句都是炼净的,投靠祂的,祂便作他们的盾牌。

祂的言语,你不可加添,恐怕祂责备你,你就显为说谎言的。」(箴言三十章5、6节)现在科学发达,智识增长,许多教会对圣经的权威渐渐失去信心,不以圣经为信仰及生活的依据。

他们随便加添,例如:设立「圣诞节」或「星期日」叫人遵守;另一方面大胆的取消或改变神的真理,例如:取消纪念安息日,改变浸礼、圣餐的意义及方式等等。

他们正犯了如夏娃不敬重神言的大罪,把神的道混乱了;所传的是变质的福音,不是得救的正道。所以我们必须高举神的话,「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固守真道的奥秘,维护得救的真理(犹大书3节;哥林多后书十一章3、4节)。

3.听信鬼言、顺从情欲

主耶稣说:「魔鬼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牠说谎是出于自己,因牠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八章44节)查魔鬼对夏娃所说的话,均是一种欺骗的手段,是谎言。但夏娃却把神的话弃之于背后,偏偏去听信鬼言。

她以为喫了禁果,真的「便能如神」(创世记三章5节);她怀着这种欲念,自下判断;「见那果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创世记三章6节)但事实上她的心昏迷了,情欲已在她里面发动。

经上指示说,从世界来的情欲有三:即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约翰壹书二章15、16节)。魔鬼于当时用这三种情欲诱惑夏娃背弃真神,后来也曾以同样的手段试探主耶稣,现在牠诱人犯罪的诡计仍然不出这一套。兹将情欲的事略解于下,以明其真相,防备牠的陷阱。

a.肉体的情欲:「食」可谓肉体之情欲的主要部份。当时神使始祖对「食」毫无缺乏(创世记二章16节),她们不应该在这「食」的方面犯法。可是当她被引诱时,不拒绝魔鬼,也不靠神控制情欲,却随心所好,摘下禁果,喫了神叫他们「不可喫」的东西而成了悖逆之子(创世记三章6节)。

以后人类为着「食」,败在魔鬼手下的不计其数。例如罗得因酒而发生乱伦大罪(创世记十九章);以色列民在旷野亦因「贪食」而遭灾殃(民数记十一章4-10、18-23、31-35节)。

所以我们不可贪食好酒,对于圣经所禁戒不可喫的,例如:「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使徒行传十五章29节)或对灵性、健康无益,不能荣耀神的酒、烟等均应禁戒不涉(参看:但以理书一章8节;箴言二十三章31、32节;雅各书四章17节)。

b.眼目的情欲:眼睛是知识之窗,许多知识由它而得;但眼睛也可以说是「魔鬼之窗」,因魔鬼常由人的眼睛注入牠的恶念,引诱他去犯罪。夏娃就是因见那棵树的果子,「悦人眼目,且是可喜爱的」,才去摘下来喫(创世记三章6节)。

古时亚干因「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和金、银,而贪爱它,便拿了去,以致家败身亡(约书亚记七章21-26节)。大卫家的遭祸,其祸根出于大卫的犯罪;而他犯罪的导火线,是由「眼目」而来──「看见一个妇人沐浴,容貌甚美。」(撒母耳记下十一章2节)眼目的情欲在它觉得「美」的时候就会冲动起来,然后使人无法控制自己,而去犯各样不法的事。

所以我们当「闭目不看邪恶的事」(以赛亚书三十五章15节);约束眼睛不读不良的书刊,不看会激动情欲的图昼、电影及异性等(约伯记三十一章1节;诗篇一百十九篇37节)。也不可故意打扮妖艷,激起别人眼目的情欲,造成淫靡的社会风气,成为魔鬼的工具(参看:提摩太前书二章9、10节;申命记二十二章5节)。

c.今生的骄傲:魔鬼欺骗夏娃说:「你们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知道善恶。」(创世记三章5节)夏娃相信了,她要有智慧,要「如神」;这种骄傲的意念她终于决心作出逆神的大罪,贻害了自己和丈夫,以及世世代代的子孙(罗马书五章14节)。

自古以来为食为色失败于魔鬼手下的固然多,但因骄傲而坠入魔鬼网罗的也不少。例如:人类的第二代该隐,因兄弟亚伯得神喜悦而恼怒亚怕,把他杀死(创世记四章3-8节);可拉党因嫉妒而起来肆意攻击、毁谤魔西和亚伦(民数记十六章1-35节;诗篇一百零六篇16节)。

保罗分析情欲的事,曾列出:竞争、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嫉妒(加拉太书五章20、21节);而这六种都是骄傲的果实,其根源就是骄傲。可见该隐和可拉们的犯罪,是因骄傲在他们心里作祟,为要贪图今生的荣耀。

要克制骄傲,惟有效法主的「柔和与谦卑」(马太福音十一章29节);待人和气,不轻易发怒,不贪图今生之虚名,看别人比自己强,凡事尊神为大,自卑服在神大能手下(彼得前书五章5、6节;加拉太书五章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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